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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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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判工作】2001年,全市法院坚持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审结案件总计15 856件,结案率92.1%,人均结案19.7件。解决经济纠纷诉讼标的 24 640.35万元,执行标的17 085.63万元,各类案件标的总金额 42 165.58万元。为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严厉打击各种犯罪,刑事一审收案1 300件,结案率 99.7%,审判重刑面35.8%。审结各类经济纠纷案件903件,标的额24 569.35万元。审结各类一审民事案件8 469件,调解率占45.1%。处理行政诉讼案件164件,受理申诉案件376件,审结340件。处理来信120件,接待来访13 907人次。充分运用司法手段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深入开展执行积案的清理执结工作,加大治理“执行乱”的力度,进一步规范了执行工作。全市法院执结案件2 260件,执行标的额7 192.83万元,同比上升 82.6%。全市各级法院支持配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开展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工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实施做贡献,取得了显著效果。为确保审判质量,加强审判监督,市中院共受理各类二审案件845件,审结841件;对已审结案件更审 182件,改判85件,更审改判率为31.7%。通过对340件审判监督案件的审理,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了审判质量。
  【队伍建设】2001年,全市法院深入开展了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和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促进了各级法院的精神文明建设。按照省院确定的重点案件范围,坚持边整边改的原则,针对八类案件,落实“六个围绕”,全面开展检查和清查,共登记重点案件992 件。其中交办、督办案件91件,媒体曝光2 件,人大、政协会议期间提出案件15件,申诉抗诉案件 303件,长期上访反映强烈的53 件,判缓刑的314件,无法定事由超审限未结未执的96件,涉及违法违纪案件和线索 118件,分别采取循环查、交叉查和互查的方法进行自查。市中院党组成员带队对中院和11个基层院进行检查督导,抽查案件361 件,发现问题案件71件,其中14起重点案件转交案件查处组立案查处。全市法院针对自查、抽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纠正解决了文书质量差、程序不严谨、案件超审限、当事人上访及违法违纪等方面的问题,并根据这些问题反映出的工作管理方面的漏洞,制定完善了规章制度。加大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力度,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市中院对查摆和抽查确定的132件违法违纪线索案件,抽调8名业务骨干组成了四个专案组,查清了14件17人的违法审判和违法违纪事实,其中副处级1人,正副科级10人,一般干警5人,借调1人。分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3人,记过2人,降级免职1人,记大过5人,通报批评3人,清退1人,单处停止审判权或执行权2人。并在全市法院干警大会上进行了公开处理,同时树立表彰一批公正司法、廉洁执法、服务高效、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有 7名干警在会上作事迹报告,并在11 个基层法院进行了巡回演讲,增强了警示教育效果。
  【基层基础建设】2001年,全市法院深入贯彻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法院关于“基层建设要全面上水平”的要求,以实现设置规范化、管理制度化、工作法律化为目标,以调整布局、规范职责、配强人员为主要任务,结合全市乡镇机构调整撤并的具体情况,扎扎实实抓好人民法庭建设,不断提高物质装备建设水平。各级法院积极主动争取当地党委、人大、政府的支持,想方设法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尽快解决审判法庭不足、设施不配套、标准低、设置落后的问题,通过审判法庭的改建、扩建、新建和改善设施,保证了审判方式改革和公开审判的需要。
  【严打整治斗争】2001年,全市法院加强领导,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从重从快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以来,全市法院对各类抢劫、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盗窃、绑架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恶性犯罪进行专项打击和重点打击,严惩抢劫犯罪分子324人,其中判处“三大刑”的37人。严惩盗窃犯罪分子259人,严惩故意杀人犯罪分子68人,严惩故意伤害犯罪分子 261人。突出对团伙犯罪的重点打击,严厉惩处了尤国梁团伙抢劫等十几个犯罪团伙成员。各级法院统一执法思想,加大打击力度,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在法律规定的量刑幅度内一律从重判处刑罚,做到除恶务尽、斩草除根。“严打”以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的1 338名人犯中,判处三大刑的91人,重刑面为37.9%,比“严打”前的重刑面高出 6.6个百分点。充分体现了“严打”的高压态势,在“严打”中坚持快审快判,审判各个环节紧密衔接,高效有序运转,合议庭提高当庭宣判率,审判委员会打破常规,加班加点研究案件,提高了审判效率。全市各类刑事案件平均审理期限26天,比“严打”前平均审限缩短了 8天。全市法院坚持严格执法,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确保“严打”整治斗争审判工作的高质量。为强化“严打”力度,全市法院组织公开宣判活动,市中院组织了 4次声势浩大的集中公开宣判活动,参加群众数万人,共宣判犯罪分子 135人。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通过电视台发表电视讲话、召开新闻发布会、定期进行庭审直播等形式,广泛宣传“严打”整治斗争的情况和战果,扩大了“严打”声威。
  【深化审判改革】2001年,全市法院全面推行“大立案”改革,强化审判流程管理,各法院普遍调整充实立案庭机构和人员,强化职责,把审判流程管理作为“大立案”改革的核心,把案件的受理、送达、排期开庭、结案归档等环节集中由立案庭统一进行组织、监督、协调,实行分段管理,全程跟踪、催办、督办。各级法院全面推行审判长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合议庭职责。市中院和已经实行审判长选任制的基层法院进一步规范、完善相关的配套措施和责任机制,基层法院逐步实行了审判长选任制度。进一步规范审判委员会工作,向合议庭还权、放权,充分调动了审判长及合议庭成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意识。全市法院改变以往审判工作行政化管理模式,大力推行院长、庭长担任审判长的做法。院长、庭长带头深化庭审方式改革,确保了案件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深化庭审方式改革,完善证据制度。全市法院按照“一公开、三强化”的要求,全面深化庭审方式的改革,以落实公开审判制度为重心,强化庭审功能和庭审方式改革,强化当事人、公诉人举证责任,强化当庭质证、认证,提高当庭宣判率。进一步完善举证、质证、认证制度,使审判工作不断向公正、高效、规范化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