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农业开发工作
三江农业开发工作
1999年,三江农业开发共争取到项目11个,总投资5 005万元,其中国家、省投资2 090万元;1997—1998年的11个项目实现了建设收尾。农业开发实际完成中低产田改造15.6万亩,占计划的100%。其中旱改水完成11.10万亩,占计划的100%;造林完成 0.48万亩,占计划的100%;建桥涵闸79座,占计划的95%;完成土石方441万立方米,占计划的104%;完成干支渠 182公里,占计划的88%;修农田路211公里,占计划的88%;建设蔬菜温室50栋。完成开发总投资5 208万元,占计划的104%,其中中央及省投资2 010万元,占计划的96%;地方配套 778万元,占计划的140%;贷款210万元,占计划的112%;自筹资金1 896万元,占计划的102%;工程垫支80万元;其它资金完成234万元。
(一)抓项目资金管理。对全市1997—1998年度的农业开发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举办了新会计核算办法的业务学习班,对各县(市)、区的开发办会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新会计制度的落实。
(二)抓小区项目典型。有重点地培养和推广好的典型,如富锦市安基小区,规模连片种水田;同江市永祥小区,沟直、路平、树成行、水稻种植科技含量高;抚远县浓鸭小区,高纬度荒原种稻种类多,有钵体摆栽、超稀植、大垄宽行、地膜覆盖等。
(三)抓工程进度、质量。实行建设单位负责制,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开发部门监督的管理机制,使工程的进度和质量得到了保证。如富锦“幸福灌区”,获东北四省(区)建水利工程质量总分第一名。还组织了春、秋两次大会战,仅富锦市秋季会战中,动用机车百余台,完成土方200多万立方米,确保了工程进度。
(四)抓引资开发。赴北京、上海、杭州、宁波等地招商引资,同时学习考察了浙江省萧山市农业开发区,收到了较好的成果。申办“海峡两岸农业开发示范区”工作,将得到国务院的批准。同各地政府有关部门及广大客商建立了广泛的联系,拓宽了农业开发的发展思路。
(五)抓水毁再建工程。申报水毁工程5个,省批修复资金225万元,组织修复水毁工作会战,保证了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
(六)抓2000年项目的申报。对2000年项目进行了论证、筛选、申报,初步落实了2000年的农业开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