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会议决议
12月11日下午,会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黑龙江省第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
议》。《决议》认为,从1966年开始,我国即将进入第三个五年计划建设时期,工农业生产
将有一个新的发展。因此,全体委员要坚决树立以农业为基础,面向农村,为农业服务的思
想,把支援农业的任务放到首位,为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积极贡献自己的知识和才能。
《决议》号召:全省各界人士要进一步大学毛主席著作,以毛泽东思想为武器,进行政
治立场和世界观的改造;在可能条件下,参加城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接触群众,接触实际
,使理论学习同实践结合起来,在阶级斗争中得到教育和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