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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电机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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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实现工业总产值(不变价)13 108万元,为年计划的 90.4%;完成产品产量47.9万千瓦,为年计划的 73.67%;实现销售收入(不含税) 13 116万元,为年计划的67.29%;销售实际回款13 253万元;实现利税1 014万元,为年计划的40.3%,其中实现利润2.2万元。
  (二)企业内部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理顺机构,新组建了技术中心、计划审计部、设备能源管理部和仓储中心;堵塞漏洞,取消基层各单位办“三产”,恢复二线,同时回收了各基层单位的物品放行权和物资采购权;后勤福利部门、辅助生产单位实行经营者竞标聘任制,电镀、运输、综开、建筑设计实行独立法人管理,完全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三)市场保证能力有一定提高。抓产品质量,电机表观质量已接近同行业最好水平;抓产品交货期,产品履行合同率已经达到 85%以上;压缩费用,降低成本,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全年压缩费用达1 000多万元。
  (四)产品营销管理进一步强化。对销售网点人员承包办法做了大幅度调整,把指标和责任直接落实到人头;清查产成品库存,摸清底数;对重点产品、重大项目实行跟踪服务,对产品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用户满意;清理调整外办经销处库存,解决资金占用过大问题;重新修订增补了规章制度,规范和约束经销人员的销售行为。
  (五)产品质量大幅度提高。明确提出“年内达到同行业最好水平的目标”,明确负责制,加强对质量工作的考核,职能管理部门、质检人员严格执行检验标准和质量管理规定,杜绝不合格品出厂。产品的表观质量和内在质量基本上达到了同行业最好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