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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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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畜牧业生产】2001年,市畜牧局以扩大畜牧业经济总量,提高畜牧业经济质量为目标,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进程,促进全市畜牧业高效、快速发展。全市生猪存栏68.6万头,出栏77.2万头,比上年同期(下同)分别增长12.1%和16.5%;黄牛存栏32.1万头,出栏肉牛12.6万头,分别增长8.9%和13.6%;山绵羊存栏31.4万只,出栏肉羊11.8万只,分别增长9.4%和21.4%;家禽存栏732.7万只,增长8.9%;奶牛存栏4 506头,增长16.4%;肉蛋奶总产量14.2万吨,增长12.7%;牧业产值达到6.26亿元,增长5.5%。
  【畜牧产业化】2001年,市畜牧局贯彻落实《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把畜牧业建成农业经济主导产业的决定》,以生猪、肉羊、大鹅产业化发展为重点,为基层单位和广大养殖户提供优质服务,协调和指导各地农村大力发展畜牧业生产。富锦市提出2001年为“畜牧年”,桦南县提出要建成“佳木斯市的大猪圈”,市郊区和汤原县实施生猪生产专项推进,大多数县(市)制定了鼓励畜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大畜牧业生产的资金投入,各项支农资金向畜牧业倾斜,农贷资金的 30%专项用于发展畜牧业”的要求,各县(市)、郊区采取各项措施,积极筹集资金,加大畜牧业投入。据不完全统计, 全市下摆各类牧业发展资金6800 余万元,农民自筹牧业发展资金2.26亿元,均比上年提高 50%以上。市畜牧局把推进生猪、肉羊产业化进程作为重点,组织各级畜牧部门下大气力加快畜牧基地建设步伐。全市以北方金锣公司为龙头的生猪产业化生产格局基本形成。北方金锣公司年屠宰加工生猪近10万头。年初确定的新建扩建16个年出栏5 000头以上养猪小区(饲养场)、50个年出栏5 000头以上的养猪专业村的发展目标已全部得到落实, 90%以上已形成生产规模。良种猪繁育场的建设任务也已超额完成。全市为北方金锣公司提供中介服务的组织和个人已发展到30余个。全市启动百万只绿色肉羊产业化发展项目。佳市与长春皓月集团取得联系,达成肉牛生产饲养与销售共识。大鹅生产以改造和扩建富锦市大鹅屠宰加工厂、汤原县诚信公司为重点,组建龙头,创出品牌。经过多方努力,全市初步形成畜牧业为主导产业,生猪、肉羊、大鹅重点发展,抓龙头,建基地,创品牌,带农户,专项推进,全面发展的专业化布局。
  【科技兴牧】2001年,市畜牧局大力推进科技兴牧工作。在畜牧业生产中,进一步完善和提高畜牧业 5项综合配套技术的推广与普及。重点突破“种子工程”,全市良种畜禽覆盖率明显提高。其中二、三元杂交猪占养猪总量的 80%以上,比上年提高近10个百分点。肉牛冻配完成近4万头,改良面达到60%以上。广泛推广与普及生物饲料养畜、细绿萍放养及养畜、秸杆综合利用技术、青贮饲料制作及应用、优质牧草栽培及应用等节本饲养综合技术。实施绿色畜牧业发展战略,以绿色畜禽产品开发、品牌创建为重点,重新规划和确定 5类82个绿色畜禽生产基地,建立绿色畜禽生产档案,进一步完善了绿色畜禽饲养标准,在全市环境条件适宜,资源丰富的乡镇普遍推广了绿色畜禽饲养技术。全市按绿色畜禽饲养标准饲养肉牛5万头,出栏1.8万头;饲养肉羊10万只,出栏3.8万只;饲养大鹅100万只,出栏80万只;饲养生猪 5万头,出栏3万头;饲养奶牛680头,产鲜奶2 600吨,绿色畜禽产品实现销售收入近亿元。
  【依法治牧】2001年,市畜牧局坚持依法治牧,配合市人大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执法检查。在检查的基础上,市人大下发了《佳木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切实保护草原资源的决议》,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深入贯彻执行(草原法>切实保护草原资源的决议》的通知。开展了草原复查发证工作,核发草原使用证458份;签定草原承包合同 1万余份,承包草原面积207.6万亩,将全市草原保护和开发利用纳入法治轨道。深入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开展了《黑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颁布实施宣传月活动,加强动物防、检疫及监督工作,确保畜牧业安全生产,促进了全市畜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