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附:

附:



               佳木斯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志忠在佳木斯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的报告
                  (2000年2月16日)
                 一年来的主要工作
  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工作,依法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市,保障全市政治、经济、文化和各项事业的发展,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
  一、服务于全市的中心任务,增强工作监督力度
  一九九九是承上启下、继往开来的关键一年。为全面落实市委九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常委会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抓大事,议大事,召开了六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12项工作汇报,作出12项决议、决定。大力强化工作监督,切实保障全市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强化对宏观经济重大事项的监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关系国计民生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常委会切实增强监督力度,通过提前介入、严把初审关等方式,分别逐项进行审议。组织代表和有关专门委员会对全市上半年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召开了20多个企业厂长(经理)和政府经济主管部门领导参加的座谈会,还深入到 7个中省直单位和国民经济主要执行部门进行重点检查,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199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1998年财政决算情况和199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1998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议工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针对计划、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年底,又组织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国民经济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实地进行了视察。所有这些,都使依法监督计划、预算执行的实效进一步增强。
  强化对经济运行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的监督。为了推动全市经济发展,加快再造一个佳本斯的步伐,常委会选准监督工作的切入点,积极推动“十大实效工程”的实施。在促进农机生产基地建设中,常委会组织有关部门制定了实施方案,主要领导多次带领有关人员深入到约翰迪尔佳联、富拖、富锦钢圈厂等重点农机企业,帮助企业谋划发展大计,与有关部门共同指导企业解决产权制度改革等实施中的问题。此后,富拖等重点企业的挂靠联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全市农机企业实现销售收入为考核指标的103.6%,全年计划开发19种新产品全部完成了样机试制,为考核指标的135.7%。市委下达给农机指挥部的各项指标均按时完成。过去的一年,按照市委的部署,常委会领导亲自带队,组织力量于年中、年末两次对“十大实效工程”的实施进行全面视察和评议,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加快科技进步是推动我市经济发展、实现“五年再造一个佳木斯”目标的战略任务。常委会在深入检查基础上,作出了《关于贯彻黑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的决议》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解决科技进步力度不够、投入不足和保障体系不够完善等问题。此后,市政府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并将推进科技进步作为2000年的攻坚战略。
  强化对市场建设整顿情况的监督。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整顿市场秩序,既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需要,又是壮大地方财政实力的重要途径。为此,常委会主任和部分人大代表对我市石油市场的管理情况进行了视察,提出了针对性较强的建议和意见。在听取审议石油成品油市场整顿情况的汇报并作出决议后,常委会坚持每月听取一次整顿情况汇报,督办落实决议。在有关部门的努力下,石油市场整顿在艰难中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有关专门委员会组织了对建筑市场管理情况的检查,听取了建设主管部门和 6个县(市)的汇报,实地检查了49个建筑工地,对问题突出的11个工地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单,保证了建筑工程质量。针对粮食市场建设和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常委会在1998年作出有关决议基础上,去年第十二次会议又听取了市政府贯彻落实决议情况的汇报,加大监督力度,深入现场进行检查,帮助解决有市无场等问题,促进了我市粮食市场的健康发展和粮食流通体制的改革。
  强化对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督。为了给改革和经济建设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常委会改进人事任免工作。任命前,严格掌握标准,对不符合任命条件的人选坚决不上会;同时,通过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进行民意测验等方式,严肃认真地做好任前考察了解工作。为保证任命干部质量,坚持任前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和到会做供职报告制度,对考试不合格者取消任职资格。一年来,经严格执行法律程序,共任免国家工作人员70人。对1名法律考试不合格和3名不符合任命条件的人员取消了任职资格或退回了提请。常委会加强对任命干部的监督,除组织代表进行“三查(察)”活动时了解掌握被任命干部的情况外,还要求被任命的市政府组成人员和法检“两院”副处级以上法职人员,在年底前以书面形式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出述职报告。通过上述工作,常委会的任免程序逐步完善,任前的考察和任后的监督得到了加强。
  强化对社会普遍关注问题的监督。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学校周围电子游戏厅、电脑屋和台球厅干扰学生正常学习问题,有关专门委员会会同政府主管部门进行突击检查,对学校周围200米内经营的业户限期搬迁,净化了学校周围的环境。城市建设动迁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等项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常委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通过组织视察、听取工作汇报、作出相应决议等方式,增强监督力度,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常委会坚持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为根本任务来抓,积极推进依法治市。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年来,常委会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围绕国家和省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常委会有关领导发表电视讲话,在有关会议上宣讲,与政府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召开学习和宣传大会,联合下发宣传贯彻方案,有力地促进了这些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在推动普法过程中,常委会特别注重增强领导干部、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组织对市公安司法机关领导成员及部门中层正职干部共 259人进行了以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民法通则等 7个法律为内容的法律知识考试。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和部分代表亲临考场监督。考试结束后,针对一些参考人员成绩不及格、法律知识面较窄、运用法律能力不够强等问题,分别进行了通报和补考。常委会明确要求公安司法机关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的培训工作,全社会都来学法用法,促进依法治市。通过上述工作,公安司法机关干警的法律意识和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
  大力推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保障法律法规得到切实执行,是依法治市的根本,也是地方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责。1999年,常委会根据将各项事业纳入法治轨道的需要,增强了执法检查的计划性,分别以《森林法》、《环保法》、《城市规划法》、《审计法》、《体育法》、《矿产资源法》、《职业教育法》和省《农机管理条例》、《城市民族工作条例》、《边境管理条例》、《科技进步条例》等11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努力将执法检查的过程转化为普法宣传、体察反映民意、督促改进工作、推动法律实施的过程。在对《森林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后,常委会着眼于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提出了加大宣传教育,资源保护和退耕还林力度,加快造林绿化步伐和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的意见。市政府对人大的意见很重视,分别召开专项会议和现场会议进行研究部署。下发了退耕还林规划,对70个农场进行了清理,确定了退耕还林的时限。目前,全市已退耕还林70 240亩,完成计划的160%,还开展了两次集中清理整顿木材流通领域的专项斗争,查处违法运输木材、私收滥购木材案件59起,林政案件85起,使《森林法》的贯彻实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切实增强执法检查效果,常委会注重与市政府联合开展一些执法检查,坚持边检查边整改,确保解决实际问题。如在对《环保法》的联合执法检查中,对桦南水泥厂粉尘污染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对一些居民楼下噪声扰民的歌舞厅予以取缔;对浩良河水泥厂污染农作物毒死耕牛案责成汤原县严肃处理。在对《城市规划法》的联合执法检查中,对市区及富锦市、桦川县的近百个建筑工程进行了检查,查处违章建筑50余处,取消了一些单位的审批权,在对《食品卫生法》的联合执法检查中,树立了国脉通饮食服务城等好的典型,对违法经营和食品卫生不合格单位勒令停业整顿并责成有关部门进行经济处罚,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在群众中产生了较好的影响。常委会还注重与全国人大和省人大的执法检查密切配合,上下联动,推动法律法规实施。一年来,配合全国人大检查团共同检查了《献血法》的贯彻实施情况。通过深入市区、县(市)、乡了解义务献血完成情况,共同总结经验,为我市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光荣称号奠定了基础。针对越界捕鱼问题严重、涉外事件不断发生情况,与省人大常委会检查团共同检查了《黑龙江省边境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在深入边防哨所、捕鱼滩地、渔民家中了解情况基础上,认真分析产生问题原因,督促地方政府和边防部门加强领导,协调各方面力量,加大严管严防力度,从而杜绝了重大涉外事件的发生。一年来,通过严格开展执法检查,不但保障了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而且有力地促进了政府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
  切实加强司法个案监督。为把司法监督落到实处,常委会把监督具体案件与监督执法人员严格执法结合起来,不断加大个案监督的工作力度。按照省人大常委会追究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违法办案责任的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错案责任追究制的决定的要求,认真受理申诉控告案件。在具体工作中,坚持严格按照“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对一些重大典型案件,批转给公安司法机关时明确办理时限,跟踪催办结果,必要时听取交办案件办理情况的汇报,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通过积极工作,限期办理的32件案件中已经有22件报告了结果,已纠正、改变或部分改变处理结果的11件, 常委会督办的5件案件有的得到了妥善处理,有的正在办理中。同时,注重通过具体案件抓执法中的倾向性问题,举一反三,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针对申诉案件中超期羁押突出问题,去年11月组织力量深入市司法机关和看守所进行调查,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听取汇报,以发送执法监督书形式要求办案单位对 9件14人限期纠正,目前已有5件7人得到处理。在不断增强个案监督实效中,有关专门委员会还注意对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化解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促进社会稳定。这些工作既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有力地促进了公安司法机关公正执法。
  三、推动民主政治建设,加强代表工作和信访工作
  进一步强化代表工作。 常委会加强与代表的联系,重新修订了 《联系人大代表制度》、《关于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意见》等,及时为代表订阅和发送有关刊物、资料5 000余份;《代表法》颁布实施 8周年之际,召开代表座谈会,研究探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新途径。一年来,先后组织 300余名各级人大代表,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28次“三查(察)”活动。每次活动常委会都精心安排,除听取有关部门汇报外,还组织代表深入基层,实地调查了解情况,掌握大量第一手资料,为代表更好地履行职责创造了条件。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质量是激发代表参政议政积极性的重要措施。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后,常委会采取不同方式加强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转办、督办工作,组织15名市人大代表深入到市城建监察局、公安局、财政局和交通局等单位进行了专题调查,与承办单位面对面地交换意见,从而保证了办理工作的质量。
  切实加强信访工作。常委会把信访工作作为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推动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渠道,不断加大工作力度。针对近年来信访案件增多、群体上访上升情况,充实了信访办工作力量。一年来,共受理信访 1 854件(次)。对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常委会积极协调解决;矛盾复杂、涉及面广、一时难以解决的,办事部门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商,共同研究解决办法;同时,对一些上访人不切实际的要求,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解释工作,从而避免了一些矛盾激化。对久拖不决的“老大难”问题和典型案件,常委会及有关专门委员会组织力量,深入调查,依法督办,促使问题尽快得到解决。如拖了两年多的郊区四丰乡南岗村农民耕地被占问题、市向阳区一些居民的下水主管道被毁坏问题等,在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都获得了比较圆满地解决,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精心指导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为抓好这件关系基层民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大事,常委会确定了试点,对全市98个乡镇的人大主席团主席进行了培训,深入基层具体指导,注意总结典型,并适时在桦川县召开了换届选举工作座谈会,推广先进经验,保障了乡镇换届选举工作的健康有序进行。目前,全市各县(市)和郊区都已完成了乡镇换届选举任务。
  四、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切实加强常委会及机关的自身建设
  为不断提高整体效能,常委会努力加强自身建设,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通过“三讲”教育,有效地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常委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认真端正的态度,积极投身“三讲”教育。经过集中学习提高、深入查摆突出问题、严格进行自我剖析、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领导班子成员受到一次深刻的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增强了改造主观世界的主动性和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自觉性,特别是找准抓住了领导班子及个人在党性党风和工作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了努力方向,有效地强化了领导班子的合力和战斗力。整个“三讲”教育过程中,常委会广泛征询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深刻体会到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深切关怀和殷切期望,增强了公仆意识和群众观念,坚定了开拓人大工作新局面的信心。“三讲”教育结束后,常委会领导班子多次进行研究讨论,着重从加强制度建设入手,不断延伸扩展“三讲”教育成果。目前已制定完善了4方面13项制度,从不同侧面加强常委会的各项工作和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
  通过深入进行学习教育,干部队伍面貌进一步改观。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勤政廉政教育、群众观念教育和爱岗敬业教育等,有效地增强了干部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特别是在全机关深入揭批“法轮功”歪理邪说及其反动本质,开展唯物论、无神论教育,增强了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通过组织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和现代科技知识、进行微机操作培训等,干部业务素质有了明显提高。按照市委要求,常委会对机关作风进行了专项整顿,严明组织纪律,全体工作人员挂牌上岗,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塑造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良好形象。一年来,常委会还以“四学两树一创”活动为载体,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使机关干部振奋了精神,激发了工作积极性,增强了整体凝聚力。
  过去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紧紧依靠市委的领导,紧紧依靠广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支持,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但距离党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是:如何从我市实际情况出发,选准突破口,把依法治市不断引向深入,还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实践;监督方式还比较单一,实效还有待进一步增强;密切联系代表和群众的渠道还不宽,对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还需要深入研究和探索;常委会及机关的自身建设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增强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结合巩固发展“三讲”教育成果,认真加以解决。
                  今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2000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以来中央和省、市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五年再造一个佳木斯”的宏伟目标,以“三讲”为动力,振奋精神,解放思想,依法积极履行各项职权,集中力量,突出抓好“四项突破”,加大三方面的工作力度,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保障市委九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的落实,努力开拓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全市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遵循上述指导思想,常委会要突出抓好四项突破:
  第一,围绕贯彻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在监督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上重点突破。常委会要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加快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情况的汇报,作出相应的决议。组织力量深入企业调查研究,针对影响改革的症结,有的放矢地提出意见和建议,采取各种监督形式,坚决解决好一些职能部门存在的不利于企业改革和放开搞活的“中梗阻”问题。通过强有力的监督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
  第二,围绕为全市中心任务服务,在创造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上重点突破。常委会要强化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制定《关于强化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审查与监督的若干规定》,强化对事关全市经济发展重大事项的监督,强化对经济执法部门和经济杠杆部门的监督,切实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干扰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等问题。修订《关于加强对市司法机关监督的暂行规定》,强化个案监督,促进治理改善经济发展环境。
  第三,围绕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在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上重点突破。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乱收费”和“农民负担反弹严重”问题,常委会要组织进行全面调查,作出相应的决议,督促市政府尽快采取根本性的解决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四,围绕促进财政增收,在督促规范和整顿市场上重点突破。要积极支持政府转变工作职能和调整税收重点,加大对粮食市场、医药市场、石油市场整顿的监督力度,适时进行检查,促进依法管理,提高运行效益。
  与此同时,常委会要加大三方面工作的力度:一是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年内适当时机,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对政府序列内的一、两个部门及部分市政府组成人员进行民主评议或述职评议,推动政府、“两院”的勤政廉政建设;二是加大代表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与代表的联系,积极为代表参政议政创造条件;三是加大专门委员会工作力度,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总之,常委会新一年工作要体现崭新的风貌、开拓的精神和较高的效率,不负党的重托和人民群众的殷切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