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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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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建设】2000年,加强基层残联组织建设,在“三位一体”、“四位一体”基础上,巩固机构,提高人员素质,调整和充实了乡镇、街道力量,全市11个县(市)区、98个乡镇、18个街道办事处共配备专职干部125名。全年共举办残联干部和残疾人工作者业务培训班3期,460人次。进一步加强了残疾人证发放工作管理,全市共发放残疾人证3 981本。
  【扶贫解困】2000年,全市各级政府重视和支持扶贫解困工作,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11个县(市)、区均制定了扶持残疾人脱贫的工作规划,对贫困残疾人开展了“帮、包、带、扶”活动,全市建立扶贫对子6 097个,包扶残疾人特困户687个,使被扶持的残疾人贫困户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向上争取到扶贫贷款500万元足额落实到位,扶助残疾人贫困户1 080人,扶助福利企业 7家。在残疾人贫困户、福利企业生产经营中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为残疾人脱贫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残疾人就业】2000年,进一步认真落实了中、省残联关于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指示精神,发挥全市各级残联组织作用,大力开展社会宣传,营造了良好氛围,打开了全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进展缓慢的不利局面。全市11个县(市)区工作均有新的起色,程度不同地取得了一定成果。全市共安排残疾人就业128人,收缴就业保障金17万余元。
  【教育培训】2000年,各级残联与教育部门密切配合,发挥市特教中心的主导作用,残疾儿童进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达325人,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对残疾人进行各类技能培训 1 800人次。建立了以市盲人按摩指导中心为核心,以县(市)区按摩技术站为网络的盲人按摩技术指导体系。建立了市盲人按摩技术等级鉴定及医疗职称评审委员会,为45名盲人进行了按摩技术培训,为18名盲人进行了按摩技术等级鉴定,为 9名盲人评定了职称,推动了全市盲人按摩工作的深入开展。
  【宣传文体】2000年,建立健全了市、县、乡镇级宣传网络和残疾人事业新闻“促进会”;继续与佳木斯电视台、佳木斯电台、佳木斯日报社结成宣传联合体,广泛开展残疾人自强、自立及助残先进典型事迹的宣传报道。共播出专题节目21期;在省、市报刊报道新闻稿件76篇;在省、中央电视台专题报道 7次。一年来,向市委、市政府及向省残联报道工作信息各20条,市残联自办《简报》15期。集中举办了五个城区的残疾人自强、自立模范和助残先进事迹的演讲。同时,因地制宜地开展了残疾人文体活动,积极寻找残疾人文体人才,先后向省残联输送文体人才2名。市残疾人宣传文体工作分别被评为全省残联先进单位,荣获3块奖牌。
  【康复工作】2000年,进一步发挥全市聋哑学校、语训部、肢体矫治、白内障复明、智残儿童康复训练等各级各类定点康复服务机构的作用,共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 620例,低视力矫治43例,肢体矫治手术75例,新招聋儿25名,已训聋儿70名,康复聋儿 5名,培训聋儿家长15名,智残儿童康复训练33名,矫形器装配92人,假肢安装88人,肢体康复训练55人,精神病防治入户调查 2 100户,建立家庭病房45个,监护小组70个,监护率达到100%,社会参与率达到50%。
  【保障工作】2000年,深入宣传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全市11县(市)区、98个乡镇、18个街道办事处均制定了残疾人优惠政策,切实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并为残疾人法律咨询、诉讼提供了良好的服务。按照省残联的要求,积极抓紧开展募捐工作。全市11个县(市)区募捐工作都有新的发展,募捐款额达到20万元。在统计工作上,做到了及时、准确地填报上级规定的及临时交办的各种报表,均无一差错。
  【信访工作】2000年,按照省残联和市委、市政府对信访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了残疾人来信来访工作。从市残联到县(市)区残联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承诺制,责任落实到人头,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全年共接待来信来访 625人次,经协调妥善解决了特困残疾人子女落户、部分残疾人就业,残疾人房屋动迁、残疾人机动车运营和最低生活保障金等方面问题。共计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动迁安置98万元,39户残疾人受益,登门为29户残疾人子女免费办理了城市户口,为4 200人争取了最低生活保障金,协调解决劳动争议123件次等。残疾人上访办结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