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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工作

民政工作



  【双拥工作】2000年,在佳市再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实现“四连冠”基础上,提出了沿松花江、黑龙江、乌苏里江,创造“千里双拥通道”的工作思路,树立“大双拥”意识,掀起了以全面落实优抚政策、强化爱国拥军意识为主线的群众性双拥创建活动的高潮。全市各地立足于解决双拥热点、难点问题,成立了全市军嫂就业培训中心,建成了中小学生国防教育中心,解决了驻佳部队军人子女入托入学问题。全年共接收安置军嫂就业63人、再就业21人、为军嫂提供专业培训117人,军嫂就业率达95.2%;安排军娃入学117人、减免费用43万元,80%以上的军娃进入全市重点中小学就读。全市社会各界帮助部队解决大的实际困难47件,投入资金达105万元。
  【优抚安置】2000年,全市“安心献功臣行动”深入发展。全市共投入建房款 739万元,为建国功臣新建住房449户、维修住房761户;各帮扶单位投入资金109万元,帮助5 876户重点优抚对象解决了“生活难”的问题;投入资金642万元,为6 620名重点优抚对象解决了“医疗难”问题。建立了佳木斯市优抚保障资金,已到位资金10万元。制定出台了《佳木斯市优抚对象抚恤定补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将224名在乡优抚对象、415名在职伤残军人纳入了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统筹金额突破 130万元大关。出台了《佳木斯市城镇退役士兵安置任务有偿转移安置办法》,建立了退伍兵劳务信息市场,开展了安置任务有偿转移和多种经济体制安置等探索,全市有97名退役士兵办理了自谋职业手续。全市共接收城镇退役士兵997人,安置率达98%。接收农村籍军地两用人才36人,开发使用率达100%;军休工作取得新进展,完成了军休干部房改工作,举办了全省军休系统首届象棋大赛,圆满完成了 6 748人次的新老兵中转军供工作。
  【陵园管理】2000年,烈士陵园建设取得跨越式发展。改建了刘英俊烈士墓,建成了邵云环烈士纪念碑(墓),修建了60延长米的革命烈士英名碑林,收录了各个历史时期牺牲在佳木斯及在外地牺牲的佳木斯籍925 位革命烈士的英名。全年接待参加爱国主义教育人数达 2.3万人次,很好地发挥了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
  【救灾救助】2000年,“低保”工作纳入了全市“十大实效工程”,市民政局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的通知》,开展了 4次“低保”政策落实情况大检查。全市已为7 953名“低保”对象,提供了总额474万元的“低保”资金;“低保线”由原来的每人每月90元标准,提升至每人每月117元。组织3 390名区街民政工作人员,对全市低保情况进行全面普查,成功地建立了全市“低保”数据库。颁布实施了《佳木斯市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制定了《佳木斯市抗震救灾生活安置预案》和《佳木斯市2000年汛期灾民转移安置预案》,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防灾救灾网络体系,配备了灾情报送员1 590人,全市救灾救助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发展的轨道。已下拨救灾款655万元,保证了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和社会稳定。同时,对13所敬老院进行了维修改造,使敬老院建设有了长足发展。
  【社区建设】2000年,社区建设蓬勃发展。全市社区服务网点发展到12 315个,通过社区服务安置下岗职工再就业18 237人次。推行社区服务“认证”制度,规范行业管理。为社区服务从业者提供了政策优惠保障。三汪国际旅游节节会期间,举办社区服务中心大市场,发布各类信息3 318条,介绍下岗职工再就业2 375人。为了进一步搞好社区建设,市民政局在学习考察北京、南京、上海、沈阳、青岛、大连等13个地市社区建设基础上,提出了全市社区建设总体构想,并进入试点试验阶段。
  【乡村建设】2000年,是全市村委会换届选举年。成立全市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佳木斯市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深入县(市)区现场办公15次,现场解答群众关注的疑难问题23件,受理信访70余件,接待上访450多人次,直接查处贿赂案件3起,纠正违法选举4起。全市1 432个村委会,圆满地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占全市村屯总数的99.8%。并且分期、分批对全市 4 000名村委会干部进行了培训。全力推进乡镇政务公开工作,制定下发了《佳木斯市2000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重点抓了富锦市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召开了全市乡镇政务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在全市98个乡镇全面推行了政务公开工作。全省在佳市召开了乡镇政务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了佳市的典型经验。
  【区划勘界】2000年,全市已全面完成地市级21条、市本级县界8条、市区内各城区之间7条、乡镇界线187条,总计223条、全长4 168.6公里的勘界任务。埋设界桩125座,形成正式边界协议书29件,协议草案、工作方案36件、最后整顿形成勘界资料档案56册(卷)。理顺了市区地名管理体制,规范街、路、门牌管理,将街路牌、门牌管理权收归民政统一管理,制定出台了《佳木斯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全市地名管理工作正在全面走上规范化、标准化、法制化发展的轨道。
  【婚姻登记】2000年,召开了城区婚姻管理工作会议,对全市婚姻登记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提高了基层婚姻登记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组织进行了 4次执法大检查,保证了违法婚姻比例始终控制在5‰以下。全年办理结婚登记13 761对、离婚登记1 868对、查处违法婚姻12对,结婚登记合格率达99%以上。严把收养登记关,全年办理合法收养登记6人。
  【收容遣送】2000年,依法开展收容工作,为维护社会治安、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做出了积极的贡献。除做好日常收容工作外,在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中集中进行清理整顿。收容遣送站积极与公安机关协作,先后行动26次,收容遣送 276人。实现了无行政诉讼案件、无打骂被收容人员、无被收容人员非正常死亡的“三无”工作目标。
  【殡葬管理】2000年,积极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倡导文明殡葬新风。开展了大范围清理私埋乱葬活动,清理私埋乱葬坟墓4 000余个,清理非法公墓1处,违法殡葬、违法建墓现象得到了有效扼制,全年火化率达到100%。
  【社团管理】2000年,进一步加强了对社会团体的依法登记和依法管理,全年接受社团登记申请13起,审批发证6个,查处未经审批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社团4起。加强对非法气功团体的清理整顿,制定下发了《佳木斯市民政局关于对气功类社会团体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意见》,依法撤销了市人体科学学会、市东方生命文化科学研究会,注销了市气功科学研究会及全市所有气功类社团,保证了社会团体健康有序发展。
  【社会福利】2000年,积极推进福利企业改制改革,进一步实现了政企剥离,加快了社会福利社会化的进程。全市城乡已建起各类福利机构613个。其中国家兴办511个、集体兴办81个、社会力量兴办21个。佳木斯儿童福利院依靠社会力量积极筹措资金,新建了 520平方米的欧式别墅区,新建起孤残儿童微机学习室,全院 6名应届毕业孤儿均考入了高等院校。同时市儿童福利院进行社会助养、自费代养及国际送养孤儿探索,有 8名孤儿已被美国的家庭收养。有奖募捐取得较好成绩,全市设立了45个电脑福利彩票投注站,全年销售彩票达 200多万元,传统彩票销售达17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全市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