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会议决议
12月28日,会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黑龙江省第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决议》的主要内容是:
(1)推动各界爱国人士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华主席、党中央关于黑龙江省工作的重要指
示,积极参加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斗争,重点抓住江青集团的反革命政治纲领,揭发批判
他们的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的极右实质及其在各方面的表现,紧密联系本省的实际,深揭狠
批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罪行,特别是他们疯狂破坏统一战线的反动谬论和罪行,彻底肃清其流
毒和影响,把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的伟大斗争进行到底。
(2)推动各界爱国人士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参加“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
寨”的群众运动,参加比、学、赶、帮、超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鼓励他们在各自的工作岗
位上,努力钻研技术,为把黑龙江省建设成为繁荣巩固的边疆贡献力量。
(3)推动各界爱国人士努力学习马列著作和毛主席著作,坚持走与工农相结合道路,在
“三大革命”(指阶级斗争、生产斗争和科学实验。)实践中,努力改造世界观。政协要密
切与各民主党派,爱国人士的联系,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政协的革命统一战线
组织的作用。
(4)推动各界爱国人士积极参加反对国内外一切阶级敌人,反对苏美两个超级大国的霸
权主义,为解放台湾、统一祖国的神圣事业而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