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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工作

人事工作



  1999年,市人事局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
  (一)突出重点,推进工作落实。完成了1998年度各县(市)区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市直各部门的等次确定,对得分超过考核基数的县(市)、区和38个市直一等单位兑现了奖励,对 2个三等单位给予了黄牌警告。同时,完成了省目标考核组对我市考核的迎检工作。提出了全市1999年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的目标数值,组织分解了具体目标,签定了目标责任状。
  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公务员参加考核人数11 939人,被确定优秀等次的占 13.3%,称职等次10 302人,占85.6%;有32人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诫勉对象5人。事业单位参加考核人数32 632人,优秀等次的3 426人,占10.5%;合格等次的 29 020人,占88.9%,有 186人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进一步完善了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配套性法规,对全市吸收录用干部人员档案进行了全面复核。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确定了考核对象、项目、评分标准和分配办法,使99名营职以下军转干部已全部妥善安置,军转干部培训工作也在有条不紊地进行。工资福利审批工作,先后进行了3次测算、2次审批,完成33 724人的岗位补贴工资和调整工资审批任务,完成8 147名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和生活补贴审批任务。 工资管理不断完善,福利费扶贫工作效益良好。考试工作采用最先进的技术设备,规范了考试管理工作。
  (二)抓住特点,服务经济建设。继续抓好《为经济建设服务五项决定》的落实,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无偿引智专项资助经费78万元,先后组织实施23个引进国外人才项目,聘请来外国专家56人次,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61个。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乡土人才开发的通知》,加强乡土人才库、人才档案、培训基地和管理制度建设,实行优秀乡土人才“三包”制度,选送乡土人才进行深造。加强乡镇事业站建设,制定了乡镇事业站“标准站”、“重点站”建设标准,有30%的乡镇事业站达到了标准化。为非国有经济积极引进人才,仅龙拱集团就同150多人签订了意向协议。确定每月8日为人才交流洽谈日,全年接待 150多家用人单位和1 500多名求职人员,成交118人。
  (三)找准支点,落实人才发展战略。进一步完善人才市场的整体功能。人事代理、人才测评继续扩大服务领域,充分发挥了人才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主渠道作用。在三江旅游节期间,共接待各类求职人员1 835人次,达成意向性协议789人,与用人单位签约 298人。调动和发挥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市委出台了《佳木斯市人才开发管理办法》,成立了人才开发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加大对各类人才的开发力度。继续实行专业技术人员综合测评,加大岗位指标数额分配公开力度。拓展职称工作的服务领域,申报高级农民技师21名,初级农民职称620人,中级农民技师 93人。乡镇企事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流动人员职称评定工作相继开展。抓好人才的选拔与培养,全市有45名专家享受了1998年度政府特殊津贴,有 3人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 4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1999年度政府特贴推荐选拔工作全部完成。对23个学科梯队进行了调整考核增补,选各类专业人才100余人为共享人才,实行动态管理。
  (四)围绕难点,筹划机构改革。加强机构编制的宏观管理,继续实行机构编制的严管严控,对有关单位核减行政编38名,事业编制56名,有效地控制了机构编制和人员的增长。对党政群机关清理借调人员90人。社会保障和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调整机构职能有条不紊地进行。整理、核实机构改革数据资料,集中精力对全市 500多个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进行了逐家审核;加强乡镇机关编制问题及下步机构改革问题的调查研究和地方机构改革动态的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