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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工作

中共佳木斯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纪检监察工作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2001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以落实中纪委提出的六项从政准则为重点,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在整治热点问题上强化措施,取得较好成效,清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问题,对 1 100名副处级以上干部配偶子女的有关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对存在疑点的5名配偶、8名子女进行了重点核实,对一名处级干部的子女违规问题进行了纠正;清理领导干部违规接受礼金、有价证券问题,市和各县 (市) 、区分别在银行设立了“581特别帐户”,已有31名领导干部上交现金及有价证券49.59万元,对一名领导干部违规问题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清理领导干部出国问题,摸清去年以来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 209人(次),出访16个国家和地区,处、科级干部办理因私出国(境)护照52人;清理离退休干部从业问题,对1998年以来全市离退休的125名副处级以上干部从业情况逐人进行调查核实,对4名违规从业离退休干部做了纠正。全市197个单位对730名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考核,对存在问题的25 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组织处理,对8名领导干部给予了纪律处分。全市纠正乡镇干部“走读”441人,占总数的73.9%。
  【案件查处】2001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案件线索531件,其中立案433件,比去年同期增长0.46%;结案427件,结案率为 98%。处分党员干部 422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6人,乡(科)级干部84人。通过查办案件挽回经济损失516万元。共查办大要案 100件,同比增长20.5%,市纪委自办案件30件,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案件20 件,同比增长66.6%。
  【纠正不正之风】2001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入治理、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取得明显成效。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深入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全年5 次集中招标采购212个品种,折扣上帐金额1 82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0.52%,药品价格平均降幅为33.6%,向患者让利681万元。加大清理整顿药品市场和假劣药品的力度。全市降低虚高定价药品825种,金额313万元;查处违规加价、收费、提成款5.1 余万元;查处假劣药品总金额536万元,分别进行了集中销毁。继续开展减轻农民及企业负担工作,理顺农村电价减轻农民负担 340万元,制止报刊乱摊派减轻农民负担48.5万元。清退农村超编人员430人,精简村干部232名,减轻农民负担298万元。对农药、种子、土地等 8个项目的价格、收费标准进行检查, 减轻农民负担196万元。减轻企业负担,审验《收费许可证》 739册,占总数的96.6%,发现不合理收费项目106项,已取消36项,纠正不合理收费62万元;查处加重企业负担案件4起,涉及金额33万元,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人。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受理来信来访207件,清退不合理收费21.997元,减轻学生负担18万元,查处乱办班3起,处分5人,通报批评3个单位、2名个人,诫勉谈话18人。查处非法社会办学9 所。狠刹党员干部借子女升学摆“状元宴”聚敛钱物歪风,市纪委专门下发通知并组织人员对各酒店进行检查,制止摆“状元宴”6 起,查处顶风违纪 2起。制止公款吃喝玩乐公车私用,市区两级共出动183人(次)进行了56次专项检查,查出违规车辆101台,按规定进行了处罚,并在全市通报。
  【治理经济环境】2001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治理经济环境的工作重点由抓整治转到侧重抓创建上来,组成 8个专项推进组,实行目标任务公示制、承诺制和实效听证制,推进了各专项工作组和46个重点部门的创建工作。建立了市委、市政府领导联系企业制度,17名领导在51户不同类型的企业建立了联系点,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26个。出台了《关于加快全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等3个政策性文件。各部门围绕优化经济环境出台优惠政策1 936条、配套服务措施2 359条。在新闻媒体播发创建优良经济发展环境的新闻报道1 000多篇,举办促进经济发展的文艺演出10场。广泛开展“百个文明服务窗口、百名优质服务先进个人”评选活动,选树“双百”创建先进典型714个,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事、实事4 217件。深入开展“为经济建设服务最佳最差单位测评”活动,组织社会各界对全市46个部门和行业进行测评。组成专项稽察队,先后深入到27个不同类型企业,对部门执法和执收执罚行为进行稽察,发现问题29个,对 3起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与工商、公安、司法等部门配合结合整顿市场秩序,打掉“酒霸、“炭霸”、“路霸”等欺行霸市团伙19个、66人。
  【党风廉政建设】2001年,全市财务监察机关加大治本工作力度,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共清理行政审批事项1 106项,分两批公布取消 556项,占全部审批事项51.2%,加强了保留审批项目的监督管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全市普遍实行任前公示制、党委讨论干部票决制。对机构改革中市委讨论任命的 102名正处级干部,由常委无记名投票表决;对13名拟任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人选,由全委会成员投票表决并进行了公示。各县(市)和郊区对乡镇领导干部任用均采取了票决制和公示制。结合财政制度改革,在 3个部门进行预算试点。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成立了支付机构会计核算中心,在20个单位进行试点,已有16个单位实行了国库集中收付。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全市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 046万元,实际支出1 725万元,节约资金 321万元,综合节支率15.69%。市卫生系统各医疗单位全部实行会计委派制。对全市在建工程项目报建等情况进行清理检查,共检查在建项目 155个,下达问题整改建议书42份,进行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32项,查封工程27项,吊销施工单位资格证书、停业整顿 4户。全市在建项目报建率达到100%。对102个单位的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发现违纪问题涉及金额13 127万元,下发审计建议书 167份。“三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入。政务公开工作,市县两级政府部门全部推行政务公开,市本级规范化面达60%以上,县(市)区达70%以上。乡镇政务公开面达100%,群众满意率达86%;村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达78%,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的村屯占总数的91.3%。全市有698户国有、集体企业建立了厂务公开制度,占总数的98.8%。全市仅物资采购公开就为企业节约资金近800万元,节约管理费3 000万元;文教、卫生系统有 625个单位建立了校务、院务公开制度,占总数的 80%。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采取目标管理、量化考核,跟踪记实,一票否决等措施,制发了200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标准》,强化约束机制,严格兑现奖惩。对38个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和反腐败工作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市委调整了 2个执行责任制不力的处级领导班子。建立了《责任追究例会制度》,受到责任追究的副处级以上干部8人,乡科级干部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