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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保险工作

人民保险工作



  1999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佳木斯分公司坚持深化改革,强化服务质量管理,使全辖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一)积极拓展业务领域。加强与地方政府和有实力企业的联系,采取召开恳谈会的形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密切保企关系。大力宣传人保优势,宣传人保信誉。车险部从仪表仪容、行为举止、文明用语、环境场所 4个方面做起,简化理赔手续、加快结案速度,急保户所急、帮保户所需,为保户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以礼貌、热情周到的服务行为赢得保户信赖。
  (二)完善经营目标责任制。加大监审工作力度,先后两次组织计财、审计、业务专业科,进行为期40多天的专项清查,制定出《应收保费管理办法》、《重要单证管理办法》,理顺规范业务流程。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制定出《佳木斯分公司承保暂行规定》、《询报价管理制度》、《车辆集中定损管理制度》、《车险业务管理实务程序》,进一步严格承保手续,强化质量管理。增加附加险比重,使业务结构合理化。优势服务,在全辖范围内实行24小时全天受理报案制度,基本做到单证齐全10日可赔付,3 000元以下的赔案能够在3日内结案,数额较小的立等可取。加大责任险开办力度,桦南县支公司利用“金南瓜节”的有利时机,适时推出烟花燃放公众责任险。针对农村险发展缓慢的形势,开办了农村干部风险保险。充分利用市邮政局营业网点分布广、经营灵活,宣传效果显著的优势,与市邮政局达成代理“家庭财产定额保险”、“财产保险综合险”、“汽车保险”、“责任保险”、“货物运输保险”等险种的协议。积极开办公路货运险,与佳木斯市公路运输管理处达成代理协议,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代理公路货物运输保险的通知》。推行桦川县支公司在农村综合险上的做法,即在乡镇政府建立保险助理员,代办网点由村代办,支公司派业务员到乡镇、村屯蹲点,促进了农村综合险的发展。
  (三)加强防灾防损工作。各支公司设立专人负责防灾工作,在风险大、保额高的重点企业聘设防灾监察员。制定了全市统一的防灾工作制度和奖励办法,建立完善防灾档案,加强对各支公司防灾工作的考核。建立与消防、安全、气象、水文、防汛等政府有关部门的长期合作关系,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防灾工作中的作用。定期不定期的会同消防安全部门进行联合检查,共检查企业264家,提出整改意见560多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