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市、县(区)政协组织
黑龙江省各市、县(区)政协委员会建立的时间先后不一,差异很大。在50年代,有6市
26县7区(指市辖区)相继建立了人民政协组织。其中,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
4市和呼兰、阿城、北安3县建立最早,而且是先组建政协筹备委员会,经过一段工作后,方
正式成立政治协商委员会的。60年代,先后建立政协组织的有2市、16县(含民族自治县)1
区;80年代,共有5市28县(含地辖区)49区(指市辖区)建立了人民政协组织。
50、60年代建立的市、县(区)级政协组织,其机关机构一般都不健全,人员编制很少
。有的只设秘书处或秘书室,配备了少量工作人员。有的县(区)政协只配备一名秘书或兼
职秘书;有的县政协虽然建立了委员会,但连续两届委员会未设立办事机构;有的市县政协
与该市县的中共统战部门合署办公;有的还隶属于统战部门领导。
“文化大革命”期间,全省各市、县(区)政协组织的一切活动被迫停止。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省已经建立了政协组织的市、县(区),人民政协
的工作全部得以恢复,政协委员的界别和人数逐年有所增加,政协机关的机构和人员编制也
进一步健全了。没有建立政协组织的市、县(区),在1979年至1985年期间,全部陆续建立
了政协委员会,而且在机关机构和人员配置上,基本能够适应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