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法委
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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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政治稳定】2000年,全市各级政法部门始终把维护稳定工作放在首位,切实担负起确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严厉打击和遏制邪教组织“法轮功”的非法活动,及时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全市没有发生带有政治色彩的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坚持实行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共接待来信来访610件,解决上访问题310件,确保了全市的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全市各级政法部门始终把“严打”作为整顿社会治安的首要环节来抓,共破获刑事案件 3 48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 433名;捕获网上逃犯191名;收缴非法枪支1 560支;缴获赃款赃物总价值1 510万元。审查批捕928件1 240人;提起公诉1 008件1 422人。受理一审刑事案件1 161件,结案1 159件,判处人犯 1 431名,重刑面为32.1%。 全市初步形成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新机制,“打防控一体化”、“154”工程两项建设和“创安”活动成果显著,创建安全小区252个,安全单位631个,安全乡镇83个,安全村屯634个,分别达到了省定的“创安”标准。
【法制环境建设】2000年,全市各级政法部门加强法制环境建设,为经济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制定出台了改善经济发展环境措施8项I16条。政法机关为经济建设服务联系点由101家增加到210家,领导走访企业260次,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380件。进一步加大了打击严重犯罪的工作力度。全年共查办贪污、贿赂、 挪用公款等经济犯罪案件153件,挽回经济损失1 033.02万元。破获金融诈骗、涉税侵财、走私贩私、制贩假币等经济案件163起,抓获经济犯罪嫌疑人203名,挽回经济损失1 278.63万元。审理一审经济犯罪案件41件,判处人犯67人,挽回经济损失41万元:受理一审经济纠纷案件952件,审结939件,解决诉讼标的额2 5785.17万元;执行结案2 887件,执行标的额9 356.49万元。律师担当法律顾问 841家,与民营大户对接服务26家;办理公证17 480件;基层法律服务1 052家;受理“148”法律专线电话8 640人次。
【政法队伍建设】2000年,全市各级政法部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内容,以“双学双考”活动为重点,提高了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了政法干警的政治和业务素质。通过深入开展“学创”活动,涌现出了一批以人民忠诚卫士李承志为代表的先进人物和英雄群体,全年有15个政法单位和 114名干警受到省以上表彰。通过开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活动,共查处和纠正执法不严案件572件,公开处理违法违纪案件7起。纠正了立案不实问题,清理了超期羁押现象,使超期羁押由46.7%下降到13%。
【政法工作改革】2000年,全市各级政法部门实施了多项改革举措,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公安机关全面推行了警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刑侦、派出所工作改革;检察系统把实行主诉检察官制度和推行干部人事管理机制结合起来,全面实行了主诉检察官和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法院系统实行了审判长、独任审判员选任制度,深化了审判方式改革;司法行政机关深入进行监狱、劳教、律师、公证工作改革;国家安全机关积极探索走内涵发展的道路等,都取得了较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