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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工作

国家税务工作



  1999年,国税工作加强税收征管基础建设,积极推进制度改革,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有效地阻止了税收收入下滑的势头,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税收工作任务。
  (一)圆满完成税收收入任务。面对税源缺口达 1亿元的严峻形势,共完成税收收入41 725万元,圆满完成了省局调整后的年度计划。其中完成市本级税收收入3 774万元,为上年的104.1%;完成个体私营企业税收5 671万元,为年度计划的108%。
  (二)税收征管能力显著提高。①提高税务干部的业务能力。对国税系统的人事分配制度进行了全面改革,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在职的95名科级干部平均年龄为37周岁,比改革前降低8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82人,占88%。竞争上岗的股级干部中,平均年龄为35周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74人,占股级干部总数的 90%。对部分税务干部进行离岗培训,提高业务能力。②提高税源监控能力。组成税收征管目标监控领导小组,下发《佳木斯市国家税务局税收征管目标监控办法》,使年纳税额50万元以上的企业实现了专人监控,对其他企业的区域目标监控工作也取得进展。③提高税务稽查能力。进一步明确县(市)、区分局稽查职责,形成稽查队伍内部制约机制,提高税务违法案件执行率和结案率。建立稽查激励机制,实行个人收入与查补入库税额挂钩,收到显著成效。共查补入库税款564万元,为上年的 2.68倍。建立涉税违法案件群众举报机制,受理稽查群众举报案件16起,入库税款、罚款计60.6万元。④提高税收执法能力。制定了《税收征管质量目标监控办法》,征管质量考核由过去的事后考核转变为以“登记控管率”、“申报控管率”、“稽查控管率”为重点的征管全过程的动态考核。大力推进税收电子化工作,11个县(市)、区国税基层单位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已全面运行,税收征管模块在基层单位已得到广泛运用。抓好税收会计、统计、票证管理工作。进行了大检查和票证管理联查。开展了税收会计管理达标升级活动,全市13个征收单位,有 3个单位达到AA级标准。
  (三)行业新风和廉政建设再上新台阶。增强干部职工的勤政廉政意识,努力改善办税服务环境,开展学习税收法规活动,加强党性党风教育等,增强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强化执法监察,规范执法行为,开展经费审计工作,严格查处擅自挪用办公经费、不合理列支、招待费超标等问题。对在税收强制执行中扣押的车辆进行清理检查,使在扣的22台车辆手续齐全,可以进行拍卖。建立并执行礼品礼金登记制度,登记上交礼品礼金13 000元。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纪检监察人员。在市纪检委组织的“为经济建设服务最佳、最差单位”年度评比中,被评为1999年度为经济建设服务最佳单位;市局机关被省政府授予“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全系统被市委授予“精神文明建设先进系统”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