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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工作

审计工作



  1999年,审计工作围绕中心,加强审计监督,在为宏观调控服务、维护国家财经法纪、促进政府机关廉政建设、保证经济健康发展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共完成审计项目23项,审计单位191户,查出违纪违规资金9 736万元,上缴财政52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341万元。
  (一)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力度。对市财政审计中,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对建行、工商行审计中,针对问题,落实审计建议,加强了资金管理和合理有效使用。加强对养老保险金的审计,查出违纪、违规资金1 003.3万元,提出整改建议5条,对21户粮食企业进行了专项审计,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收到了实效。
  (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9月下旬,审计机关在50个小时内,将278户企业的养老金欠发的情况审清,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真实的依据,使退休人员领到了欠发的养老金。11月,在对省直各厅局下属的公司进行审计时抽调了36名审计人员,组成 6个审计小组,到哈尔滨市参加审计,注意从账目中发现大案、要案线索,受到好评。完成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审计45人,审计总金额860 768万元,查出企业违纪违规资金4 639万元,发现企业经济遗留、损失浪费金额66 898万元。为领导了解于部和使用干部提供了客观的依据。
  (三)为经济发展创造宽松环境。坚持“一审、二帮、三促进”的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分析和解决问题,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在对市人防办进行财务收支审计时,核算出该部门多交营业税 1.8万元,使问题得到了纠正,在对中外合资的佳木斯金亚针织有限公司审计中,发现外方先后拖欠合资企业货款117.2万元,垫付车辆附加费18.1万元,合计135.3万元,占外方注册资金总额的155%,使我方利益受损,采取有效措施,依法维护好企业自身的利益。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将计划安排权下放给各县(市)区审计机关;将 200户国有大中型企业和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审计权下放给内审机构;帮助企业查找经营管理上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扫清经济发展运行中的梗阻问题。对涉及执法、执罚的单位进行了全面调查,摸清了“三乱”的主要表现及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计建议
  (四)为领导科学决策当好参谋助手。向上级部门上报审计信息180篇,被采用 71篇,其中被市委、市政府采用28篇,省厅和国家审计署采用33篇,省委采用1篇,领导批示3篇,新闻部门采用6篇,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改革开放、发展经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