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工作
法制工作
【行政执法监督】2001年,市政府法制办于年初制定了《佳木斯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方案》和《佳木斯市政府法制工作要点》,严格行政执法监督。在坚持常规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对早市卫生费收缴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专项监督检查11次,暂扣行政执法证件 2个,下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38份,纠正违法执法行为47件。发挥执法监督电话作用,共受理18起举报电话,直接处理 8起,转办10起。受理群众举报案件12起,直接处理5起,转办7起。对各地、各部门报送的2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审查和处理。加大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的指导力度,参与市场经济秩序整顿工作,对城市综合整顿“交通秩序”及“市容市貌”两个分指挥部进行了督办检查,积极参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把法律审查关,共减少、取消、下放日常监管审批事项566项。开展国旗法专项检查,共检查126个单位,对违反《国旗法》规定的36个单位下达了《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限期进行了整改。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建立了法律服务联络网,为各部门执法人员培训提供师资,共提供综合法律知识讲座30多次。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2001年,市政府法制办突出经济建设中心,审核制发规范性文件。共审核规范性文件31件,召开规范性文件制发协调会14次,下发规范性文件23件,围绕创造宽松环境,审查清理规范性文件。对1988年以来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的以涉及税收政策为重点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对违反国家税收政策的18件文件和已不适用的21件文件以佳政办发[2001]67号文件公布废止。为适应加入WTO的需要,组织各地各部门对与WTO规则不相适应的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清理。成立了市委、市政府清理文件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下发了文件清理方案,召开了全市动员大会,各地、各部门文件清理工作已全面启动。认真做好省地方法规和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全年共完成征求意见稿18件,受到省政府法制办的肯定和表扬。为市政府领导学法提供服务。
【行政复议应诉】2001年,市政府法制办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0件,结案9件,未结1件。其中维持2件,不予受理3件,撤诉1件,退回2件。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2件,为市政府领导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百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