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工作
佳木斯市人大常委会
市人大常委会工作
【履行审议监督职能】2000年,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市委对全市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开展工作,先后召开 5次常委会会议和12次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两院工作报告13项,对涉及全市政治、经济、科技、文教等方面的重大事项作出了10项决议、决定。紧紧抓住难点问题审议监督: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国企改革与脱困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与发展的决议》,为强化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的审查监督,制定了《关于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审查与监督的规定》。紧紧抓住重点问题审议监督: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0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市国税局关于税收工作情况的汇报并重点检查了地税局组织收入情况,作出了《关于大力组织财政收入的决议》。市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审计工作报告后,进行整改监督,跟踪问效,促使15个单位及时进行了整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和一名副主任还直接主持和参予了推进民营大户工程的领导工作,协调改善民营大户发展环境,帮助解决资金难题。紧紧抓住热点问题审议监督:市人大常委会在检查了工业污染源重点企业达标排放情况基础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的相关情况汇报,并召集重点污染企业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要求他们就如何保证在年内工业污染排放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进行限期整改发言,对消极观望的企业严肃批评,公开曝光,从而有力地推动了这项工作。全市应达标的180户企业,175家达标,达标率为97.22%。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大力强化对市场建设和整顿情况的监督。一名副主任参与了市场建设专项工程推进,多次带队进行检查和调查,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带队、各位副主任及部分代表参加,分别进行了两次视察,促进了有关决议的落实。
【强化法律监督】2000年,市人大常委会切实强化法律监督,努力做到“三个转变”,即司法监督向逐步实现规范化转变:市人大常委会修订了《监督司法工作的暂行规定》,作出了《关于授予公安司法机关人民满意执法单位和个人荣誉称号的决定》,召开了全市人大司法监督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经验,表彰了22个先进单位和个人,通报了 7人,10起典型违法违纪案件;执法检查向抓倾向性问题的整改转变。市人大常委会分别组织了对《城市规划法》、《环境保护法》、《乡镇企业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刑事诉讼法》等12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组织力量重点检查了市公检法司和桦南县执行《刑事诉讼法》情况,听取了10个部门的汇报,召开了 6个座谈会,调阅了243件案件卷宗,实地考察了佳木斯监狱和3个看守所。听取和审议了市公检法机关关于贯彻执行《刑事诉讼法》情况的汇报,作出了《关于认真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有关问题的意见》,市人大常委会主管领导带领有关专门委员会深入有关县(市),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20余起明显存在的问题案件的处理情况及对办案人的责任追案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大部分案件已得到纠正处理。还按照省人大关于在全省进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对全市贯彻落实决定情况进行了检查,推动了揭批“法轮功”斗争的深入开展;个案监督向抓重大典型案件转变: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受理群众控告申诉案件,将社会影响大的涉嫌徇私枉法、刑讯逼供、严重超期羁押等重大典型案件,列为个案监督重点。列入重点监督的10起案件,司法机关已纠正 7起,违法办案责任人受到追究,促进了公安司法机关执法水平的提高,切实保护了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民主政治建设】2000年,市人大常委会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严格依法任免干部:市人大常委会坚持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多种方式,对拟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任前考察,一年来,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和干部“四化”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先后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5人。大力强化代表工作: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座谈、宣讲《代表法》,举办由部分市人大代表活动积极分子、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管副主任和人事办主任参加的培训班,分别组织全国、省、市三级人大代表视察了13户企业、建三江分局以及抚远、桦南两县,还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先后组织 240余名人大代表参加了16次座谈会、视察和检查活动。为推动代表工作深入开展,总结推广了14个典型经验,表彰奖励了38名市人大代表活动积极分子、5 个为代表服务先进集体、11名为代表服务先进个人、5个办理代表建议先进单位、7名办理代表建议先进个人,激发了代表的光荣感和有关单位的责任感。在加强对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督办工作中,组织24名市人大代表进行专题视察,有效地促进了办理质量的提高。坚持人大制度的宣传:市人大常委会在各新闻单位密切配合下,精心组织了第七届宣传人大制度好新闻评选活动,评出一等奖2件、二等奖6件、三等奖5件,向省人大推荐 8件作品、3件获奖。加强横向交流,分别派员参加了全国24城市人大工作研讨会和省人大工作座谈会,还组织机关干部积极参加市社科联科研成果评奖,为人大工作营造了有利的舆论氛围。切实加强信访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关心人民群众疾苦,全年共受理来信来访 2 004件。对信访反映的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适当的案件,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对一些处理不够妥当、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积极与执法部门联系,依法妥善处理;对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疑难违法案件,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亲自过问,督促办理,促使问题较快得到解决。
【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000年,市人大常委会注重督促社会普遍关注问题的解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督促减轻农民负担:市人大常委会对 6县(市)及郊区的农民负担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提出了 5项建议,听取了市政府的专项汇报,督促问题的解决。加强对中小学收费工作的监督、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会同审计、物价部门和新闻单位.对中小学教育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先后深入富锦、汤原、城、郊5区和17所中小学,通过听汇报、座谈、问卷调查、实地检查等方式,了解掌握了情况。有关专门委员会就一些部门及学校存在的乱收费问题提出了意见,政府主管部门正在积极制定整改方案。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市人大常委会把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投身科学文明的健身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组织实地检查了市区公共体育设施及全民健身活动场所,针对《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宣传不广泛、健身设备及场点不足、建点资金短缺等问题,建议政府尽快采取相应的措施。市政府积极引资投资,对一些较陈旧场所进行改造,增设了健身场点,基本上满足了群众开展健康文明体育活动的需要。致力于市容市貌改观: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力量会同有关部门分别对市区及富锦、桦南两县(市)的 100余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查处违章建筑50余处。作出决议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城市规划管理,认真研究解决中心区开发失度、小区建设不配套、建筑风格平淡、违章建筑屡禁不止等问题。还对市区医疗卫生工作和城区环境卫生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检查,市政府采取了有力措施,使佳木斯市再获全国卫生城的光荣称号,促进民族教育工作开展:市人大常委会全面检查了少数民族学校的教育教学设施、办学条件、教育质量和民族教师的文化结构、生活待遇等情况,提出了解决问题和改善条件的意见。市政府认真采纳这些意见。全市36所民族学校规范化建设达标率为 90.9%,入学率、巩固率、及格率均呈上升趋势。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对实施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的执法监督力度,协调有关部门严肃处理存在的问题。对在押青少年劳动改造人员就案讲法,赠送学习和生活用品,鼓励其积极改造。还分别开展了妇女儿童法律知识竞赛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知识竞赛,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