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
财产保险
【保费收入】2000年,市人保公司全辖实现保费收入4 781.6万元,同比增长1.46%,保费贡献度在全省15个单位中列第 7位;已决赔款2 205.5万元,赔付率46.12%,同比下降37%;未决赔款 338.3万元,占保费收入的7.07%,同比下降21.23%。其中,车险保险费收入2 554.2万元,占市公司总保费收入的53.5%,完成省公司计划的104.3%,同比增长5.18%。财产保险费收入2 021.4万元,完成省公司计划的115%,同比增长1.6%。其中企财险保险收入1 578.3万元,同比增长25%。全辖家财险保费收入196.8万元(含农村综合险129万元),责任保险费收入234.1万元,剔除汤原公司因素,完成了省公司下达的计划指标。货运险保费收入 148.6万元,完成省公司计划的64.6%,同比下降34%。
【保险业务】2000年,市人保公司将机动车辆险、货运险、责任险和农村综合险列为一把手工程,把保费收入、经营成果、未决比重、结案率、承保管理、理赔管理做为考核标准。并制定了《佳木斯分公司承保暂行规定》、《询报价管理制度》、《车辆集中定损管理制度》和《车险业务管理实务程序》。把附加险作为车险保费的增长点,印制了《车险干部手册》,开通了人保服务专线报案、咨询电话,提高了第一现场的查勘率。有10个支公司开办了以预约保险为主,公路、铁路齐发展,其中汤原、同江和永红支公司超额完成了任务,12个核算单位全部开办了责任险。新险种开发代办工作取得进展。聘请省公司人员为全辖财险干部举办保险新产品开展与推广培训班,有20名基层业务骨干参加培训。开展了“四个一”工程,即每个支公司至少办一笔产品责任险业务,一笔公众责任险业务,一笔磁卡电话设备保险业务,一笔雇主责任险业务。加大对重点保户的公关力度。市人保公司成立重点项目公关协调领导小组,形成对重点项目的公关合力,做到大户不丢、小户不散。增收保费成绩显著,共增收454万元。
【管理工作】2000年,市人保公司成立了财务核算中心,财务集中统一管理。实行了报帐制,开展了财务大检查。对各单位的保费收入、赔款支出、未决准备金、营业费用等重要指标进行确认,增强了决算工作的准确性。加快电算化应用步伐,市区已全部脱离了手工记帐。处理了历史遗留问题 254万元,为公司减轻了包袱。加大了业务质量管理考核力度,开展业务联查,共查出29个问题,并进行了整改。严把承保理赔关,使全辖综合赔付率控制在46.12%的水平,同比下降了37%。其中车险业务赔付率同比下降27.46个进分点,成为公司车险业务经营最好的一年。充分发挥监审部门的作用,对保费收入、赔款支出及费用进行了真实性审计,对未决赔款的质量进行了检查,进一步规范了财务制度。加强了风险防范工作,严格执行省公司关于个体私营经济和个体车的承保要求,与市检察院联合成立了预防犯罪联络站,由检察院对有疑点的案件进行调查,对重大赔案提前介入,参与现场勘察,有效保障了公司的利益。强化了防灾防损工作,宣传保险和防火常识,增强了市民对防火的认识。市公司还会同市安全和消防部门对全市130多家企业和重点单位进行了节日安全检查,下发了整改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