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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发电厂

佳木斯发电厂



  1999年,佳木斯发电厂在安全、文明生产,经营管理,基本建设,科技教育,职工生活,多种经营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基本建设情况。竣工住宅楼面积 46 115平方米,465户职工喜迁新居;大修更改完成非标项目69项,完成重大特殊项目和技改项目23项,完成科技项目1项,完成厂内特殊项目2项。13号炉除尘器改造,使烟尘浓度实现了达标。MIS网上工作站达67个,完成了8个子系统中心数据软件接口编制,生产实时数据上网。
  (二)生产经营情况。发电量:高压厂完成193 835万千瓦时,比计划多发 26 658万千瓦时;东方厂完成46 669万千瓦时,比计划多发1 669万千瓦时。供热量:完成1 525 254吉焦,比计划多供热89 214吉焦。供电标准煤耗率:高压厂完成403克/千瓦时,比计划降低1克/千瓦时;东方厂完成552克/千瓦时,比计划降低81克/千瓦时。厂用电率:高压厂完成7.88%,比计划降低0.88个百分点;东方厂完成11.17%,比计划降低1.53个百分点。设备检修:高压厂完成机组大修1台次,小修4台次,状态小修2台次;东方厂完成机炉小修22台次。产值:高压厂完成14 005万元,比计划多创产值1 960万元;东方厂完成产值3 755万元,比计划多创产值176万元。
  (三)安全生产情况。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承包责任状,落实《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开展了“安全培训月”活动,加大了安全监察力度,积极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实现了超前控制事故,被省公司评为1999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实现连续安全生产588天。
  (四)改革经营管理情况。积极开展“管理年”活动,提出了10项主要工作和23个具体管理项目,严格控制了各项成本费用,成立了物资供应处,按主业管理。制定了《医疗费报销暂行办法》,实行最高限额,医药费发生额有较大幅度下降。成立了燃料公司,与企业形成了经济合同关系,服从企业的生产指挥。用电率比上年下降0.49个百分点,耗油量比上年减少 249吨,供电耗煤也有所下降。
  (五)科技工作情况。设立了科技专项资金,科技项目完成率达到100%,效果好于往年;提合理化建议390项,创经济效益189.98万元。
  (六)教育培训工作情况。针对生产岗位开展培训,开展了安全培训月活动,举办心肺复苏紧急救护培训班25个,培训人员1 140人;“三权”人员培训班2个,培训人员 468人,合格率达到100%;对机、炉、电运行专业主岗位人员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培训,并参加省公司举办的专业竞赛。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比例达到网一流标准。
  (七)多种经营情况。以创效为中心,以提高多经企业经济运行质量为重点,巩固原有项目,开发新项目,实现多种经营收入5 000万元,实现利润180万元,创利税3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