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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力度 务求实效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果为实现再造一个佳木斯目 标提供服务和保证

加大力度 务求实效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果为实现再造一个佳木斯目 标提供服务和保证

加大力度 务求实效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果为实现再造一个佳木斯目
标提供服务和保证



       加大力度 务求实效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果为实现再造一
             个佳木斯目标提供服务和保证
        ——市委常委、纪检委书记贺旭武在中共佳木斯市纪律
           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报告
               (2002年3月1日)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市纪委常委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做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江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全会和市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总结200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02年工作任务,进一步把全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一、200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回顾
  200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坚持从严治党方针,积极改革创新,注重实际成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人,取得了新的成效。党政机关和干部队伍中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继续得到遏制,一些诱发腐败的深层次问题正在逐步解决,人民群众对反腐败的满意程度逐年提高。
  (一)认真贯彻廉政准则,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取得新的进展。重点围绕贯彻中纪委提出的六项从政准则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项清理,促进了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对全市副处级以上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对存在疑点的5名配偶、8名子女进行了重点核实,对违规问题进行了纠正处理;认真贯彻“领导干部严禁收受现金和有价证券”的有关规定,全市科级以上干部主动向“581廉政账户”和党组织上缴现金、有价证券49.59万元,违规的领导干部受到党政纪处分;对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护照和离退休干部违规从业问题进行全面清理,纠正离退休干部违规从业问题4人。纠正乡镇干部“走读”问题441人。
  以县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在全市党员干部中组织开展廉洁自律教育,构筑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江总书记“七一”讲话、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等文件;开展“读书思廉”活动、对照“七一”讲话“四查四看”活动;组织观看电视连续剧《一代廉吏于成龙》、剖析反面典型案例,全市13万多名党员干部受到教育。
  对部分领导干部进行了考廉,给予组织处理25人,纪律处分 8人。总结推广了桦川县建立重大事项监督制度的经验,强化了对权力运作的监督制约。坚持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廉政档案等制度,促进了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
  (二)严肃执纪,查办案件工作保持良好势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进取,主动出击,案件查处数量继续保持了稳中有升的态势,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截止到12月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案件线索531件,其中立案433件,比上年同期上升0.46%;结案427件,结案率为98%。处分党员干部 422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6人,乡(科)级干部84人。通过查办案件挽回经济损失 516万元。案件查处工作体现了三个特点:一是查办大要案的力度明显加大。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查办案件的有效方法,强化调度指挥,提高了办案成效,共查办大要案100多件,同比上升 20.5%。其中,市纪委立案查办县处级干部案件20件,同比上升66.6%。二是挖掘案件线索的力度进一步加大。针对信访举报下降,案件线索减少的实际,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执法执纪部门收集线索、注意从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线索、在办案中带出线索,保持了充足的可查案源。三是案件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强化目标管理,加强检查指导,定期通报情况,案件查办的数量和质量明显提高。
  (三)开展专项治理,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重点工作继续深入。一是治理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成果明显。市区 5次集中招标采购 212个品种,折扣上账总额 1 826万元,同比增长30.52%,药品价格平均降幅为33.6%,向患者让利681万元。大力整顿和规范药品流通秩序,纠正虚高定价、查处违规加价等金额达318万元;查处假劣药品总金额536万元,全部予以销毁。二是减轻农民和企业负担工作进一步深入。通过清理农村电价、报刊乱摊派和对农药、种子等8个项目的价格及收费标准进行检查,共减轻农民负担196万元。通过审验《收费许可证》和开展专项检查,发现并取消对企业不合理收费项目 9个,纠正不合理收费62万元;查处加重企业负担案件4起,金额33万元,2人受到纪律处分。三是中小学乱收费问题得到进一步治理。以抓清理、抓查处、抓典型为主要措施,共清理纠正不合理收费21.9万元;受理群众举报 207件,对 3个单位通报批评,对32名责任者进行了责任追究。同时,还根据群众反映,狠刹了领导干部借子女升学摆“状元宴”聚敛钱物歪风,查处顶风违纪案件2起。查处公车私用车辆101台。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得到巩固。加强对国债、社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执法监察,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纠正处理。
  (四)突出抓创建,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市委、市政府组成 8个专项推进组,围绕确定的 5项重点工作实施专项推进。实行了目标任务公示制、承诺制和实效听证制,建立市委、市政府领导联系企业制度,推动了创建工作的扎实开展。各部门围绕优化经济环境出台、修订优惠政策1 936条、服务措施2 359条。广泛开展“百个文明服务窗口,百名优质服务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发挥了典型的导向示范作用。各新闻媒体先后播发创建环境新闻稿件 1 000多篇,举办以“创建”为主要内容的文艺汇演10场,强化了创建的舆论氛围。组织纠察队深入企业,对部门执法、执收执罚行为进行稽察,纠正问题29个,对 3起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查处。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掉了一批“酒霸”、“炭霸”、“路霸”等欺行霸市团伙。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城市面貌发生显著变化。围绕创建良好环境开展“双评”工作,促进了部门行业作风建设。经济发展环境的进一步改善,对促进全市招商引资和工业实现整体扭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五)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力度明显加大。一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达到预定目标。共取消行政审批事项556项,占全部审批事项的51.2%,对保留的审批项目加强了监督管理。二是政府采购工作不断深入。全市政府采购实际支出1 725万元,节约资金321万元,综合节支率达15.69%。三是财政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在 3个单位进行了部门预算试点,在20个单位进行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试点,财政资金监管力度加大。四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全市普遍实行了任前公示制、党委讨论干部票决制。在机构改革中,市委讨论任命的正副处级干部全部由常委无记名投票表决;对13名拟任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人选,由全委会投票表决。
  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取得新成果。市直部门和县级政权机关广泛推行了政务公开,规范化面市直达到60%、县区达到70%。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群众满意率达到86%以上。文教、卫生系统校务、院务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对102个单位的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发现违纪违规资金总额13 127万元,已纠正10 891万元,提出审计建议167条。
  (六)深入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齐抓共管的局面进一步形成。市委、市政府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市委主要领导分别与负责专项工作的常委、副市长签订了责任状,对反腐败工作任务层层进行分解落实,在全市形成了全面的责任制体系。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保证了各专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建立《责任追究例会制度》,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市有8名县处级、4名乡(科)级领导干部受到责任追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坚持对执行责任制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考核,实行动态管理,促进了责任制的落实。 各级党委、政府重视、 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积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各县(市)、区纪委书记已全部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纪检监察工作得到加强。
  过去的一年,是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要求,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年;是坚持解放思想,锐意创新,积极探索,取得新的突破的一年;是求实务实,积极进取,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明显成效的一年。我市的工作得到了省纪委、监察厅的充分肯定;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推行政务公开等工作,受到中纪委领导和省委、省政府的肯定。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的结果;也是各地、各部门狠抓落实,积极推进,密切配合的结果;同时也是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辛勤劳动、积极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纪委常委会对各级领导的重视、支持,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积极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
  过去的一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干部仍然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没有充分履行工作职责;有的抓工作落实不够,存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有的执法执纪偏宽偏软,甚至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有的专项工作部门落实市委确定的专项工作任务决心不大,有关领导没有真正上岗到位,工作效果不够明显。从纪检监察机关自身来看,对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的特点和规律研究探索还不够,一些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也需要进一步改进。这些问题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200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
  2002年,是实现十五大提出的反腐败目标的最后一年,是全面推进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一年,也是实现再造一个佳木斯的决战决胜年。认真按照中纪委、省纪委和市委的部署,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意义重大。2002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反腐败工作目标为总要求,认真贯彻中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全会和市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全面加强反腐败三项工作,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治本,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积极创新,狠抓落实,务求实效,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为实现再造一个佳木斯的目标提供服务和保证,迎接党的十六大的召开。
  (一)深入贯彻廉洁从政准则,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成效。要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的工作部署,继续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继续落实“领导干部不准收受直接管理和服务对象; 主管范围内下属单位和个人;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外商、私营企业主的现金和有价证券”的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必须严格执行纪律。对用公款向领导干部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直接责任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2.禁止领导干部到企业和单位报销应由本人及其配偶、 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对违反规定报销的,要责令其退还,并视情况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批准报销的企业和单位的有关责任人,要根据情节进行处理。
  3.继续落实领导干部配偶、 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不准省(部)、地(厅)、县(处)级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在异地注册登记后,到该领导干部管辖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不准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利用该领导干部的职权为他人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从中谋取私利;不准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其他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在自己管辖范围内经商办企业谋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条件”的规定。
  4.狠刹奢侈享乐、铺张浪费歪风。 禁止用公款进行高消费的娱乐和健身活动。凡是拖欠工资的县、乡,不准用财政资金上新的建设项目,更不准机关盖办公楼、买轿车,领导干部不准出国。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到农村基层进行公务活动,不准用公款在社会上的经营性饭店用餐。
  5.继续解决乡(镇)干部“走读”问题。 要认真落实省委《关于认真解决乡(镇)干部“走读”问题的意见》,建立健全规范化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巩固取得的成果,防止反弹。
  6.加强对国企领导人员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管理。 继续执行中纪委四次全会关于国企领导人员廉洁自律的五项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准动用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或伙同他人买卖股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有关部门要结合企业实际制定落实廉洁自律规定的措施和监督检查办法,并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对上述各项规定,各级党委、政府和纪监检察机关要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县处级以上干部逐项进行自查自纠,逐项开展监督检查,逐项抓好落实。对第三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问题;第四项中的“拖欠工资的县、乡,不准用财政资金上新的建设项目、盖办公楼、买轿车,领导干部不准出国”问题和第六项中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动用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或伙同他人买卖股票”问题要搞好专项清理,对违反规定的要予以纠正,问题严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从今年开始实行党风巡视制度,向各县(市)、区和部分市直部门派巡视组,主要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巡视。
  (二)继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集中力量突破大要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大要案是反腐败的突破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把案件查处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查办案件数量继续保持稳中有升,质量明显提高,在查办有影响的大要案上取得新的突破。
  要继续重点查办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当前尤其要查办金融、证券、房地产、人事、司法等领域的案件。要坚决查处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对贪污贿赂、徇私枉法、买官卖官、贿赂选举、严重失职渎职的案件,领导干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和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案件,都要严肃查处。要注意查办基层干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侵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的案件,国有企业中发生的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案件查处的工作力度。一是突出查处大要案。要把查处大案要案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摆到十分突出的位置。要集中力量查处那些职级高、数额大、有影响的大要案。在领导力量、办案力量等方面,要向查办大要案倾斜,保证迅速突破,提高大要案在办案数量中的比重。二是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努力拓宽揭露腐败问题的视野和渠道,注意从容易发生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入手挖掘大要案线索。三是进一步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要研究新形势下尤其是人世后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特点和规律,研究和剖析重大典型案件的发案原因,改进办案的方式方法,讲究斗争艺术和办案技巧。在办案中要注意发现体制、机制和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增强防范意识,制定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有效措施。案件查处要坚持立足全局,讲究策略,综合考虑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四是加强案件管理和指导。层层落实办案工作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对查办案件情况定期综合分析和通报,狠抓薄弱环节。要严肃执行纪律,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执纪偏宽偏软和处分决定不落实的,要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要给予有关责任人和领导纪律处分。五是加强对案件查办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从严治党方针,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办案,帮助排除各种干扰。对于干扰办案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各级纪委要集中力量查办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充分发挥在办案工作中的组织协调作用。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按照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赋予的权力及干部管理权限,认真查办自己管辖范围内的案件,实行垂直领导的部门在办案工作中要主动接受当地党委的领导,加强与当地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
  (三)坚持纠建并举,巩固扩展纠风工作成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要突出整治重点,加大整治力度,确保取得明显效果,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认可程度。
  一是坚定不移地推行药品招标采购制度。要扩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品种、金额和范围。各县(市)的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都要积极创造条件实行药品招标采购,或到市药品招标采购市场参加招标采购。要加大对药品生产流通秩序的整顿力度,加强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规避招标、违规操作、向投标企业乱收费、不按规定向患者让利等行为,正确处理医疗机构、患者、生产经营企业三者的利益关系。
  二是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积极推行农业税收和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制,村级报刊费用限额等制度。进一步加大县(市)和郊区直属部门乡镇站所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的力度,严肃查处向农民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问题。
  三是深入治理中小学乱收费问题。抓好市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制发的《中小学收费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的落实,对中小学乱收费进一步开展清理整顿。在严肃查处违规问题的同时,要强化责任追究。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推行中小学收费“一费制”试点,使中小学乱收费问题得到有力的遏制。
  要巩固治理公路“三乱”的成果,继续抓好国债资金和社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在加大查纠力度的同时,要积极探索靠改革、靠制度创新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新路子,铲除滋生不正之风的土壤和条件,解决边反边犯、纠而复生的问题。
  创建优良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关系全市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的全局,必须继续作为一件大事来抓。要按照市委九次全会的要求,以创建舆论、政策、法制、服务四个环境为主要内容,以体制创新和深化改革为重点,坚持一手抓整治,一手抓创建,实施专项推进,切实解决行政审批不规范、透明度不高、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政策“中梗阻”问题;执法不公,滥用职权,以权谋私问题和办事效率不高、服务不到位问题,进一步改善我市的经济发展环境。要改进、完善“双评”工作。各参评部门要把功夫下在解决行风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上。要加大评议和整改的力度,严肃“双评”工作纪律,增强“双评”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要积极探索把“双评”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纠风工作结合起来的办法,进一步提高“双评”工作的效能。
  (四)坚持从改革人手,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重点围绕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切实加大推进力度,取得大的突破。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地、 各部门要继续对现有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彻底清理。应当取消的,要坚决取消,并建立后续监管制度,防止管理脱节。可以用市场机制代替的,要通过市场机制处理。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要规范操作,简化程序,公开透明,明确责任,制定严密的内部监督制约措施,建立规范的运行机制。要积极建立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凡是保留的审批项目都集中到大厅内审批。
  按照中央要求,市委讨论决定今年要强力推行以下四项制度: (1)实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制度。除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划拨供地以外,凡是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必须经过招标投标公开拍卖。 (2)认真落实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凡是《建筑法》和省、市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应当招投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实行公开招投标。要进一步规范有形建筑市场,充分发挥其作用,既要解决暗箱操作问题,也要解决“明箱暗作”的问题。有形建筑市场必须与政府管理部门彻底脱钩,实行人员、职能分离。 (3)深入推行政府采购制度。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的品种、范围和规模,凡是应当纳入政府采购的原则上都要实行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要实行公开招投标。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与执行机构要分开设立。要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 (4)实行产权交易进入市场制度。任何形式的公有产权和股权的有偿转让,都必须通过合法的中介机构进入产权市场进行交易,绝不允许搞场外交易。要严肃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拒不执行以上制度和违反《招标投标法》,规避招标、在招标投标中弄虚作假和领导干部干预、插手招标投标等违纪违法行为要认真查处。
  2.深化财政制度改革。 进一步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增加试点部门,规范收支行为。积极推行部门预算,市本级的政法和行政执法部门都要实行部门预算。要下更大的决心,采取更有力的措施,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各部门的预算外收入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执收执罚部门的预算外收入要全部上缴国库,纳入预算管理,任何部门不能“坐收”、“坐支”;实行部门预算的,预算要全面反映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状况;要根据新的情况,修订完善有关规章制度,使“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的行为。继续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对设立“小金库”、账外账、违规开设银行账户的,要给予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党纪政纪处分。
  3.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努力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对已经出台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等重要规章制度,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并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要落实好“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的拟任人选逐步做到分别由市的党委常委会提名,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在全会闭会期间可由党委常委会议做出决定,但在党委常委会做出决定前必须征求全委会成员意见”的制度。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对党政领导干部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促进干部考察预告、差额考察、领导干部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等制度顺利推行。严肃查处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对买官卖官、贿赂选举的,一律撤销党内外职务;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必须强化党风党纪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构筑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六中全会精神和党纪政纪条规,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开展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各地、各部门都要树立清正廉洁、克己奉公、敢于同腐败现象作斗争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教育示范作用,强化弘扬正气的导向。开展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剖析典型案例,以此为教材,使各级干部从中吸取教训,不断强化自律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要研究教育的载体,把教育寓于丰富多彩的活动之中。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各级党委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通过各种媒体和宣传形式,大力宣传中央及省、市委关于反腐败的指导思想和方针政策,宣传反腐倡廉工作取得的成果和基本经验,使广大干部群众正确认识反腐败斗争形势,坚定必胜信心,营造浓厚的反腐倡廉氛围。
  要适应形式发展,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行为规范制度、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积极探索领导干部廉政述职、民主评议、廉政考核制度和用货币化、市场化办法解决领导干部在公务用车、通信工具配置等职务消费领域存在的不正之风问题。要提高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切实解决个别地方仍然存在的假公开、半公开问题,突出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公开。重点抓好向市级政权机关政务公开的延伸。要充分发挥以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基层民主作用。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进一步扩大经济责任审计面,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效果。
  (五)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六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党的作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六中全会《决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主要是检查各级党组织是否按照《决定》的要求,高度重视党的作风建设,纳入日程,真抓实管;《决定》提出的“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市委提出的“六克服、六树立”是否得到落实,做到了明令禁止的立即停止,能够做到马上去办,需要统筹兼顾逐步解决的创造条件积极推进。要严肃党的政治纪律,突出对以下问题的监督检查:一是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党员和党员干部中阳奉阴违,搞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两面派行为,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公开发表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言论,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的问题。二是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特别是在重大决策上违反程序造成严重后果的问题。三是侵害群众利益甚至欺压群众、激化矛盾造成严重后果的问题。四是干部任用中的不正之风,买官卖官等问题。五是弄虚作假问题。包括假党员、假干部;假文凭、假学历;假评估、假账目造成严重后果的问题。发现上述问题,都要按照党的纪律严肃查处,典型案例要公开处理。
  要加强制度建设。按照《决定》要求,着重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进一步完善党委内部议事和决策机制,健全联系群众和群众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党内民主监督的程序和制度,定期报告工作和廉洁从政情况的制度。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严以律己,带头遵守和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发挥制度的保证作用。
  三、做好2002年工作必须强调的几个问题
  全面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对于实现党的十五大确定的反腐败任务,对于实现五年再造一个佳木斯的目标,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开拓进取,狠抓落实,保证各方面工作都取得明显成效。
  1.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中央要求, 在务求实效上下功夫。准确把握中央要求,就是按照中央确定的工作思路和原则去谋划、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全面加强反腐败三项工作,做到三个方面都取得明显成果;要坚持标本兼治原则,切实加大治本力度,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要狠抓工作落实,务求实效,确保今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各地、各单位都要按照这样的思路和原则,抓好本地、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准确把握中央要求,就要坚持高标准、高质量,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果取信于人民。坚持把“三争三满意”作为我们的工作目标和检验工作的标准,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制定工作计划要坚持较高的目标和标准,做到既切实可行,又力争上游,位次前移;工作实施要坚持高标准,按照高标准的要求抓实抓细,制定有效措施,使工作的高标准建立在可靠的基础之上;工作检查验收要坚持高标准,做到不干出实效不行,不出创造性成果不行,不争得上游不行,以高质量的工作成果,争得上级领导机关和党委、政府的肯定,争得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准确把握中央要求,就要狠抓工作落实。围绕今年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逐项研究具体的办法、载体,坚决克服形式上落实、程序上落实,但实际上并没有真正落实的问题,使每一项工作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促进齐抓共管。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中居于核心位置,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负责地抓好本地、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管领导和各牵头承办部门要认真负责地抓好各专项工作。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风纪。要围绕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提出的六个重点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尤其是领导干部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以致屡屡发生大案要案、造成恶劣影响;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违反有关政策和规定、用人失察,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等问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要认真落实市委确定的反腐败专项工作责任。过去已经部署现在继续深入开展的各项工作,仍由原来确定的牵头和责任部门负责,继续抓好组织实施,确保达到工作标准和要求。今年新确立的专项工作,明确牵头和责任部门如下:①禁止领导干部到企业和单位报销个人费用工作,由市纪委、经贸委、市审计局负责,市纪委牵头。②禁止拖欠工资的县、乡用财政资金上项目、买汽车、领导干部出国工作, 由市财政局、市计委、 市建设局、市外事办负责,财政局牵头。③纠正乡镇干部“走读”工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④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⑤产权交易进入市场工作,由市国资局负责。有关部门要支持配合牵头和责任部门的工作。
  3.以加强作风建设为重点, 努力提高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水平。江泽民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指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必须适应形势和任务的发展,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江总书记的讲话,为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特别是加强作风建设指明了方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适应形势和任务的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提高自身建设水平。一是要大兴学习之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六中全会精神、江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使纪检监察干部更好地掌握科学的理论,解决好思想方法、思想观念;工作方式、工作方法和人员素质、工作作风与时俱进的问题,提高政治素质,做到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针对机构改革后新成分增多的实际,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强业务培训,改善纪检监察干部的知识结构,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二是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要按照与时俱进的要求,认真研究当前形势下腐败现象的新特点、新规律,研究我国加入 WTO后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障碍工作落实和深入的难点、薄弱点,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创造性。三是大兴探索创新之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适应形势的发展变化,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探索新路子、新办法、新载体,以创造性的工作提高工作成效。要在落实上级精神与本地实际结合上创新,在推进工作落实上创新,在解决新情况、新问题上创新,在解决工作中的难点、薄弱点上创新。工作创新要务求实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
  要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特别是要严肃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要在案件检查等工作岗位和重要环节上加强制度建设,建立严格的内部制约机制。
  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各级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的决定。已经担任党委副书记的,要把主要精力放在纪检监察工作上,分管的其他工作要与纪检监察工作密切相关,有利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管理。按照市委决定,市纪委监察局从今年开始对市直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要制定加强管理的实施办法,认真落实派驻机构向派出机关定期报告工作、述职和对派驻机构考察考核等制度,充分发挥派驻机构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作用。
  同志们,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繁重而艰巨。我们要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坚韧不拔、百折不回的毅力,努力创造一流工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促进我市经济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