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工作
金融保险工作概况
人民银行工作
1999年,人民银行佳木斯市中心支行以新的管理体制启动运行为契机,以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强化金融监管为重点,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各项存款 160.3亿元,较年初增长11.1%;其中储蓄存款130.9亿元,比年初增长9.7%。各项贷款 214.2亿元,较年初增长2.9%。现金累计收入508.2亿元,现金累计支出527.5亿元,收支相抵净投放货币19.3亿元,同比多投3.4亿元。各国有银行准备金充足,支付状况正常。
(一)认真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发展。①加强窗口指导。制定了《佳木斯市信贷政策指导意见》,在3家国有商业银行剥离不良资产10.3亿元、核销呆账贷款7 456万元;新增贷款6.1亿元,支持了合理的、重点的资金需求。通报了监管工作中发现的7方面24类问题,收到了较好的窗口指导效果。②改善服务手段。累计发放支农再贷款 7 150万元,累计回收6 750万元;制定了《救助再贷款使用方案》,向6家城市信用社发放求助再贷款 3 150万元;完成了信贷信息登记咨询系统 1999年的登录、发卡及配码工作,使登录业务量达到了84%;制定了存款准备金管理办法,批准5家信用合作机构动用部分准备金,对5家欠缴准备金的机构进行了处罚。③强化综合调研与反馈。共完成调研材料 103篇,编发《金融信息》、《金融简报》17期。
(二)突出抓好金融监管工作,分类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①落实监管责任制,层层签订了《金融监管责任状》。充实监管人员30余人次,进一步增强了监管力量;充分发挥内审部门的监督作用。②强化对城乡信用社的监管。制定了《佳木斯市城市信用社风险处置预案》、《佳木斯市 6家高风险城市信用社整顿处置预案》,切实加强对高风险及出现风险的信用社的监控,先后对市区 7家城市信用(联)社和全市城市信用社进行了检查或调查,加强了对城市信用社行业整体的监测。③强化常规监管工作。年检金融机构678家,对 32名不符合任职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提出了整改建议,对27个金融机构存在的匾章不符问题进行了纠正;完成了 384户企业贷款证的年检与换证工作;对23家企业的《金银饰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年检;对 3 419户企业的《开户许可证》进行了年检。开展了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的各项工作。顺利地完成了过渡工作。对56家金融机构的现金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对中长期贷款利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金融机构 44家,检查面为31%;查出违规业务 115笔,涉及金额29 791万元,并进行了严肃处理。加强对彩票发行和集资活动的管理。公布举报电话,及时查处了 2起非法集资活动。严格市场准入、退出管理。④强化外汇监管。完成了中资企业经常项下的外汇账户年检工作,对19户“三资”企业进行了联合年检。制定了《佳木斯市打击外汇黑市活动方案》,开展打击活动24次,查处非法倒卖外汇事件2 起,协助抓获涉嫌倒汇人员 4人。调查外债企业18户,调查面为53%;涉及外债金额为920万美元;对全市 4家有权外贸公司的逾期核销单进行了清理。
(三)努力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以会计、国库、货币金银等窗口服务部门为重点,并加强了人行内部的财务管理工作;国库部门全年共办理预算收入业务涉及金额 165 735万元,预算支出136 580万元,发行及兑付国债本息合计 13 148万元。货币金银专业全年完成跨省及省内发行基金调拨83次,金额322 207万元;销毁损伤票币2次,金额125 352万元,收兑黄金150千克,配售白银76.5千克;开展“反假人民币宣传周”活动,协助有关部门侦破假币案件23起,上缴假币41万元;举办一期第五套人民币宣传班。依法加强了金融统计工作。发送往账49 876笔,金额941 553万元,接收处理来账12 078笔,金额881 47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