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经营
物资经营
【经济效益】2001年,市物产集团实现了 3年打基础的目标。全年实现销售16 5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上缴税金10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万元。
【企业改革】2001年,市物产集团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巩固结构调整成果,取得显著成效。重组后的金属集团理顺组织结构,落实相关政策,实现优势互补,全年实现销售额 2 6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30%。对取消管理职能直接归属集团管理的燃料各公司,加大扶持力度,帮助企业论证经营项目,审核租赁合同,理顺隶属关系,使其营销工作步入良性发展轨道。对兼并的锅炉公司,引导其发挥自身优势,重树企业新形象,锅炉生产销售完成年计划的136.9%,占市区销售总量的 70%。把燃料总公司、生资公司和燃料二公司重组为新三江煤炭总公司,使人才、资金、场地融为一体,优化了企业资本结构,增强了经济实力。重组后短短几个月,实现销售煤炭18 291吨、销售额 153万元。物产集团加强租赁合同管理,对下属各公司的70多份租赁合同建立档案,严格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物资营销】2001年,市物产集团以市场为导向,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扩大流通渠道,抢占市场份额。机电公司与“时代超人”、“帕萨特”、“奇瑞”、“松花江中意”等汽车生产厂家建立代理代销关系,以价格、品牌优势赢得用户,全年销售汽车 710辆,比上年同期增加200辆。燃料六公司调整销售方向,把信誉好、 支付能力强的军用煤和单位用煤作为销售重点,积极参与采购招标,运用代储、代销和自销等形式开展购销活动,全年销售煤炭39 515吨,实现销售额 459.5万元。阳光集团在坚持传统建材业务的同时,新增加煤炭、粮油、钢材、废钢、房地产开发、锅炉和轻体砖生产等多项业务,实现销售额1 425万元,为计划的 101.8%。化轻公司利用办公楼兴办老年公寓,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各公司主动寻求新的商机,努力开辟外埠市场。先后与约翰·迪尔佳联、电机、造纸、电厂、东方市政等用户建立了合作关系,实现经营性销售361万元;与东方糖业集团签订了价值400万元意向出口合同,年内完成外贸出口20万美元。物产集团总公司参加了2001年在阿联酋举办的春季中国机电产品中东交易会,与两家外国公司建立了联系,扩大了集团在国内外的影响。大力发展代理制、配送制。全系统有7家企业同国内有知名度的63家企业开展了代理代销及配送业务,金额达 5 652.8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1%。
【市场建设】2001年,市物产集团进一步加强各类物资市场建设,依托市场求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煤炭市场管理的要求,清理整顿煤炭市场的经营秩序,较好地维护了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利用公司抓住全国整顿和规范报废汽车市场经营秩序的有利时机,取缔非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点,规范了市场经营。化轻公司与市公安部门配合,大力清理整顿民爆市场,将炸药打入桦南、同江等外市县,全年实现销售 100万元,比上年翻了一番。物业总公司克服重重困难,筹建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开业7个月就实现交易额525.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