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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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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计工作】2000年,市统计局加强基本统计工作力度。召开县(市)、区统计局长会议,责任落实到人头,制定得力措施,配备高档次微机,顺利完成了1999年报工作任务。同时,认真抓好2000年各项定期报表工作,把住报表数据质量关,加大催报表力度,对一些有疑问的数据,反复核对确认无误再上报。充分发挥统计的“窗口”作用,努力提高优质服务水平。切实加强对全市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统计分析研究工作,把统计分析研究专题落实到各科室和人头,局领导亲自参与课题的拟定、指导和把关,并参与撰写统计分析报表。为市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经济工作提供了具有参考价值的依据。全年共发调查研究40余期,其中进度统计分析报告24篇,专题统计分析报告16篇。在《佳木斯日报》刊发统计调研文章 8篇,市委《每日专报》转发稿件10余篇。其中省委办公厅采用2篇,市政府《佳木斯信息》转发稿件6篇,与经贸委联合编印的《佳木斯工业经济运行监测月报》12期。在省级刊物黑龙江《统计与咨询》刊发统计调研文章2篇,有3篇统计论文荣获市社会科学优秀论文奖。
  【人口普查】2000年,按照国务院开展第五次人口普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建立人口普查组织机构。成立了以副市长许兆君为组长的佳木斯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和人口普查办公室,各县(市)区也都成立以主管县(市)、区长为领导的人口普查机构,做了大量的人口普查前期准备工作。争取和筹措必要的普查经费,根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办法》规定,人口普查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别负责,以地方财政为主的原则,积极向地方政府申请必要的人口普查经费。经过充分准备进行了人口普查试点,摸索人口普查经验。市人口办于 7月份,在汤原县汤原镇进行了人口普查试点工作,取得圆满成功。在此基础上,根据人口普查工作需要,全市共选调一万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进行了系统的业务培训。人口普查从11月 1日开始,深入到各家各户进行人户登记。经过全体普查员和各级工作,人员的辛勤工作顺利地完成了人口普查的入户登记工作。
  【统计执法】2000年,全市各级政府统计部门认真贯彻国家、省、市统计法制工作精神,扎实有效地开展统计“三五”普法培训和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完善法规工作制度,强化执法行为规范,建立完善了统计执法工作责任制度。先后印发了《佳木斯市2000年统计执法责任制考核方案》、《佳木斯市统计“三五”普法工作方案》等若干文件。市局对全市统计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强化了统计执法管理。同时,为深入开展“三五”普法搞好统计工作,成立了2000年统计“三五”普法考核验收领导小组,印发了《佳木斯市统计“三五”普法考核验收方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了一次大规模统计“三五”普法函授培训。并对全市各县(市)、区及各有关部门、单位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结果为:全市应普及领导干部 5 157人,验收合格4 377人,占应普及数的84%;政府统计法制人员和政府统计公务人员共 275人,验收合格275人,普及率达100%;应普及统计调查5 818户,验收合格5 228户,普及率90%;应普及统计人员5 925人,验收合格5 398人,占应普及数的 91%。全市五区、六县全部达到了考核验收标准。开展了“一法一例”执行实施情况的统计执法检查。全市共有四十余家单位按照市局统计执法检查方案要求,认真组织了自查,自查面达到80%。
  【网络建设】2000年,为适应新形势下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加强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采用高科技手段完成统计工作任务。在省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和省给投入近 7万元设备的基础上,筹措了13万元资金,购进两台HPL2000服务器,PⅢ联想微机 3台,APC3KV电源一套等设备。对微机室电源及配电柜等进行了彻底改造。经过努力,佳木斯市统计局局域网搭建成功,并且与省局的广域网正常开通,进入了正常的运作状态。在进行局域网建设的同时,把每个科室及局长办公室都连到了局域网上,大部分科室都配备了 PⅡ以上微机,全局共有网络节点32个,为计算站充实技工,达到5人,增强了计算站的实力,保证了人口普查数据处理及年报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