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战工作
统战工作
(一)为经济建设服务。组织推动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侨联、台联献计献策,先后提出96条建议,并积极开展“建立联系点、技术咨询、智力支边、科技扶贫、三下乡、招商引资、光彩事业”等活动,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召开私营企业家座谈会,为经济发展和改善经济发展环境提出26条宝贵意见;召开全市个体、私营企业经济工作会议,表彰了市“十强私营企业”、“十大希望之星企业”、“十佳模范纳税户企业”;召开全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侨联、台联“为四化服务”经验交流表彰大会,有 9名同志介绍了典型经验,表彰了13个先进集体和52个先进个人。
(二)突出重点做好民主党派工作。坚持和完善“三、二、一”政治协商制度,市委每三个月召开一次季度协商会,二个月召开一次双月座谈会,一个月召开一次秘书长联席会;每个党派分别与市政府两个职能部门建立对E1联系,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帮助民主党派加强思想建设,举办民主党派机关开展“三讲”教育学习班和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负责人培训班;召开纪念中共中央(1989)14号文件颁发十周年座谈会,成立3个检查组到各县(市) 区检查中央14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组织收看中央电视台播发“4.25”非法聚集事件真象的新闻,认清了李洪志险恶政治图谋,组织各民主党派成员、台胞、台属代表,批驳李登辉“两国论”分裂祖国破坏和平统一的罪行。帮助民主党派搞好组织建设落实和完善市委领导与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交朋友制度,市委12名常委与24名党外人士结成对子,把交友制度落到实处。调整了九三学社市委和市工商联领导班子。帮助各民主党派市委加强了机关建设,提拔了 10名科级干部、3名副处级干部。帮助民主党派解决实际困难,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增加7万元经费和 10万元工作用车经费。为2名民主党派市委领导解决子女工作安排问题,为原工商业者102人补发了工资,遗孀46人补发补助费,全市共补发233 520元。
(三)大力选拔使用党外干部。制发了《关于推荐党外后备干部的通知》,推荐党外后备处级干部75名。向省委统战部推荐5名市级党外后备干部,向市委推荐 10名处级后备干部。举办中青年后备干部、现职党外处级干部培训班 7期,举办党外副县(市)区长培训班,培训党外干部367人次。全市已安排党外副科级以上干部1 498名,其中副师级以上干部 7名,处级干部42名;各县(市)区政府都有党外副县(市)区长,人大、政协都配齐了党外副主任、副主席。推荐全国和省、市人大代表,推荐省、市政协委员共 258名。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中推荐党风巡视员、审计员、检察院检查员、教育督导员23名。
(四)抓好统战理论宣传。举办统战系统“学习党的十五大精神和邓小平新时期统一战线理论征文”活动,共撰写80多篇理论文章或工作调查报告。举办统战知识百题考试,有 1 000多人参加答卷。完成调研文章34篇,向《中华工商时报》、《黑龙江日报》、《北方时报》、省《统战理论研究》投稿46篇,13篇文章在省刊发表。向省委统战部及有关单位发信息 172条,其中有22条信息被《统战理论研究》刊物采用,有8条信息被省《统战信息》采用。
(五)积极开展对台、侨务、民族和宗教工作。对台工作实施了“一个突出”、“两个加强”、“四个加大力度”,突出做好台湾人民工作。加强对台干部队伍建设和加强对台工作的领导。加大对台经济工作力度,在实施“十大实效工程”上,提出建议35条,提案20份,向台湾发信150封。接待台商40人次,上项目3个。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教育,宣传“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批驳李登辉“两国论”,并对赴台人员进行行前教育;加大对台交往工作力度,接待25名台胞台属来佳木斯市探亲访友;加大对台胞台属的工作力度,开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宣传,维护归侨合法权益 2件,帮助归侨侨眷解决实际困难 6件。民族、宗教工作召开了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检查,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划清宗教与“法轮功”的界线。制止和处理 2起非法传教活动,确保了宗教内部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