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会议决议
3月11日,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黑龙江省第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决议》完全同意和拥护中共黑龙江省委书记李剑白所作的国际形势报告,省长李范五所
作的省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并一致表示要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决议》认为,国际形势正朝着更加有利于各国人民的方向发展,我国的国际地位和国
际威望越来越高,我们的朋友遍天下。在国内,国民经济的调整工作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整个国民经济形势的发展越来越好。
《决议》号召全体委员、各民主党派、各界人士,必须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著
作的学习,以及爱国主义、国际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学习,以宋恩珍(宋恩珍烈士,生前为黑
龙江省庆安县新胜公社新胜大队第四生产队队长,中国共产党党员。他于1946年参加人民解
放军,194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解放战争期间曾屡立战功。1953年复员回乡后,积极带领
群众走社会主义道路,深受群众的信任和尊敬,曾多次被评为公社、县的模范干部。1962年
11月8日,大队仓库着火,他为抢救集体财产和保护救火群众的安全,全身被烈火烧伤达85%
,其中3度烧伤占55%。宋恩珍负伤后,卫生部、中共黑龙江省委等有关部门立即组织医务人
员全力抢救,宋恩珍终因伤势过重,于1963年2月2日在哈尔滨逝世。2月3日,中共黑龙江省
委、中共松花江地委为宋恩珍举行公祭大会,号召全省人民学习他崇高的共产主义精神。2月
6日,《人民日报》刊载了宋恩珍的英勇事迹。)、雷锋烈士的共产主义精神为榜样,加强世
界观的改造,在社会主义建设和反对帝国主义、现代修正主义、各国反动派的斗争中,发挥
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