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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任务的变化

  学习委员会(以下简称学委会)是组织、指导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开展学习活动的机构 ,是省政协最早建立的专门委员会之一。
    1956年3月,全国政协二届二十次常委会通过了《关于组织各界民主人士和工商业者进行 政治学习和理论学习的决定》。根据这个《决定》精神,1956年8月,省政协一届二次全会作 出《加强组织各界人士特别是工商业者学习的决议》。《决议》指出:“我省资本主义工商 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取得决定性胜利。广大工商业者正在努力把自己改造成名符其实的劳 动者,并迫切要求学习,提高思想政治水平。为此,本会今后必须加强组织各界民主人士特 别是工商界学习的工作,以帮助他们更好地进行自我改造”。同年8月11日,省政协一届十次 常委会议通过两项决议:
    第一,建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黑龙江省委员会学习委员会及其办公室。
    第二,通过组织各界民主人士和工商业者进行政治学习和理论学习的方案。
    本届学委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8人、委员31人组成。名单如下:
    主任
    张瑞麟(男,中共,省委统战部部长、省政协副主席)
    副主任 杜光预(男,民盟,黑龙江省副省长、省政协副主席)
    
    
    于 林(男,中共,省委宣传部部长、省政协副主席)
    
    
    王清正(男,无党派,省教育厅厅长、省政协副主席)
    
    
    刘佩芝(男,民建,省工商联筹委会主任委员、省政协副主席)
    
    
    黄方刚(男,民革,省交通厅厅长、省政协常委)
    
    
    朱物华(男,九三,哈工大教务长、省政协常委)
    
    
    杨子荣(男,中共,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政协秘书长)
    
    
    王依仁(男,中共,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兼省人委第八办公室副主任)
    委员文炳学(男,中共,省民委副主任、省政协常委)
    
    
    史治平(男,中共,省商业厅副厅长、省政协委员)
    
    
    傅振桐(男,中共,省委统战部党派协商处处长)
    
    
    石增荣(男,民盟,哈医大教授、省政协常委)
    
    
    孙广庭(男,无党派,省政协委员)
    
    
    孙耀宗(男,无党派,哈市基督教爱国会主任、省政协委员)
    
    
    时克(男,中共,省手工业管理局局长、省政协常委)
    
    
    李天伶(男,中共,省青联秘书长、省政协委员)
    
    
    何治安(男,民盟,省民政厅副厅长、省政协委员)
    
    
    苏炳文(男,民革,省体委主任、省政协委员)
    
    
    武百祥(男,民建,哈市工商联副主任委员、省政协委员)
    
    
    陈季升(男,民建,省工商联筹委会副主任委员、省政协常委)
    
    
    赵健民(男,中共,省人委宗教事务处副处长)
    
    
    吴亮璞(男,中共,青年团省委书记、省政协常委)
    
    
    柏青(女,中共,省妇联主任)
    
    
    洪晶(女,无党派,哈市科普副主任、省政协常委)
    
    
    高仲山(男,无党派,省卫生厅副厅长)
    
    
    胡祥壁(男,无党派,省农业厅副厅长、省政协常委)
    
    
    毕生(男,中共,省民盟秘书处主任)
    
    
    韦延年(男,中共,省委宣传部理论教育处处长)
    
    
    郭芸田(男,中共,省工业厅副厅长)
    
    
    曹珠如(男,中共,省教育工会主席、省政协委员)
    
    
    许振英(男,无党派,哈市科联副主席、省政协常委)
    
    
    解云清(男,中共,省供销合作社主任)
    
    
    杨果英(男,无党派,省民委副科长)
    
    
    薛绶宸(男,无党派,省文化局局长、省政协常委)
    
    
    庞镇湘(男,无党派,省政协副秘书长、省政协委员)
    
    
    庞淑坤(女,无党派)
    
    
    贺福泉(男,民革,齐齐哈尔市政协委员、省政协委员)
    
    
    孟泽民(男,民建,牡丹江市工商联副主委、省政协委员)
    
    
    林生阳(男,民建,佳木斯市工商联副主委、省政协委员)
    学委会下设各界民主人士学委会办公室和工商业者学委会办公室。
    各界民主人士学委会办公室由下列人员组成:
    主任
    杨子荣(兼)
    副主任 庞镇湘
    
    
    李桂芳(省委统战部党派协商处副处长)
    
    
    车太勋(省政协秘书处副处长)
    
    
    李哲(省委学习室副主任)
    
    
    工商业者学委会办公室人员如下:
    主任
    王依仁(兼)
    副主任 麻新泉(省工商联秘书长)
    
    
    武秉兰(省人委八办副组长)
    
    
    韦延年(省委宣传部理论教育处处长)
    《组织各界民主人士和工商业者进行政治学习和理论学习的方案》分6个部分:
    1.关于各界民主人士的政治学习和理论学习
    (1)政协省、市、县委员会,每月至少举办一次学习会(报告会、演讲会或座谈会), 学习重要的时事和政策问题。
    (2)政协哈尔滨、齐齐哈尔市委员会,可开办经常性的业余政治学校,牡丹江、佳木斯 两市如有条件也可办这种学校,吸收各界民主人士、工商业者及一部分家属参加,学习中国 革命史、政治经济学、哲学。
    (3)政协省委员会拟于1957年试办短期政治学校,吸收省、市、县民主人士离职学习。
    (4)和中共高级党校学员职务或级别大体相当的民主人士,可任选参加:中央社会主义 学院学习(按中央规定名额分期分批入学);省高级干部短期离职学习班;省、市政协学习 班。
    (5)在国家机关、学校和企业任职的民主人士,根据自愿原则可参加本单位的也可参加 政协组织的各项学习。
    2.关于工商业者的政治学习和理论学习
    (1)开办工商界讲习班。省工商界讲习班吸收省工商联委员、市工商联常委、县工商联 正副主任和较大企业的资方人员、资方代理人参加;在哈尔滨市、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 斯、绥化地区各办一个工商界短期学习班。计划在两年内将全省公私合营企业中所有资方和 资方代理人(包括一部分自愿参加学习的小业主和资方人员家属)分期分批轮流学习一次。 每期暂定两个半月到4个月,学习内容,根据全国政协学委会的决定执行。
    (2)组织工商业者进行经常性的政治学习和理论学习。在各市、县政协委员会领导下, 可办工商业者政治学校或工商业者学习班,学习时间每周2—4小时。
    3.关于分散在社会上的中、上层民主人士和他们的一部分家属,由各级政协会同民革和 有关人民团体组织他们进行学习。学习内容以时事政策为主,适当地组织一些报告会、座谈 会。对要求系统学习理论并具备条件的人,可参加政协举办的短期政治学校学习。
    4.对于少数民族上层人士的学习,根据他们的自愿,注意其不同情况和特点,由政协各 级委员会会同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采取各种适当的方式组织他们学习,也可分别参加民主 人士的学习组织。
    5.对于宗教界上层人士,除组织他们参加时事和政策学习外,一般不组织他们学习政治 理论,但如有自愿要求参加政治理论学习者,也表示欢迎。
    6.关于学习的组织和领导
    (1)在各级政协中设学委会和学委会办公室,办理各界民主人士和工商业者学习事项。
    (2)在组织学习中,应着重采取独立思考、自由辩论的方法,启发大家充分发表不同意 见,并在自愿的基础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结合学习内容组织各种参观。
    (3)对民主人士和工商业者参加上述各种学习活动的时间,有关单位应给予必要的保证 。
    (4)关于组织各界民主人士学习的经费,应列入政协各级委员会的预算,向财政部门报 销;工商界讲习班的经费由工业和商业部门分别负担;组织工商业者进行经常性学习的经费 ,由工商联负担。
    (5)没有建立政协的县,建议在当地党委的领导下,成立各界人士学习委员会,领导民 主人士和工商业者的学习。
    这一方案的制定,说明学委会在当时的主要任务,就是组织和推动各界民主人士和工商 业者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改造。
    1956年9月8日,学委会召开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学委会工作细则和办公室的任务。
    学委会工作细则规定,学委会制订各个时期的学习规划;领导和检查政协开办的政治学 校、工商业者讲习班和政协学习组的学习;督促和检查各民主党派学习分会与各市、县各界 民主人士学委会执行学习计划情况、交流经验;举行不定期时事、政策报告会和座谈会;创 办《学习通报》,沟通学习情况,交流学习经验,开展批评和表扬,推动学习工作。每季度 或某项学习任务告一段落时,向常委会提出情况报告。
    对办公室的任务规定为:拟定学习安排的具体计划,了解学习情况,研究学习方法,不 断改进学习工作;具体组织不定期的报告会,座谈会;编印《学习通报》,印发学习材料, 总结交流学习经验,经办有关学习的具体事宜和学委会交办的具体事宜、工作。
    1956年下半年,各界民主人士和工商业者对于加强学习,改造思想的要求比过去任何时 候都高,参加学习的人很踊跃,各地组织学习的情况基本上是好的。但有些地方在掌握教学 方针上还存在要求过高、过急,企图将思想改造“毕其功于一役”。在作法上,一些地方在 学习中生硬要求参加者检查思想,甚至变相地审查历史;有的组织典型发言,在学员中造成 必须批判自己,才能“过关”的空气;有的采取订“学习公约”、“当众提保证”等办法, 造成一种紧张的气氛。针对这些有违教学方针、原则方法的问题,学委会于1957年初转发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对各界民主人士和工商业者学习中有关教学方针的几点 说明》(以下简称《说明》)。对于自愿原则,《说明》中提出,参加与否和采取哪种方式 学习,应当由个人自己决定,不要丝毫的勉强。学习唯有是自愿的,才会是自觉的,也只有 通过自觉地努力,才能真正提高思想,收到学习的实际效果。否则学习不仅会流于形式,而 且会成为一种负担。各级政协组织学习的各种方式,是为愿意参加学习的人士提供各种学习 机会,而不是要求每个人都必须参加学习。对于年龄过高或者健康情况不适宜参加集体学习 或者由于工作关系和职务上不能离开的人士,应劝说他们不要参加学习。其中如有希望得到 学习资料的可以适当发送;愿意自由听报告的可以适当安排。对于已经参加学习的人士,如 因健康或其他原因不能终业的,可以中途退学。《说明》强调,必须贯彻自由思考、自由辩 论的教学方法,使各种意见和疑问能够自由提出和充分讨论。今后各地方在组织民主人士和 工商业者进行学习的时候,必须贯彻不查历史,不查思想,不考试,不做鉴定的原则。关于 联系实际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必须依据个人的自觉,不要勉强,更不要主观地布置一套 。在学习中不采取订公约,提保证和培养典型、举行竞赛、评选学习模范等办法,务使学员 在学习中保持轻松愉快的情绪。
    《说明》转发后,各地在组织民主人士和工商业者学习的具体工作中,都认真注意贯彻 自愿的原则,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改进教学方法,进一步推动了各界人士的学习。
    1958年5月9日,省政协一届二十次常委会议作出决定,撤销“右派分子”武百祥、苏炳 文、孟泽民、许振英、陈季升五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黑龙江省委员会学习委员会委员职 务。
    1959年2月28日,省政协一届二十二次常委会议决定,撤销省政协学习委员会,学委会的 学习工作由常委会直接领导。1959年3月6日省政协秘书处向有关部门、人士发出函告:“为 简化工作层次、更好地开展对本会委员及各界人士的学习工作,经政协第二十二次常务委员 (扩大)会议通过决定,撤销学委会的组织形式。该会工作自通过之日起,即由政协常委会 直接负责”。
    1978年11月9日,省政协四届委员会第四次常委(扩大)会议通过决议恢复学习委员会。
    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7人组成:
    主任委员:张瑞麟(中共黑龙江省委统战部部长、省政协副主席)
    副主任委员:唐连第(省政协副主席)
    委 员:王肇治(省政协副主席、省民革负责人)
    
    
    郭守昌(省政协副主席、省民建负责人)
    
    
    王 景(中共黑龙江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政协秘书长)
    
    
    王立疆(哈尔滨市民进负责人)
    
    
    胡祥壁(哈尔滨兽医研究所副所长、哈尔滨市九三负责人)
    
    
    李保森(哈尔滨轴承厂副总工程师)
    
    
    
    
    王治田(省民盟负责人)
    1979年5月,根据工作需要恢复了学委会办公室,由孟凡、梁杰分别担任办公室的正、副 主任。
    1980年3月25日,省政协四届委员会第九次常委(扩大)会议,通过学委会人员调整名单 ,调整后的学委会工作人员由主任1人、副主任3人、委员6人组成:
    主任委员:张瑞麟
    副主任委员:唐连第
    
    
    
    郭守昌
    
    
    
    金浪白(中共黑龙江省委统战部副部长)
    委 员:王 景
    
     邓先诚(省林业科学院木工研究所研究室主任、副总工程师)
    
     王治田
    
     麻新泉(省人大常委、省民建负责人)
    
     张伟振(省革委机关常委副书记)
    
     肇永和(哈尔滨科技大学教务处副处长)
    1983年4月23日,省政协五届委员会第一次常委会议,通过五届委员会学习委员会。
    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2人、委员11人组成:
    主任委员:包琮(省政协副主席)
    副主任委员:唐连第(省政协副主席)
    
     郭守昌(省政协副主席)
    委 员:张伟振(省政府机关党委副书记)
    
     戚贵元(黑龙江日报社副总编)
    
     邓先诚(省木工研究所高级工程师)
    
     罗会文(省财政专科学校经济教研室主任)
    
     洪伯铿(省商学院副教授)
    
     肇永和(哈尔滨科技大学教务处长)
    
     郑隆慧(省伊斯兰教协会主委)
    
     彭乃瑶(省纺织公司高级工程师)
    
     胡湘韩(省水利科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袁忠淮(省低温科学研究所所长)
    
     吴绛云(东北农学院副教授)
    1983年10月9日,省政协五届三次常委会议通过,包琮不再担任学委会主任,由唐连第( 省政协副主席)兼任学委会主任,同时增补邹宝骧(省政协常委、黑龙江大学校长)为学委 会副主任。
    1978年11月,省政协学委会恢复之初,主要工作是组织委员学习有关揭批江青反革命集 团的文件、资料和一些政治上、思想上拔乱反正的理论文章,推动委员积极参加本单位揭批 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斗争;先后印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 程》、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文献等学习资料,为委员学习提供了方便。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省政协的学习工作开始了由“改造人”向“为四化建设服务 ”的转化。为使委员和各界人士适应新的历史时期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 才智为国家的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学委会在组织委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和时事政治 的同时,还积极开展了各种科学技术讲座和业务交流活动,受到了委员和各界人士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