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 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 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 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 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姜 杰
经济建设是全党的中心任务,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都必须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地方人大常委会如何围绕这个中心开展工作,目前各地仍处于探索阶段。对此,我认为要做到“紧紧围绕”,首先必须参与,通过积极主动地参与,才能更好地做到“紧紧围绕”;而做到积极参与,则必须澄清模糊认识,以正确的思维为先导。只有这样,才能在为党的中心任务服务中,充分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
一、破除“人大不便参与经济工作”的观点,全面准确地认识“积极参与”的重大意义
目前,在人大是否应该参与经济工作问题上仍然存在争论。持否定态度的同志认为,这是“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责任田,名不正言不顺,是不务正业。”事实上,在改革开放、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时期,人大各项职权的行使无一不涉及经济建设,脱离经济工作谈人大工作就会形成空中楼阁,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关键是参与的方式和态度。是自觉地参与,还是消极地参与;是全方位介入,还是掌握好角度。实践证明,人大把握好尺度和角度,积极参与经济工作,不但不会荒了自己的田,反而会保证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切实把握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中心的主动权,不断提高人大工作水平,并不断开创新局面。
第一,积极地参与经济工作,有利于人大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建设中心,与党委、政府“唱好同台戏”。千方百计地把经济工作搞上去是压倒一切的任务。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着眼于对经济基础的反推动作用,保障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这就要求人大要与党政合力唱好发展经济这台“戏”做到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工作上同步。为此,人大首先要进入角色。要增强大局意识。积极参与经济工作,把党委关于经济工作的指导方针和具体目标,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委会转化为国家意志,保证党委提出的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监督政府实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动员全体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同心同德地发展经济,加快建设。在这方面,人大不应充当旁观者、评论者的角色,坐而论道,游离于经济工作之外,而同样必须真抓实干。
第二,积极参与经济工作,有利于加强法制建设,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证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推动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履行好这项职责,除了学习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外,很重要的一条是要带着法律问题,参与经济工作,在参与中熟悉经济运行的特点,了解经济工作的现状,从而增强贯彻实施法律的针对性,提高实效性,有效地保证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相反,如果不深入经济工作,不了解市场经济发展规律,不懂得市场经济的特点,贯彻法律只能是无的放矢,心中无数,很难说得上有效地监督法律法规的实施。
第三,积极参与经济工作,有利于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有效行使“三权”,增强工作实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既要符合国家的根本利益,又要体现人民群众的意愿;既要依照法律和政策的要求,又要符合当时当地实际状况。否则,决定就会变成官样文章,没有多少实际意义。因此,要使人大的决定决议成为指导政府和人民努力的目标和规范,动员人民去实现,我们就必须积极参与经济工作,了解实情,提出切实的意见,确定可行的目标任务,从而真正行使好决定权。在依法行使监督权方面,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人大及其常委会既要监督政府实施宏观调控,转变职能,努力把企业推向市场;又要监督政府依法行政,用法律手段规范社会的各种经济活动。要做好这些监督工作,必须参与经济活动,了解经济生活中出现的各种违背法律法规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监督意见和建议。反之,不了解熟悉经济工作的现状,只是一般化地或根据道听途说提出一些意见,是不可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这样的监督既不可能有深度,也不会有力度。同样,在行使人事任免权时,人大及其常委会也只有在参与经济工作过程中,更深刻地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用人的标准和要求,更实际地了解干部的德能勤绩和群众对干部的真实评价,才能更好地为改革和经济发展提供可靠的组织保证。
二、破除“人大参与经济工作难以避免两个极端”的观点,选准参与的最佳结合点
现在在人大参与经济工作问题上,存在两种模糊认识。一种是“无关无为论”,认为人大不在主战线,不能直接抓经济工作,抓也是有劲使不上;另一种是“直接指挥论”。这两种观点实质是走向了两个极端,前者有失职之虞,后者有越权之嫌。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主动地为经济建设服务,既不能把自己置身于“中心”之外,也不能搞包办代替,而应当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从权力机关的性质、职能和特点出发,发挥权力机关的优势,通过积极的参与,探索人大在经济建设中的正确位置,选准参与的最佳结合点。既不同于党委对经济工作的全面领导,也有别于政府直接组织和指挥经济工作。要做到善于参与,把握尺度,参与不包揽,参与不代替,参与不干预。主要可以发挥以下三个作用:
第一,认真审议决定经济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为促进经济发展把好关,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的整体作用。人大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就必然要加大对经济工作监督的质量。听取和审议经济工作,本身就是一种参与。1997年换届以来,我们从全市经济建设的实际出发,把行使决定权的重点放在审议决定全市经济工作的重大事项上。每年听取和审议经济工作方面的议题不少于三分之二,抓住经济建设中带有全面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适时进行民主与科学决策。几年来,为保障市委提出的“用五年时间在经济总量上再造一个佳木斯”宏伟目标的实现,我们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实施再就业工程、农机生产基地建设、外事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粮食市场建设、减轻农民负担、促进民族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快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等情况的汇报,作出了12项决议、决定。如在听取并检查全市加快科技进步情况后,作出了相应决议,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解决力度不够、投入不足和保障体系不够完善等问题。此后,市政府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并将推进科技进步工作作为下年的攻坚战略。
第二,围绕“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专项调查,为促进经济发展谋好略,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的决策服务作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开展人大工作,不能拘泥于事后监督、当“评论员”的习惯作法,对于事关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重大事项,对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要求迫切的事项,人大应当主动组织专项调查。一方面通过参与,深入了解情况,及时准确地为党委政府提供信息情报,并积极主动地出主意,想办法,当参谋,使提出的建设性意见进入发展经济的决策圈;另一方面,要通过参与,掌握议决主动权,在审议决策中力求变被动型为主动型,使人大作出的决议决定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可操作性;此外,通过参与,发现原工作方案或执行方案中出现的某些偏差,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避免经济工作的失误和损失。近年来,我们围绕改革和经济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共进行了11项专题调查。如1998年,根据市委关于建立“四大基地”的决策,我带领有关同志进行了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的专题调查,针对影响和阻碍经济发展的“关卡过多、管理不严、渠道不畅、环境不优”等问题,向市委提出了10方面意见和建议,均被市委采纳。
第三,利用优势直接参与经济活动,为促进经济发展助好力,充分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个体作用。所谓直接参与经济活动,是指人大常委会的少数组成人员具体深入到某项经济工作或某个建设项目,作指导,帮协调,抓督办。我认为,这样做既是可能的,也是必要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大多有一定的资历和威望,基本都是从党委、政府部门过来的,他们既有领导经济工作的经验,又有广泛的社会联系;既了解全局,又熟悉某一方面的专业知识,而人大本身的特殊地位,又便于对某些方面进行沟通协调,易于帮助解决某些方面的难题。所以,发挥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优势,参与一定的经济活动,为经济发展作出一份贡献是可能的;另一方面,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自身在参与经济活动中,也可以熟悉了解经济工作,看到经济生活中存在的问题,这就大大提高了对经济工作行使监督和决定的能力,使人大常委会的职能作用发挥得更好,因此也是必要的。
近几年来,我们根据市委的部署,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积极参与经济工作。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分别担任了市场建设、农机生产基地建设、培植民营大户工程等重点项目的牵头领导工作。通过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等,保证了这些项目和专项工作的顺利进展。如去年,为贯彻市委实施“十大实效工程”的决策,常委会积极推进农机生产基地建设。组织有关部门制定了实施方案,深入到约翰·迪尔佳木斯联合收割机厂、富拖、富锦钢圈厂等重点农机企业,帮助谋划发展大计,与有关部门共同指导企业解决产权制度改革等实施中的问题。此后,富拖等重点企业的挂靠联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全市农机企业实现销售收入为考核指标的103.6%,全年计划开发的19种新产品全部完成了样机试制,为考核指标的135.7%,市委下达给农机指挥部的各项指标均按时完成。年中年末,组织力量两次对“十大实效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视察和评议,并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得到市委的重视和采纳。此外,几年来按照市委的统一安排,常委会还派出了部分机关干部,参加全市的包扶、抗旱救灾等项工作。通过这些参与工作,不但为全市的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也在实践中增长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驾驭经济工作的能力,更好地发挥了常委会的整体功能。
三、破除“人大参与经济工作只能按常规办事”的观点,在重点工作方面抓突破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参与经济工作,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主要是通过集体行使职权,发挥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来实现的。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人大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如果继续延用原有的模式和方法,显然已经不能适应,必须进行积极地探索,大胆改革,进而通过合法的监督和有力的支持,促进改革开放的深化和经济建设的发展。为此,近年来,我们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参与经济工作、促进经济发展的新途径,在重点工作方面实施改革:
第一,改革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的编制与执行情况的监督办法,在加大宏观经济监督力度上力求突破。首先,提前介入,在改进审议方式、把好初审关上下功夫。今年年初人代会前,组织人大有关委员会和部分人大代表,深入到计划和预算执行部门进行先期调查研究,调查了解上年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征求对今年计划和预算编制的意见和建议,掌握倾向性问题。在进行初审时,我们改变了以往对计划和预算的初审只由财经委员会单独组织进行的格局,改由财经委牵头,会同人大农林委、城建委、科教文卫委等专门委员会共同初审;同时,邀请了有关专家参加,提出了淡化粮食产量指标、扩大高中阶段教育、增强经济适用住房比例、推进上岗工程、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等具体意见,均被政府采纳。其次,采取分兵把口、联合检查方式,在增强检查实效上下功夫。以往检查国民经济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时,只是由财经委独自进行。近几年来,我们组织各有关专门委员会联合起来按所负责联系的战线,对口进行检查,从而加大了监督力度,提高了检查效果。同时,我们还将监督对象延伸到计划和预算执行单位,做到既查上又查下,既查宏观的,也查微观的。如今年检查上半年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时,检查了市计委和市财政部门工作,从宏观上了解和掌握全市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同时还深入解剖了一个区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深入到国税、地税部门、工交、农林、城建、教科文卫等战线的一些基层计划和预算执行单位,从微观上了解计划和预算的执行情况,使检查更深入更全面更富有成效。通过查下来看上,促进宏观计划和预算的完成。再次,注重发挥审计部门作用,在督促整改上下功夫。如1998年我们在要求审计部门审计上年预算执行情况时,要求延伸审计到预算执行单位。审计部门组织了8个业务科室,集中1个月时间,对1997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延伸审计,发现了有突出问题的三个单位。我们专门召开主任会议,听取了三个部门整改情况的汇报,认真督促整改,不但有效地规范了预算部门的执行行为,弥补了人大执法监督力量不足的问题,同时也保证了全市实现经济工作健康开展。
第二,改革人大制度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在加强地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上力求突破。为了实现由程序性监督向实质性监督的转变,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力度,我们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在全面总结多年来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外地经验,制定了《关于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审查与监督的规定》。对法律法规中虽有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并未执行或执行不好的做出了强调性的规定;对虽有规定,但操作性不强的做出细化性规定,吸纳了多年实践探索中形成的一些行之有效的成功做法,对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尚未解决,但又必须解决和能够解决的做出了必要规定,使人大对计划和预算的审查,可操作性更强,内容更全面,程序更完备。同时,为了加强司法监督,创造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法制环境,我们制定了《司法监督工作暂行规定》,为保证司法公正奠定了基础。
第三,改革一般性推进的监督做法,在强化视察和执法检查实效上力求突破。为了促进对经济发展有重要保障作用的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我们加强执法检查和视察工作。1998年为了加快我市粮食市场建设,解决农民卖粮难,搞好顺价销售,促进资源优势转化经济优势,对《粮食收购条例》进行了检查;1999年为了增加财政收入,确保财政预算盘子,对《税收征管法》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在推动《粮食收购条例》的贯彻实施中,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和政府有关部门对粮食市场建设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视察,提出了加快市场建设步伐的具体意见和建议,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委专门召开了常委会听取汇报,市政府重新选择场址,加大粮食市场的软、硬件建设,使我市的粮食市场建设在短期内有了很大进展。在整顿市场秩序、推进经济发展中,我们还对石油市场管理情况进行视察,提出了加强石油市场整顿的意见和建议。此后,跟踪问效,常抓不懈,每月听一次汇报。经过一年的艰苦工作,使石油市场整顿在艰难中取得明显成效,价格混乱、违规批发和私倒油状况基本得到控制,石油公司主渠道作用得到强化,石油市场税收和销量有了明显的增加。通过执法检查和视察推动,不但提高了政府依法行政、司法部门公正司法、企业依法经营、部门依法管理的自觉性,而且在壮大地方财政实力、保障经济发展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实践证明,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经济建设中是大有作为的。同时也表明,人大只有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各项工作才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