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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震减灾工作

防震减灾工作



  1999年,防震减灾工作有很大发展,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了一定贡献。
  (一)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充分利用3月1日《防震减灾法》实施一周年之际和 7月28日唐山地震纪念日,先后组织了两次大规模宣传《黑龙江省防震减灾条例》和《黑龙江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地震科普知识,对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率大大提高,法律意识大大增强。结合佳木斯市的实际情况,发布实施《佳木斯市防震减灾十年目标实施方案》、《佳木斯市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佳木斯市地震监测环境保护规定》法规性文件,出台了《关于将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和抗震设防管理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的通知》,使防震减灾工作做到了有法可依。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建立执法队伍,规定了执法内容、目标、任务及组织机构,为开展行政执法和执法检查打下了基础。
  (二)强化监测预报工作。加快监测台站的改造工作,提高监测预报能力。落实配套资金15万元,完成观测环境、电源线路和通讯线路改造任务加强台站监测管理工作,提高观测资料质量水平。推行以观测质量为重点的目标责任制管理。台站人员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明确每个人的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工作任务,提出了考评和奖罚办法,台站观测资料水平了有明显提高。进一步完善地震应急预案和地震短临跟踪方案,建立了六县一区地震灾情速报体系,形成市、县、乡速报网络,提高了快速反应能力。组织鹤岗、双鸭山、依兰地震台召开了1999年度东部地震趋势会商会,对1999年度地震形势进行了会商分析,对2000年度地震形势进行了分析预测,形成东部地震形势意见,并在全省地震会商会议上进行了报告,受到好评。加强抗震设防管理,强化行政管理职能。对全市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抗震设防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了10项重点工程,对应该做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重大工程项目,要求其尽快做,没有做的限期补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