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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信访接待工作

  人民法院依法认真接待和处理人民来信、来访(以下简称信访),是各级法院密切与群众 的联系,听取人民群众批评和建议,接受群众和当事人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是社会主义 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黑龙江地区各级人民法院自建立之日起,就重视做好信访工作。随着各项审判工作的深 入开展,信访工作得到不断加强,信访工作机构逐步建立和健全,并形成了一套较完整的信 访工作制度,实现了信访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标准化。仅1980至1985年的6年统计,全 省法院系统信访受案即达1 077 329件,年均处理信访179 555件。对于这些信访案 件,各级法院依据分工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基本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声,从而 依法保护了发信人和上访人的合法权利,密切了审判机关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了审判工 作的开展,维护了社会的安定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