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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营管理

农村经营管理



  【化解村级不良债务】2001年,市农村经营管理总站以“增资减债、强村富民”为宗旨,下大力气抓好化解村级不良债务工作。召开了各县(市)区经管(局)站长会议,对全市村级债务的现状、构成、产生的原因及危害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制定了《佳木斯市化解村级不良债务实施方案》,以市委、市政府两办文件印发到基层。抽调各级经管、审计等部门干部 561人、农村财会人员 1 918人,采取以资抵债、清欠还债、降息减债、化转债务、增收减债等灵活多样的办法,有效化解村级债务15 905.2万元,占债务总额的20.1%;减少抬款本金3 520.5万元,降息减债2 036.9万元。同时加大村级高利抬款的治理力度,严格控制新债发生。
  【减轻农民负担】2001年,市农村经营管理总站加大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严格执行村提留、乡统筹费预算审批、双向控制制度。全市提留统筹提取比例控制在上年人均纯收入的3.3%,比上年下降了0.2个百分点,提取总额比1999年预算减少307.5万元。加强“两工一车”管理,实行预决算审批、工票结算制度,并纳入账内管理。全市区提取两工 619.5万个,劳均17 个,其中以资代劳237万个,劳均6.5个,以资代劳2 338.1万元,严格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对村级报刊费、培训费实行限额包干制,有效控制了村级开支,尽量减少农民负担。
  【加强承包合同管理】2001年,市农村经营管理总站全面开展农村承包合同签订、鉴证工作,截止八月中旬,如期完成了全市农村承包合同签订、鉴证工作。全市签订各类承包合同24.5万份,合同规范率达到99.2%;鉴证承包合同19.5万份,调解合同纠纷223起,合同兑现率达到83.9%。 同时进一步加强农村机动地的管理,对机动地实行公开竟价承包,对侵占集体利益的行为进行了认真查处。
  【开展清产核资】2001年,市农村经营管理总站积极组织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各级经管部门成立清产核资工作组,按照财务“五相符”原则,全面清理了村级的库存现金、固定资产及债权、债务,核查了耕地面积及自然资源情况,摸清了集体家底。全市共清理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面积959.2万亩,“五荒”资源面积45.1万亩,可拍卖资源面积5.1万亩,固定资产37 532.4万元,机动地面积60.6万亩,债权69 048.1万元,为行政区划调整和化解村级债务奠定了基础。为防止集体资产的流失,研究制定了《关于合村并校过程中有关财务处理的规定》,加强对行政区划调整中合并村的资产、债权、财务、收支等方面的管理,严格审核审批手续,保证了集体资产的有效、安全运行。
  【强化监督机制】2001年,市农村经营管理总站从加大农村财务管理审计监督力度人手,规范村级合作经济组织的财务活动,打击违法、违纪行为,净化了农村经济环境。全市共审计1 000个村屯的经营帐目,占村总数的 69.2%,审计金额21 440.5万元,查处违纪资金1 093.4万元,处理违法、违纪人员 103人,为集体挽回经济损失94.4万元。健全和完善农村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全面推行村级管理费用包干制度,节约归己,超支不补。取消了村级招待费,严格各项开支审批制度,使村级各项开支得到有效监督和控制。进一步完善民主监督机制,规范村务公开内容、时间、形式,建立健全了民主理财组织。今年全市实行村务公开的村有 1 444个,公开率达100%。通过村务公开节约各项开支579.3万元,村务公开效果好的和较好的村达到1 217个,占村总数的84%。同时认真做好农民信访工作,年内接待桦川、桦南、抚远、富锦等县(市)农民来访10人次,对郊区农民反映的土地、经济等50多个问题进行了核实调查,并将处理情况反馈给农民。
  【统计农村经济成果】2001年,市农村经营管理总站加强农产品成本核算工作,及时统计、分析农村经济成果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年初落实农产品成本核算点45个、核算户 450个,核算品种包括粮食四大作物和甜菜、烤烟等经济作物。全面统计全市农村经济发展情况,落实典型记帐户45 000户,占农户总数的 20%。统计决算农村合作经济收益分配结果,全市农村实现经营总收入731 346.5万元,比上年增长55 806.2万元;农民人均收入达到2 907元,比上年增加30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