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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政协黑龙江省委员会党组

第六章 政协黑龙江省委员会机关

  省政协在第一、第二届委员会期间,没有建立中共党组。当时,省政协的各级领导干部 绝大多数为兼职,他们中的中共党员都在各自的工作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省政协机关仅 设秘书处作为专职办事机构;秘书处的中共党员组成了支部委员会,隶属于中共黑龙江省委 统一战线工作部总支委员会。
    省政协三届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召开后,中共党员副主席的人数有所增加,并设有专职驻 会副主席。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发挥党在统一战线组织中的核心 作用,1965年3月31日,中共黑龙江省委统战部向省委建议,建立中共政协黑龙江省委员会党 组。1965年8月19日,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发文,省委同意政协黑龙江省委员会建立党组, 并任命杨易辰为党组书记;张瑞麟、于天放任党组副书记;杜国平、杨子荣、尚立斋为党组 成员。
    1966年8月16日,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的一个群众组织“造反团”冲击省政协机关并强行 夺权,使中共省政协党组陷于瘫痪。
    省政协第四届委员会成立后,中共黑龙江省委统战部于1978年12月和1979年1月先后两次 请示省委,建议重建中共省政协党组。1979年1月31日,中共黑龙江省委常委会议决定,由王 一伦、张瑞麟、王明贵、吴诚、王景、傅振桐6人组成中共省政协第四届委员会党组,由王一 伦任党组书记,张瑞麟任副书记。
    1979年12月26日,中共黑龙江省委常委会议任命,肖一舟任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列张瑞 麟前);孙西岐、金浪白任党组成员。这样,省政协第四届委员会党组成员增至9人。
    1983年5月10日,中共黑龙江省委常委会议决定,建立中共省政协第五届委员会党组,由 李剑白任党组书记,包琮任副书记;王明贵、杨子荣、王维之、李敏、傅振桐为党组成员; 第四届省政协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职务自然免去。
    1985年2月11日,省委常委会议决定,关士勋任中共政协黑龙江省第五届委员会党组成员 。
    1985年3月6日,经省政协党组提名,省委同意,李史钊任中共政协黑龙江省委员会党组 成员。
    1985年5月28日,省委决定,由王钊任省政协党组书记,免去李剑白政协党组书记职务。
    1985年9月14日,省委常委会议决定,马景林任省政协党组成员。中共政协黑龙江省第五 届委员会党组成员到1985年末共1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