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事侨务工作
外事侨务工作
【国际交流】2001年,市外侨办以加强友好城关系为基点,努力扩大国际合作与交流领域。巩固和发展与日本韭崎市、俄罗斯共青城的友好合作关系,为打开佳木斯市与日本韭崎市间断5年的联系, 通过互通信息,传递两市间的经济合作和项目投资等方面的有关情况,进一步增强了联系和了解。建立了多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多次派员赴俄罗斯共青城和犹太自治洲及哈巴罗夫斯克市,就乌卡通道、旅游开发、造纸、彩色地砖、房地产开发及在哈巴罗夫斯克设立经贸联络处等问题与俄方进行深入洽谈,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把建立友好城的触角伸向欧美及南非相应城市,扩大友好城联系,与德国梅泽堡市、美国艾尔帕索市、南非文化交流中心建立了联系,拟报省和国家友协批准与上述三个市建立友好城。
【出国审批】2001年,市外侨办共审批各类出国团组86批 218人(厅级干部9人,处级干部101人,科级干部 108人),其中自行审批赴俄经贸团组17批32人。在出国审批工作中,突出抓好接案审查、调查核实、协调沟通、回国报告 4个环节,突出工作重点,坚持“三宽三严”、“八不批”的原则,实行主管主任与办主任双重把关的措施,对有异议的出国团组实行办党组会或主任办公会集体讨论审定制度,加大出国审批的领导力度,严格把住出国审批关。审批合格率实现100%,社会服务率和出国人员满意率达95%以上。
【边境管理】2001年,市外侨办继续加大边境管理工作力度,组织召开了全市边境管理工作会议,与同江市、抚远县等涉边部门签订了边境管理责任状。协调军地合力治边,召开了 5次有外事办、军分区、公安边防部门领导共同参加的联席会议,有针对性地下发了 9份文件,指导了边境地区的界江渔业生产,减少了涉外事件的发生。坚持依法治边的原则,军地双方共同组成宣传《黑龙江省边境管理条例》和《佳木斯实施(黑龙江省边境管理条例>办法》的宣传队20多个,下发各类宣传材料 3 800份,继续开展走百滩、上百船、到万家活动。市外侨办13次到同、抚边境地区,深入50多个村屯、20多个滩地检查指导工作,协助解决边境管理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发挥公安边防“水上 100”组织作用,维护界江的生产秩序,净化了边境秩序,遏制了重大涉外事件。年内处理涉外事件12起、26人,比上年大幅度下降;处罚违反边境政策84起,收获非法枪支21支,查获朝鲜非法入境2人。
【侨政服务】2001年,市外侨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坚持为侨服务、依法护侨,妥善解决了归侨、侨眷反映比较强烈的下岗再就业、归侨退休金和《两法》中相关的政策问题。努力做好侨务扶贫解困工作。全市现有归侨、侨眷 4 370户,其中贫困户451户(归侨294户,侨眷157户),占总数的10%。为使贫困归侨、侨眷早日脱贫,采取县、乡、村分级包扶,责任措施落实到人,以政策扶贫为主,资金扶持为辅的办法,突出重点扶持归侨。已有146 户贫困归侨实现脱贫。同时,争取港胞资金,捐助希望小学。香港应善良基金会捐资30多万元,重建桦南县大八浪乡中心小学和汤原县永发乡红泉小学两所学校。在公安部门配合下,开展新移民调查,查阅整理了1997年以后移居国外 117人的新移民档案,主要移居日本及欧美各国。
【外联工作】2001年,市外侨办积极开展对外联络、拓宽外联工作渠道,扩大与海外侨胞的联系,为全市招商引资和经济建设服务。选择 100多名海内外侨胞作为沟通国内、联络海外的重点人士,建立联系网络,完善传记档案,为开展“三引进”、“两推出”外联工作打下良好基础。积极开展热线服务活动,为全市23家国营大中型企业和部分私营企业牵线搭桥,与国外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50多位华侨、华人进行接触联系,就造纸、农机、毛毯、绿色食品等项目招商引资进行洽谈,并签订了意向性协议。促成了美籍华侨杨世民与市教委的合作,引资改造了市旅游学校和第十八中学的教学设施。市外侨办还搭桥吸引国内资金 300万元,促进市万基房地产公司与北京九龙房地产开发公司合作开发建设金利住宅小区,超额完成了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