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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工作

档案工作



  (一)不断提高档案干部队伍素质。转发了《关于学习宣传贯彻(黑龙江省档案管理条例)的通知》,发送《黑龙江省档案管理条例》 2 000册,召开了全市档案工作会议推动了档案工作的发展。举办了两期岗位培训班,一期档案现代化管理培训班,共培训学员 163名。组织召开了评审会,有42名档案工作者分别通过了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开展档案学术和科学研究工作,举行了 1999年度优秀论文评选活动,评出优秀论文 18篇,承担了国家档案局下达的《无酸档案卷皮、纸》、《无酸档案卷皮、卷盒用纸板》行业技术标准制定任务,将正式颁发执行。
  (二)全面推进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开展企业、科技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升级工作。佳木斯发电厂档案管理晋升为国家一级,实现了全市国家一级零的突破。有 4户企业档案管理晋升国家二级,5户企业晋升省级。有14个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升级,其中国家二级2个,省级9个。开展机关档案“九五”目标管理工作。有 41个单位分别达到了省级标兵、省级优秀和省级达标。开展档案定升级工作。汤原、桦川、同江三个县(市)档案馆达到了省二级档案馆标准。
  (三)加大指导监督执法工作力度。对市直机关74个单位,1998年度机关文书立卷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对兼并、破产、出售、股份制改造、股份合作制、外资投资、租赁等类型的国有企业档案处置情况进行调查。对市区8个医疗单位、4个设计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档案工作得到了完善和提高。加强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如市工农玻璃厂工程扩建档案,机场扩建工作档案的整理和指导工作,保证了工程项目档案的完整规范。抓好人寿保险档案工作,在同江市人寿保险公司试点,并召开了现场会,对全市人寿保险档案工作的全面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重点对 7个单位进行检查指导,使其分别达到国家、省级档案管理标准。对部分私营、三资企业档案工作进行了摸底调查。
  (四)强化农业、农村档案建设。下发了《佳木斯市农村和农业科技档案工作实施方案》,把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纳入了全市档案工作目标。全市县乡村农业科技档案信息工作网络建设已经开始启动。制发了《农村档案管理工作方案》、《乡镇村文书立卷归档范围》等文件,各县(市)也相继出台了第二轮土地承包档案的管理办法。全市97个乡镇全部完成了建档工作;村级建档除郊区及抚远县个别村外,全部完成了村级建档工作,并有 1O个乡镇、4个村的档案管理达到了省级管理水平。
  (五)加强各级档案馆基础建设。馆库建设有突破,市及各县(市)馆库条件都有较大改善,是“九五”以来发展变化最大的一年。进一步完善了馆内检索体系。市馆填写了 174个全宗的全宗名册、全宗单,填写了《案卷目录登记簿》、新进馆档案登记簿,填写革命历史档案著录单15 767张。对馆藏满30年的档案向社会开放了270卷,对馆藏满15年的139卷短期档案开展了鉴定工作。市馆及郊区和 6个县(市)档案馆全部配备了微机,并开始应用微机辅助档案管理。依据《档案法》的规定,市馆共接收1993年度市直机关88个单位、2172卷档案进馆,并已编目上架;接收了桦川县档案馆移交的未经整理的清末、民国档案 7 832卷。征集了三江旅游节各种资料、《佳木斯市建国五十周年成果展》材料和邵云环烈士档案资料等。接收哈同公路集佳段文件档案3 955卷;寒抚公路文件档案356卷。另接收各种档案资料14 322卷、册。向社会各界提供档案资料2 029卷,收集整理双拥档案材料,共组卷113卷,编辑出版了32万字的《北国双拥模范城》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