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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 拓展财源 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深化改革 拓展财源 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深化改革 拓展财源 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全市财源建设工程情况综述
  一、目标完成情况
  1.财政收入指标。2001年,全市财政收入任务指标49 956万元,比上年增长 7%。到年底全市财政收入实际完成53 137 万元,比上年增长12.3%,超过年初确定收入增长指标 5.3个百分点。
  2.重点项目建设。确定全年争取国家、 省技改、扭亏贴息、农业综合开发和基地建设等项资金5 000万元,到年底实际争取资金6 100万元,确定每个县(市)上一至两个财源建设项目,全市共开工财源建设项目50个,争取省财政支持的项目26个。其中有16个项目建成投产,并产生效益。
  3.压缩财政支出。全市撤乡并镇24 个,精简各类机构442个,精简财政供养人员1 826人;按照国务院文件精神对市直有收入的差额事业单位经费进行削减,全年共削减经费 500万元;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全市政府采购预算2 868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 415万元,节约资金453万元,综合节支率达到15.8%;重新修订了《佳木斯市预算外资金财政分配办法》,全年共筹集预算外资金2 990万元。
  4.农村税费改革。 按照全省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的总体部署,在全市农村进行了农村税费改革的准备工作。全市各级政府组织5 326名工作人员,先后深入到全市98个乡镇的1 446个行政村和1 209个自然屯调查主粮价格和计税常产情况,同时深入到 26.6万个农户家中调查了解计税面积和常年产量。对各县上报的测算数据进行了严格把关,对填报情况不好的,退回重新填报,对各县和郊区上报的数据组织人员进行了综合汇总,最后顺利通过了省财政厅的验收。
  二、专项推进工作
  (一)组建机构,制定方案,明确财源建设工作任务。
  1.加强组织领导。市指挥部组建了财源建设工程指挥部办公室,由市财政局长任主任,4位副局长担任副主任。市财政局还抽出35人,组成8个包扶工作组和1个综合组、 1个项目组。包扶组每组 2人包一个县、区,与市重点工作推进组统一编组,深入县区指导财源建设和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各县(市)区组建了财源建设办公室。确定了职责分工,从局抽调 3名同志专职负责财源建设工作,建立了内部正常的工作程序和工作秩序。
  2.确定成员单位。 将市委组织部、市计委、农委、经贸委、税务、人事等有关部门都纳入财源建设工作中作为责任部门参与财源建设工作,承担财源建设相关任务,下发文件确定了财源建设的成员单位,召开了财源建设成员单位会议。对各单位如何加强财源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形成了财政牵头、部门联动,协调配合,实施财源建设的新格局。
  3.制定规划方案。市财政局积极与省厅配合, 分组深入到各县(市)区,对各县(市)区财源现状、资源优势等进行调查研究。市工程总指挥孙喆副市长主持召开了有市人大财经委、市政协、市委政研室、体改委、农委、科委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的征求意见会。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基础上,制定了《佳木斯市财源建设2001年实施方案》和《佳木斯市财源建设五年发展规划》,将财源建设工作纳入了科学统筹的轨道。
  4.分解目标任务。全市财源建设工程确定了4项工作目标、12项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38个责任部门。与收入征收责任部门(单位)和6县5区共21个责任人签订了收入和财源建设工作责任状。各责任部门、单位和11个县(市)区都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了主要推进措施和责任人,量化指标任务,分解目标任务。使财源建设工作落到了实处,形成了方方面面抓财源建设的氛围。
  5.建立考评激励机制。 市财政局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制定了《佳木斯市财源建设考核评比办法》,把各县(市)区财源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开展情况和工资发放、项目建设的情况,做为考核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政绩的依据。年末市指挥部办公室与市“十大实效工程”工作推进组的考核小组依据考评标准进行综合考评,按工作和成效情况进行表彰奖励和通报批评,调动了各县(市)区主要领导的积极性,促进了财源建设工程的进展。
  (二)突出重点,强化征管,加大财政收入工作力度。
  1.开展税源和所得税情况调查, 摸清税源底数。组织开展了市直和中省直重点企业近年来经营状况及其缴纳税款情况的调查,基本摸清了税源的底数。同时开展了企业所得税状况调查,对税收额度偏低的企业和个人调高了征收额度,取消了 217户企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力争做到应收尽收。
  2.进行市场清理整顿, 强化依法治税工作。市财源办从财政、公安、工商、文化、税务等部门抽调人员成立了协税办,制定了工作方案,加强了税法知识宣传,协助税务部门开展税收征管工作。在电视台、报纸开辟专题、 专栏, 大力宣传财源建设工程、《税收征管法》和《会计法》。开展对医药市场的治理整顿,在全市医药批发零售商店推行全票制,先后对建安、房地产、配件、煤炭、农药和花鸟鱼市场的税收秩序进行了清理检查。市场整顿共计查补税款近千万元。开展了对高收入行业和高收入个人税收的专项检查,共查补税款 142万元,加收滞纳金56.5万元,税收罚款86.8万元。调整收入征收重点,加强对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契税等其他收入的征收管理,均出现了较高幅度的增长。
  3.跑省进京争取资金, 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把资金筹集工作做为财源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市政府和市财政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派员驻守、相关部门联动配合等多种形式跑省进京向国家和省财政争取资金支持,全年共跑省进京126次、285人次,共争取调整工资和增加离退休费转移支付 9 799万元;争取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补助等项资金 1.5亿元;争取支农专项资金6 494万元;争取离退休老干部“两费”资金3 614万元;争取财源项目建设资金2 863万元。投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2 950万元。
  4.制定预算外资金分配办法,增强政府调控能力。 根据《黑龙江省预算外资金收入财政分配办法》,结合实际制定了佳木斯市预算外资金收入财政分配办法。实行这一办法后,市财政共筹集预算外资金2 990万元。其中调入预算内衡预算1 500万元,用于事业发展1490万元。
  (三)加快改革步伐,缩小财政供给范围,不断减少财政支出。
  1.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强化财政资金集中统一管理。在市辖6县(市)进行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准备工作。核定了人员编制,配备了人员和68台计算机,建立20项规章制度,开展了调查摸底工作,纳人支付中心帐户192个,确定了代理银行,此项工作在全省居前列。
  2.推行政府采购制度,不断扩大采购范围。 加强整章建制工作,制定发布了《佳木斯市2001年政府采购目录》、《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汽车定点养护管理实施方案(试行)》、《佳木斯市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确定了政府采购范围,明确了预算编制、执行和资金的使用程序,强化了资金管理,提高了政府采购运行的规范化程度。拓宽政府采购领域,在上年确定的汽车定点维修、办公设备耗材定点采购、印刷品定点印刷基础上,把财政投资占50%以上的工程项目也纳入政府采购的范围。全市全年政府采购项目预算2 868万元,实际支出2 415万元,共节约资金453万元,资金节约率15.8%。市直采购预算1 601万元,采购支出1 349万元,节约资金252万元,综合节支率15.7%。
  3.削减差额事业单位补助经费。 对有收入的事业单位的财政补助在保证离退休人员财政补助不动的基础上,按30%的比例对补助资金进行了削减,全年共削减差额事业单位经费500万元。
  4.减少财政供养人口。 把撤乡并镇工作做为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减少财政供养人口的突破口,全市共撤并乡镇24个,完成了省定指标。全市撤乡并镇后共减少各类机构 445个,减少财政供养人口1 852人,在职财政供养人数减少3 627人。
  (四)狠抓财源项目建设,促产增效。
  1.建立项目库,储备财源建设项目。 为培植后续财源,建立了财源建设项目储备库。在各县上报的财源建设项目基础上,组织市经贸委、农委、科委的有关专家对项目进行论证、筛选,共筛选储备项目80个。其中工业项目54个、农业项目12个、商业项目2个、旅游项目4个、外贸项目3个、资源开发项目5个。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确保了项目的可行性。
  2.筹集财源建设资金,为财源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财力保障。 加强国家、省财源建设的资金争取工作,发挥财政资金的吸纳作用,吸引银行贷款、招商引资资金、个人投资、企业自筹资金和社会闲散资金共同用于财源重点项目建设。全年共投入财源重点项目建设资金38 799万元。其中各级财政投入3 542万元、银行贷款5 200万元、招商引资5 180万元。
  3.把好重要关口,确保财源建设质量。 建立了财源建设资金管理使用风险机制,实行了项目法人责任制和行政首长责任制。县(市)长、区长为县级财源建设项目的第一行政责任人,财政局长为项目第二责任人,企业法人为项目具体实施责任人。对财源建设项目实行“三保”,即保工程质量,不能出现“豆腐渣”工程;保工期,组织好工程施工,确保工程按时完工交付使用;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全年开工建设的财源建设项目,工程质量都得到了保证。
  4.抓好财源重点建设项目,培植后续财源。 采取按项目进度拨付资金、财政确定专人驻守财源建设项目等多种措施,确保资金及时到位,使全市的财源项目建设进度快,施工质量好,确保了工期。全市共建设财源建设项目50个,一批短平快项目通过改造当年建设,当年投产见效,牵动了全市经济增长,形成新的财政经济增长点。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5 666万元、实现利税1 655 万元。
  (五)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1.健全组织,强化领导。成立了农村税费改革办公室,设立了综合组和7个包县(市)工作组。各县(市)和郊区也相应组建了农村税费改革的领导机构,为农村税费改革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2.开展宣传,大造舆论。 加强了农村税费改革的宣传。全市通过电台、电视台和报纸播发消息、讲话、宣传材料共计 124次,向广大农民印发了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印发宣传材料上万份。全市共召开县(市)级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动员推进会议11次,参加人员 2 300人,分层次召开动员大会95次,近万人参加。
  3.加强培训,提高素质。 对参加农村税费改革的人员进行了分层次培训,组织乡镇长、财政所长、村支部书记、村长、会计等基层工作人员,学习农村税费改革的有关政策、方法和步骤。全市共举办各种农村税费改革培训班87次,参加人员达5 760人。
  4.明确任务,监督指导。 市税费改革包县工作组与全市农村重点工作推进组统一编组,分头行动,指导税费改革。工作组先后16次深入各县(市)和郊区进行农村税费改革的督促检查和咨询指导。先后召开4 次工作组专题汇报会,听取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解决办法。
  5.统计测算,调查摸底。 各县(市)和郊区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各项数据的收集、分析和整理工作。派出工作组深入农户逐户进行调查摸底,了解掌握计税土地、计税常产、涉农收费、“三提五统”等基本情况。在全市农村开展了农村税费改革的统计测算工作。对上报的统计测算表严格把关,确保填报质量,全市农村税费改革统计测算表顺利通过了省里的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