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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会议决议

4月23日,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黑龙江省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政治决 议》。《决议》认为,5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本会在中共黑龙江省委的领 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了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清除“左”的思 想影响,使政协的组织和工作都有了很大的发展,在为80年代三大任务(“三大任务”是19 82年9月1日,中共中央副主席邓小平在中共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提出来的。主要内容是 加紧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争取实现包括台湾在内的祖国统一;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 平。)和新时期总任务服务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出现了生气勃勃的局面 ,是建国以来政协工作最好的时期之一。
    《决议》坚决拥护省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和第六个五年计划,表示要以实际行动,努力 做好工作,为推进本省“六五”计划实施,为全面完成1983年的各项任务积极贡献力量。
    《决议》认为,中央关于全面改革的方针,是关系我们事业全局成败的问题,是实现四 化的重要保证。《决议》号召全省各级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民主人士和各界 爱国人士,要以坚定的态度和满腔的热忱来对待改革和参加改革,做改革的促进派;要在各 级党委的领导下,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积极参加本地区、本战线、本部门、本单位的改革 ,为改革贡献自己的才智和力量。
    《决议》强调,知识分子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依靠力量,必须进一步调动他们 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他们在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决议》要求各级人民政协要把知识分子 工作当做重点工作来抓,协助党和政府切实解决好知识分子在工作、生活等方面的问题,为 发挥他们的智慧和力量,创造更好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