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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工委工作

机关工委工作



  【思想政治教育】2001年, 市直机关工委坚持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党员干部的头脑, 按照“三个代表”要求,不断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和政治素质。通过举办经济形势报告会,进行时事政治教育;继续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北大荒精神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教育;广泛开展向汪洋湖、李庆长、崔荣利、丁大成等先进模范人物学习活动;组织机关干部积极参加“新世纪佳木斯人新形象”活动;加强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和“无神论”教育,引导机关干部职工坚决同“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到底。使机关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机关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卓有成效,年内市直机关又创建文明单位33个,其中省级文明单位标兵6个、市级文明单位27个。
  【党的组织建设】2001年,市直机关工委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建设。换届改选党组织10个,调整充实党务干部10余人。深入进行以“三个代表”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认真开展每年一度的党员评议工作。广泛开展纪念中共建党80 周年系列教育活动,组织4 000名机关干部参加《迎接建党80周年党的基本知识竞赛》试题答卷,与市委宣传部、组织部、文化局、广播局等 5个单位联合举办有20个单位、 2 400名机关干部登台演出的广场歌咏比赛,组织机关50名新党员代表参加全市纪念中共建党80周年入党宣誓及全市万名党员升国旗仪式活动。举办 248名入党积极分子参加的培训班。年内发展新党员240名,预备党员转正180名,发展新党员合格率达100%。举办党务干部培训班,对79名党务干部进行了党的“三基本”和机关党建业务知识的培训。继续开展“四学两带”和“争先创优”活动,共表彰机关先进党组织标兵10个、先进党组织34个、优秀党员标兵6名、优秀党员90名、模范党务工作者标兵8名、模范党务工作者35名、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5个、先进个人9名。
  【机关作风建设】2001年,市直机关工委组织市机关广泛开展“为经济建设服务、树立行业新风”活动,积极参与“治理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活动。全市党政机关转变职能,优化服务,为经济发展创造宽松环境。市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法院、检察院、财政局、物价局、技术监督局、药品监督局等部门制定了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等法规、条例和措施。市委办、市人大、政府办、市政协、市委政研室、市政府研究室等部门随同市五大班子领导多次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现场办公,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市直机关普遍推行公示制、承诺制和政务公开制,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机关干部包扶城市特困职工活动开展得扎实有效。近5 000名机关干部都有帮扶的包扶对象,解决下岗职工再就业2 600人次,为特困户办实事1万余件,送生产、生活救济金100 余万元。
  【反腐倡廉工作】2001年,市直机关工委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和警示教育,举办党风知识竞赛活动,组织市直机关干部观看反腐倡廉影片。继续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市直35个单位 297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填写了《自查自纠收受现金有价证券问题情况登记表》、《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参与经商办企业情况登记表》。对市直机关近20个单位或部门《关于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接受和赠送“红包”行为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市直机关79个单位相继召开了指定内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贯彻《中共佳木斯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借子女上学之机大操大办聚敛钱物》的通知精神,市直机关未出现为子女升学摆宴设席的现象。加大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力度,全年共接待来信来访 4件,查处违纪案件3起,对 2名副处级干部和1名一般干部做了组织处理。通过强化措施、行风测评、社会监督等手段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有效遏制了“吃、拿、卡、压、要、报”等不廉行为和特岗特权现象发生。
  【工会、共青团工作】2001年,市直机关工会和共青团组织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助手作用。机关工会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育,宣传贯彻《工会法》、《劳动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搞好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和安置工作。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组队参加全市庆“五一”广场文化活动。并在“三八”妇女节组织召开了市直机关妇女干部座谈会。机关共青团组织广泛开展青年志愿者红色行动和青年文明岗、岗位能手的创建活动。年内、又创省级青年文明号5个,市级青年文明号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