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
土地管理
【工作目标】2000年,土地管理七项工作任务都较好或超额完成。非农建设用地数量,省下达指标为240公顷,实际占用74.1公顽,占总数的30.8%;市区和六个县(市)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取得了成效。市场清查67宗地,占应清查总数的 70.5%:开展两次土地执法检查;“三无”乡镇活动,实际完成达85%,比计划提高 10%;土地资产总收益2 800万元,为计划的104%;建制镇地籍变更登记达97%,比计划提高11%。
【总体规划】2000年,全市全面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立了由市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和有关单位参加的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从组织上保证实施工作的进行。制定了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办法》,从政策、法规上予以确定、规范和保证。全面实施《规划》内容。按照《规划》要求,明确现在和将来用地的范围,检查和调整不符合规划要求的用地范围,各类建设用地坚决不许超出规划范围;严格实行用途管制,对建设项目按照规划用途要求审批,严格限制在规定的数量内。采取分类指导、典型引路的办法,使规划实施有效地落到了实处。
【耕地保护】2000年,全市耕地保护工作着重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的作用,严格农转非项目的审批。共审批农转非项目 8宗地,面积为74.1公顷,全部做到先预审后审批。严格实行“占一补一”制度。鹤大公路佳木斯段占用耕地 145公顷,市区中环路建设占用菜地 2.5公顷,全部实行了先补后占的做法。大力开发、复垦、整理土地。全市开发土地1 400公顷,整理复垦废弃地600公顷。市区外滩全市净增耕地1 056.4公顷。
【土地市场建设】2000年,加大全市土地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继续抓好土地转让、炒卖土地和城乡集体土地流转问题,抓好土地资产流失的调查,严格依法清理非法转让土地、炒买炒卖地皮及违规运作地价,制止擅自批准和非法转用农用地行为,严肃查处开发非农产业项目、以地非法集资、贷款等问题;查清非法“转地”、“炒地”等问题的原因和危害,制定解决措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土地管理配套性的政策,加大个体企业占用土地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全市共查处67宗地,面积为28.5万平方米,收缴各种费用达 384万元。积极为国有企业“三改”(改革、改制、改组)服务。为盘活企业用地共审批38宗地,面积为42万平方米,收缴各项土地费用290万元。在全市招商引资工作中,以地投资入股2 400万元,扶持和救活60个危困企业。强化市场机制的建设,完善了中介机制,规范了土地市场。
【执法监察】2000年,加大了执法检查力度。强化宣传,突出法制意义、法律条款、法律责任的宣传。采取城乡结合、上下结合、新闻媒体同各种社会宣传结合的办法,开展了大张旗鼓的宣传。保证了宣传的针对性有效性,使全市人民受到极大教育,增强了遵守各项土地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共查处58起案件,收缴款物达 100多万元。查处曝光了3起大要案,拆除2起违法建筑。深入开展执法“模范县”、“三无”乡镇活动。下发了方案,开展了检查,树立了典型,收到了较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