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航监督
港航监督
【船舶管理】2001年,佳木斯港监分局认真开展船舶安全检查工作。对首航必须安检的油船、渡船、客船进行全面、细致地检查,重点查验船舶证书及有关文书、航行操纵信号以及无线电设备、救生设备、消防设备、防污染设备等,把住了船舶适航关。至 6月底,港监分局辖区船舶安检工作全部完成,共检查船舶395艘,发现问题138项,复查船舶23艘,滞留严重不适航的船舶24艘。切实抓好船舶签证工作。各港监站坚持24小时值班签证和“谁签证、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船舶签证监督管理十项规定。年度辖区各站办理船舶进出口签证 4 395艘次。其中进口签证2 146艘次,出口签证2 249艘次。签证中发现问题148项,解决128项,有效地保障了辖区水上交通安全。清理整顿船舶秩序。严格按照《船舶登记条例》及规定,办理了船舶转让、租赁等相关手续。共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28本,船舶国籍证书22本,船舶变更登记证书4本,注销登记书31本,光船租赁证书 4本。截至2001年末,辖区船舶登记总数共计647艘。其中客船225艘,油船18艘,推拖轮39艘,驳船177艘,沙船27艘,其他船舶21艘,非运输船舶86艘,全部纳入微机管理。
【船员管理】2001年,佳木斯港监分局扎实开展船员培训考试发证工作。初考人员83人,经考试及格47人,及格率57%;补考人员35人,及格34人,及格率97%。开展了辖区持证船员继续再教育培训工作,参加人员 1 023人。各港监站对辖区内客船、客渡船、快速船、油船、乡镇船等118艘船舶上的467名船员进行证书证件检查和相关业务知识的考核。在检查中发现人证不符的2件,配员不足的5件,进行了纠正和处理。
【航行管理】2001年,佳木斯港监分局加大对通航环境的整治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巡航计划,把重点时期、重点区段、重点水域的巡检列为主要内容。利用大批船舶在同江集结等水准备进入黑龙江的时机,对在港船舶的证书及有关文书、船舶安检、船员证书、规费收缴等内容进行抽查。组织力量对佳同线航道及船舶航行秩序、港区采砂作业等进行巡航检查。枯水期及封航前,结合辖区特点,组织了两次专项巡航检查。为保障佳木斯新建铁路桥及施工船舶、上下通航船舶的安全,制定了桥区巡航计划,每周对桥区巡航检查 2次。年内,分局及有巡航能力的港监站共组织巡航 222次,累计巡航时间达4 388小时,累计巡航里程4 030海里。巡航中发现违章66次,纠正违章56次,有效维护了辖区的航行秩序。
【安全管理】2001年,佳木斯港监分局将易发生事故的重点时期、重点区域、重点船舶作为主要预控对象,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开江前下发了《关于做好船舶出坞和安全航行工作的通知》,确保船舶安全出坞,及时投入营运。深入开展“反三违月”和“安全”生产周活动,进一步完善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大宣传和监督检查的力度。各港监站深入到船间和有船单位及码头、渡口张贴宣传横幅、标语共 267条,利用广播、录像等传媒宣讲水上交通法规,剖析事故案例,教育船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安全月”期间,分局及各港监站共检查船舶260艘次,签发“禁止离港通知书”10份,取缔“三无”采砂船4艘,限期整改 6艘。节假日期间各港监站派员深入游览、渡运现场,加强监督,维护渡运乘降秩序。开展港区检查和夜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年内,各港监站共组织港区检查 615次,检查船舶1 543艘次,发现问题111 项,解决109项;组织夜查161次,检查船舶915艘次,发现问题58项,解决问题57项。对桥区施工船舶驾驶员、大桥安全主管人员进行了培训,明确了安全管理责任。落实船舶安全通过桥区事项,并派“海巡3230”巡逻艇在大桥施工区域巡航检查,充分保障了桥区安全形势稳定。加大采砂船、渡船的专项治理工作。对佳同线采砂船、渡船进行了全面检查,共签发“禁止离港通知书”10份。分局配合佳木斯、莲江口两个港监站对其辖区采砂船进行整顿,共检查船舶30艘,发现问题14项,解决问题14项,下发“禁止离港通知书”3份。年内办理“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18份,其中采砂作业17份、建桥施工作业1份,有效治理了无证采砂、无序采砂、证照不全采砂等非法采砂作业。
【船舶防污管理】2001年,佳木斯港监分局将船舶防污染设备、油污应急器材的配备、防污染文书的配备和规范记载,作为防污染工作的重点。发放油类记录簿7本,垃圾记录簿3本,审批油污应急计划3本,垃圾管理计划3本。完成了普阳农场、军川农场、绥滨农场三个散装油类码头的审批工作,发放了散装油类码头设备作业许可证,并对上年审批的 9个散装油码头进行了年度审验,对相关文书的记载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举办了 2期油轮船员特殊安全知识培训班,受训船员 124人。加强油轮的管理。以莲江口中转油库码头为重点,认真开展散装油类运输的申报、监装、签证管理工作,把住了油轮进出口装卸和运输关。航期辖区各油码头共进口成品油53 754吨,出口成品油67 095吨,没有发生任何事故。年内办理明火作业审批 2个,办理废钢船登记证书儿本。加强废钢船进口审批、拆解申报及现场监督,拆解11艘进口废钢船未发生污染事件。
【乡镇船舶管理】2001年,佳木斯港监分局连续第三年将乡镇船舶管理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之一。明确乡镇船舶管理责任,依靠当地政府,全面落实乡镇船舶管理机构和人员。对本辖区内乡镇船舶管理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和指导,共培训乡管员46人。年内辖区各港监站共开展乡镇船舶检查95 次,检查船舶236艘次。有效保障了乡镇船舶安全,杜绝了辖区乡镇船舶伤亡事故的发生。
【界河、江岸及外轮管理】2001年,佳木斯港监分局继续加强口岸界江航行安全及国际航线船舶安全管理。航期共办理绕航签证214次。其中客船100次,公务船22次,工作艇33次,货船59次,没有出现任何差错和失误。各港务监督共联检国际航线运输船舶 5 992艘次,比上年增长 124%,各口岸进出口货物总量379 356.44吨,比上年增长44.33%,进出口旅客110 126人次,比上年增长 50%。抚远港务监督坚持全航期24小时值班服务,并加强与俄哈巴港监的沟通,建立了情况通报制度,及时解决外贸运输中出现的问题。保障了口岸运转效率,确保了船舶航行安全。共引航外轮30艘次,引航总里程 2 048公里。克服枯水期航道条件差等困难,出色完成了安全引航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