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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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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迎接复查】2000年,制定了《佳木斯市迎接全国卫生城市复查准备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迎检工作会议。全市上下认真按照全国卫生城的检查标准,大打巩固全国卫生城“四连冠”创建成果的各项战役。经省卫生城复查团验收,全市各项爱卫工作全面达标, 在受检查的4个城区116个单位中,好的单位108个,占93.1%;中等单位8个,占6.9%。在重点提查的省级卫生标兵区前进区47个单位中,好的单位45个,占95.7%;中等单位2个,占4.26%。
  【爱国卫生活动】2000年,根据全国爱卫会和省爱卫会的统一部署,全市各级政府、各级领导带领广大群众广泛深入地开展第十二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各区在卫生月活动中共出动 3万多人次,各种车辆 2 800余台次,清除垃圾污水、积雪52 800余吨。市环卫处摸清了积存垃圾、污冰情况,制定了清运方案,通过达标竞赛,促进了市区环境卫生工作质量上标准。市工商局组织开展了规范市场行业布局的突击活动,共清除垃圾污物100余吨,拆除棚厦160个,取缔了五处马路市场探头设摊占道经营。对工商局自办市场的 1 000余个摊位进行了清洗和油饰,使市场面貌有了新变化。市城建监察局重点对市区中山、长安、光复、友谊、红旗五条主要道路的“五乱”进行专项整顿,共拆除严重违法占道的大排挡14处,违章建筑33处,清理占道商贩697人、乱堆乱放1 920处、不合格牌匾、广告、旗幌1 933处、乱挂、乱贴、乱画1 140处、占道车辆 406辆、占道洗车场14处,使市区主要街道的市容市貌发生了较大变化。市卫生局进行食品卫生行业的整顿,市建设局抓好基建工地的文明施工,都取得了进展和成果。各县(市)的爱国卫生月活动也取得了显著成效。
  【创建先进单位】2000年,全市确定了创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30个,卫生先进村 6个的目标任务。市爱卫办组织力量对各区及有关部门进行了五次综合检查,对拟创建单位进行了专项指导,完成了省下达的各项创建任务。同时,按照黑龙江省卫生城市(区、镇)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各类省级卫生先进单位进行了整顿。对未达标的,限期整顿;整改不达标者,取消其荣誉称号。到12月份,已限期整改6个单位,取消了5个单位的荣誉称号。为促进爱卫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市爱卫办认真抓好长效管理,重新修订了《佳木斯市爱国卫生检查评比办法》,加大了检查督促力度。共进行5次全市性综合检查,抽查6次。90% 的单位达到了标准要求,民意测验满意率达92%。
  【健康教育】2000年,按照全市健康教育工作要点,把农民健康教育工作列为重点,在完成省对桦川县“农健”工作试点试验的同时,又树立了富锦、桦南、汤原,郊区等典型单位,组织播放录像40余场;为基层录制音像制品30余盘;发放宣传资料 1.6万份。全市农村健康教育活动率达 90%,卫生知识及格率和卫生行为形成率按不同经济水平地区要求分别达到了预定指标。同时,强化了健康教育基础网络建设。各县(市)区均树立 2个以上示范小区和示范乡、村,城区办事处设立了健康教育学校和健康教育指导站,健康教育网络覆盖率达 95%以上。为提高专(兼)职健康教育工作人员素质,组织四个城区分别办班进行专业培训,共培训 400余人次。全面推进中小学健康教育工作,城镇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开课率均达到 98%以上;农村学校开课率达到 90%以上。全市中小学校均开展了“学校健康教育评价”工作,完成了省健康教育所对市第一中学健康教育工作试点准备工作。
  【除害防病】2000年,调整了除四害指挥部成员,完善了除四害制度,建立了市、区、街道办事处三级除四害网络。加强了灭鼠力度,市区共投放灭鼠药15吨,全市城乡平均鼠密度控制在2%以内(城镇控制在1%以内),出血热发病率控制在十万分之十三以内。同时确立了创建省级灭蟑先进市目标,建立了市、区、办事处、居民委四级灭蟑组织。组建了灭蟑推进组,组织了二次大规模城区灭蟑活动,共投放灭蟑药品 2吨,取得了显著成效。加强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在桦川、汤原、同江三个县(市),修复和新建自来水站14个,手压机井 4 476个,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50.52%,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全市农村卫生厕所新增5 600个,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
  【依法监督】2000年,贯彻实施《黑龙江省爱国卫生条例》和佳木斯市实施《条例》的办法,加强了依法管理爱卫工作的力度。对四个城区贯彻实施《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总结。向市人大做了全面汇报,接受市人大的检查。市人大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区依法监督情况进行了严肃认真的检查。形成依法管理爱卫工作的共识,加强了领导力量,加大了执法力度,强化了管理工作,加强了执法队伍建设,使全市爱国卫生工作步人法制管理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