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红区概况
永红区概况
永红区概况
位置、面积与人口 永红区位于市区西部,东以德祥街为界与向阳区毗邻;西至玛钢厂与郊区长青乡连接;南起桥北路至西南万发屯,北到松花江岸。总面积36平方公里,是佳木斯市的一个老区。总人口163 845人。
国民经济 1999年,永红区实现社会总产值4.09亿元,同比增长 15%,其中工业产值完成1.35亿元,同比增长12%(国内生产总值预计完成6 849万元,同比增长13.8%);利税完成2 435万元,同比增长12.4%;区直企业实现税金750万元,同比增长15.4%;区级财政收入完成1 190万元,同比增长12.9%,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目标。通过努力,解决了拖欠5个月工资问题。招商引资共达成意向性协议32项,合同资金2亿元,已落实项目 9项,到位资金5 540万元,为市下达计划的 10%,这是永红区历年来最高的一年。永红医院通过招商引资焕发了新的生机。房地产开发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通过多渠道融资和全方位引资,开发建设了 8.5万平方米商品房,占全市开发面积的9.4%,比去年增加近 7万平方米,创下历史最高水平。个体工商业户已发展到3 100多户,全年累计税收完成757万元,成为区级财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了以希波集团、三兴木业为代表的一批民营规模企业。四个街道办事处新增2个产值超过200万元的企业,5个年产值超100万元的企业,7个年产值超50万元的企业,新办经济网点17个,有4个居民委跨入“万元委”行列,有2个办事处年产值超过1 000万元,税金突破20万元。经济工作被市政府授予“为经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先进单位”。
1999年,永红区先后对 7户企业实施了不同形式的产权制度改革,企业机制得到转变,经济活力得到增强。“龙头”企业发展成效显著。宏达集团实现了主业与配套产业发展齐头并进的良好势头。开发商品房 2.4万平方米。商业城和新组建的江浙商城,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了稳定发展,希波集团通过科技创新、机制创新、产品创新和引进高级管理人才,为企业腾飞奠定了基础。两大集团实现产值2.37亿元,上缴税金 460万元。永刚集团开发建设金三角综合批发市场的前期工程已经启动。
社会事业 1999年,永红区教育工作又上新水平。教学实验被省教委评为“注·提”实验区域性推广工作先进区。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有2所学校通过了市级标准化学校验收,有3所学校进入省级“双全”学校行列,有 3所学校进入省级标准化学校行列。全区初中规范化学校已达100%,小学标准化学校已达 88.8%。科技进步在经济增长中的贡献率不断提高,全年开发新产品 4种。加强以实现环境卫生长效管理为目标的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顺利通过了全国卫生城复检和省级卫生先进区检查验收。在全市“城建杯”竞赛活动中获惟一先进城区。楼房小区垃圾袋装化管理,已在6个小区实行;实现了5条市级标杆路,新创 5条区级巷道标杆路。多方筹资近68万元,铺设维修区级巷道8条,总面积1.4万平方米。自筹资金维修厕所50座,新建水厕3座。环境保护工作,狠抓水、大气、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被市政府授予环保目标达标单位和低空大气污染防治先进单位。社区服务,建立了区、街、委三级社区服务网络,71个社区服务站,1 600多个便民利民服务网点,开展了就业、信息、医疗、法律咨询等 10个项目系列服务,新建托老所2个。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了第四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全区有 39个居委会得到了调整和加强,优化了居民委干部年龄、知识结构,有4 个居民委被命名为一级达标委。全区有359户584人获得基本生活保障。计生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大清查任务,实现连续10年完成市政府下达的计划生育一档指标。
精神文明建设 1999年,永红区围绕国庆50周年和澳门回归,精心组织了系列迎庆活动,成功举办了第十届运动会和文艺汇演,组织开展了“社区文化艺术周”和“文明市民奉献日”活动。新闻报道、摄影展览、专题报告、演讲竞赛等活动异常活跃。“双拥”工作突出科技拥军、智力拥军、服务拥军,巩固了省级“双拥”模范区成果,代表全市城区接受全国“双拥”城检查验收,为我市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四连冠”做出了贡献。巩固 7大育才基地,新建2处培训基地,为部队培训军地两用人才920名;经常组织老妈妈服务队,到军营为战士洗衣、理发、修鞋、义诊等,坚持动真情、办实事,优先安置下岗军嫂就业,解决驻区部队官兵子女入学问题。在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中,帮扶31名革命功臣解决了生活困难。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打斗争和网上追逃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破获各类刑事案件 559起,其中重特大案件28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35人,捕获逃犯62名,打掉团伙60个,收缴黑枪 210支。在全区实行居民区楼长、片长负责制,加强安全整体防范,居民区发案率明显下降,有 2个小区进入省级安全文明小区行列,10个小区进入市级安全文明小区行列。全年共调处各类纠纷 750件,成功率达98%,民转刑案发率始终控制在“零”,释解人员落实帮教责任率保持 100%。促进了社会稳定。“三五”普法工作顺利进行,通过组织法制讲座、办学习班等形式,认真开展《宪法修正案》和新《刑法》宣传和普及,人民群众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信访工作主动、负责、细致,稳妥地做好群众工作,防止和避免了矛盾激化。严肃处理了“法轮功”问题,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先后命名了9个省级文明单位,23个市级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