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综合开发
城市建设综合开发
【房地产开发管理】2001年,市开发办加强房地产开发市场秩序的管理和规范。针对无资质开发、违规批建、违法经营以及拖欠小区环境配套建设等突出问题,按照市政府的部署,组织两个专项整治检查组,分东西两片对全市在建项目进行拉网式检查,共检查房地产开发在建项目176项,查出无资质开发项目30个,占在建项目的17%;查出未办理项目许可证 101个栋号,占在建栋号的56%;查出未办理市场许可证158个栋号,占在建栋号的 88%;查出未办理小区环境配套建设抵押手续项目146个,占在建项总数的80%。共处理无资质开发7家、挂靠开发3家、无证开发20家。新办或补办开发项目许可证108件,新办或补办市场准人证108件,办证率达到95%。7家二级建筑企业中有4家降为三级,有6家停止新开项目审批,各开发企业都签订了开发企业经营行为保证书。全市住宅和房地产开发在建面积171.72万平方米。其中住宅 141.4万平方米,新开工面积118万平方米;竣工面积预计120万平方米,其中住宅90万平方米。全市房地产开发开、竣工面积分别比上年增长37.4%和66.6%。
【小区建设管】2001年,市开发办加大住宅小区环境配套建设工作力度。依据《黑龙江省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出台《佳木斯市住宅小区环境配套建设管理办法》、《关于审查住宅建设项目小区环境配套的实施方案》和《关于竣工房地产开发项目申报开发验收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加强小区环境配套建设的审批管理,明确规定申报项目的小区环境配套内容、设施和标准,要求住宅小区环境配套建设上档次、上水平,并下达由主管市长签发的小区环境配套建设任务书。年内,共审批小区环境配套项目67个,总配套面积 20.24万平方米。收取小区环境建设配套抵押金,加大对开发企业的约束力度。共收取抵押金 301万元,抵押房屋5 667.67平方米,折算造价668.69万元。完成配套建设投资 1 514万元,为年计划的183%。建成了一批精品小区、组团和花园式庭院。
【新区开发管理】2001年,市开发办与规划主管部门和规划设计部门密切合作,组织了新区开发的规划论证。初步完成了新区开发建设布局中的万发小区、光华小区的规划任务,确定了粉厂小区的规划方案,对市区内剩余的地块进行摸底调查,查清了未开发地块81处,总面积302.45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