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工作
佳木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工作
【强化工作监督】2001年,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强化工作监督。高度重视提前介入“十五”计划纲要和年度计划的制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对“十五”计划纲要和年度计划及预算进行了初审,提出了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旅游业、强化政府采购工作、加快实现办公自动化等十几项意见和建议。把加强对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采取多种形式增强监督力度。要求政府有关部门,每季度提交经济运行分析资料。每季度召开一次有关部门参加的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分析会,共同分析研究计划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和建议。市人大财经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到20多个单位集中进行重点检查,市人大常委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报告,提出了切实解决深层次的结构矛盾问题等具体改进意见和建议,保证了年度计划和预算的有效执行。强化对经济发展关键环节工作的监督。为解决税源不足、财政困难困扰全市发展的问题, 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力量对 2000年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大力组织财政收入的决议》和《关于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与发展的决议》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听取了专项汇报,明确要求调整思路,加大税收征管和清欠力度,加快国企改革,切实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取得显著成效。全市国税比上年增收 570万元,市区地税回收欠税 410万元,国企活力增强,运行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强化对重点趋向性工作的监督。市人大常委会把推动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做为工作监督重点。组织力量调查专访了50多个部门和单位。市人大常委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有关情况的汇报,做出了关于加快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决议。市政府十分重视,制定了相应的规划和实施方案,并大力组织推进实施。强化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情况的监督。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到11个县(市)、区检查年初签订的各项目标责任完成情况,深入80余户民营企业检查指导,进行现场办公。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中的突出问题,召开了 3次协调会,帮助民营企业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各项推进指标均已完成或超额完成计划进度。
【强化法律监督】2001年,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刑事法律的实施,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听取了市公安局关于严打整治斗争初期阶段工作情况的汇报,提出了 5项具体要求。对市公检法、佳木斯监狱、市劳教所和5 个城区、富锦市以及部分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在严打整冶斗争中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分别听取了22个部门的汇报,召开了7个座谈会,查阅了542件案件卷宗,问卷调查 550份。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集中向公检法司交办案件17件,要求限期整改并报告结果,市人大常委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公安司法机关关于严打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并跟踪问效。监督专业法律法规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执行“三五”普法决议情况和“四五”普法工作安排的意见,作出关于实施第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切实加强执法检查,分别对草原法、渔业法、环保法、建筑法、会计法、档案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残疾人保障法、传染病防治法及省民族乡条例、边境管理条例、民营科技企业条例、城市建设动迁管理条例等18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在履行法律监督过程中,坚持法律监督与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执法检查与督促落实执法责任制相结合,增强监督实效。年内,市人大常委会还审议通过了《佳木斯市土地管理实施办法》,城建环保委员会审议了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为有效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奠定了基础。监督重大案件的查处。市人大常委会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重大典型案件实施重点监督。共听取相关汇报19次,审查案件30件。列入个案监督的15件案件,至年底已办结9件,其中改变原处理决定的3件。通过个案监督纠正了一批错案,促进了公安司法机关执法水平的提高。
【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001年,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深入市区医疗、防疫、急救中心及个体诊所等几十家医疗卫生单位,对医疗卫生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地检查。市人大常委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的有关汇报,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力量分别对《传染病防治法》的实施和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了检查,向有关部门反馈了意见,协调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对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的有关汇报,进一步加强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努力为人民群众营造舒适优美的居住环境。提出了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具体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督促减轻农民负担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在2002年深入检查 6县(市)及郊区农民负担情况的基础上,市人大农林委员会继续加大监督力度,跟踪问效。明确要求把2001年提留统筹比例坚决控制在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以内,总额控制在1997年的水平。经各级政府努力工作,全市提留统筹总额比上年下降0.3%,为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3%。市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加强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工作,建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宣传实施力度、全面落实有关规定,对部分归侨侨眷房屋拆迁补偿、退休工资待遇等落实难的问题,专门召开会议进行协调,使一些久拖不决的上访案件迅速得到公正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关注社会特殊群体的利益。对全市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和省实施办法情况进行了检查,提出为残疾人开展法律服务和提供就业优惠政策等意见。在对妇女儿童的维权工作中,广泛开展了对新《婚姻法》的宣传教育,认真受理妇女和未成年人的控告、申诉,监督了11件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案件的审理。
【民主政治建设】2001年,市人大常委会切实加强代表工作。坚持执行联系人大代表制度,邀请30名市人大代表列席各次常委会会议,为代表订阅和发送有关书刊、资料 6 000余份,积极为代表履行职责创造条件。先后组织 300余名代表围绕国企改革、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清理违章建筑、取缔马路市场等方面工作,进行了32次调查和检查,向市政府、两院提出大量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和宣传表彰在经济建设中发挥带头示范作用的26名人大代表和两个先进集体的事迹,组织33名市人大代表,对市交通局、城建局、环保局等承办单位进行实地视察、听取汇报,促使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质量明显提高。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做好信访工作。一年来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1 792件。认真贯彻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条例,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信访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转办、督办信访案件时,注重加强沟通协调,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对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亲自主持有关方面参加的专项会议研究处理,主任会议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形成了齐抓共管、同心协力抓信访的工作格局。在全省人大信访工作会上市人大常委会介绍了经验,市人大信访办被评为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