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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国有委工作

非国有委工作



  1999年,非国有委全面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截止11月末,实现经营额超亿元民营大户1户,近亿元民营大户 2户,近千万元民营大户30户,近百万元民营大户300户。一批大户迅速发展壮大起来,希波集团、龙拱玉米淀粉糖厂、桦南县油脂饲料厂等企业已成为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排头兵; 利华食品集团、 桦南腾达保健品公司已经成为绿色食品工程的骨干企业。(一)健全推进工作体系。形成了《培植乡企和民营大户工程推进实施方案》,下发到各县(市)、区及成员单位。确定了组织机构,落实了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负责人及成员单位负责人、联络员,并抽调 3名专职人员,负责推进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建立了工作制度、会议制度、汇报制度、督办检查制度和奖惩制度。形成了思路明确、机构健全、措施得力、合力推进的工作体系。(二)加快推进工作力度。召开了全市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工作会议,表彰了以希波集团为代表的“十强企业”、以金天集团为代表的“十大希望之星”和以兴达集团为代表的“十佳模范纳税户”,有10个单位介绍了经验。市工商局等 4个单位就如何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作了表态发言,会上推出了《关于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等,布置了下步工作,进一步推进了个体私营业经济的发展壮大。(三)实施三项制度。①市领导联系大户制度。市五大委34名领导,每人联系一户经营额超千万元民营企业大户。为乡企和民营大户解决各类问题25件,协调解决资金 1 830万元,为企业的发展创造了很好的条件。②金融机构包扶大户制度。市四大商业银行共包扶 21户乡企和民营大户,全年新增贷款3 600万元,有力地促进了企业的发展。农业银行把希波集团列为银行信誉 3A企业,投入500万元流动资金,使希波集团备足了生产所需原料,为明年生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③律师包扶大户制度。首批选择了12户年经营额超千万元的民营企业,与12名律师结成了包扶对子,律师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参与经济活动等全方位服务,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有5名律师帮助企业处理法律纠纷3次,其中为利华食品集团减少经济损失80多万元。政法系统与民营大户联系制度,为30多户民营企业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四)努力为企业办实事。接待有困难的企业50余户,召开各种协调会议15次,帮助企业解决各种疑难问题160余项,为企业推荐各类人才20多名,帮助企业开发市场、介绍中外客商3户。三江旅游节和哈洽会期间,先后组织50余户民营企业参加展出和洽谈活动,签定合同 2项,议向性协议3项,受到省领导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