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基本情况】2001年,市社保局紧紧围绕“两个确保”,扎实工作,稳步推进。截止11月底,全市参加养老保险1 286户,参保职工155 338人、离退休人员58 739人。全市应收基本养老保险费15 795万元,应发基本养老金23 338万元(不含提标),实际收缴养老保险费13 227万元,收缴率为84%,发放基本养老金21 398万元(不含提标),发放率为92%。
【社保养老金足额发放】2001年,市社保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积极推进全市“十大实效工程”之一的社会保障工作,加大社会保险的专项推进力度。为确保全市社会养老保险费应收尽收足额发放,市社保局会同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对企业缴费基数与工资年报的工资总额进行认真核对,对低于年报工资总额的必须补足缴费基数。对缴费能力进行逐户排查,根据企业现有条件进行全面认定,市政府采取必缴额办法,增强了基金收缴的稳定性。各级政府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社保基金的投入。市县两级财政补充资金 582万元,争取省给补助资金,缓解了全市养老金支付压力。理顺管理机制,强化社保、财政、地税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保证了社保基金收缴、下拨的顺利实施。
【企业养老保险市级统筹】2001年,市社保局专项推进企业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在认真测算、反复调查的基础上,确定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为36%,其中企业缴纳30%,职工个人缴纳6%。突破了双基数向单基数的转变。全市建立起统一统筹项目、统一缴费基数和比例、统一养老金计发办法、统一基金收缴方式、统一社会化发放,实行调剂金制度的企业养老保险新机制。下大力气清理了统筹项目。同时加强对县(市)区社会保险工作的指导,专门增设了县区养老保险科,具体负责对县区养老保险业务工作的指导。多次举办基层社保干部研讨班、培训班,提高了基层社保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保证了市级统筹工作的顺利实施。
【养老金社会化发放】2001年,市社保局专项推进养老金社会发放工作,全市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为实现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工作目标,市社保局积极与银行、邮政部门协商、落实社会化发放事宜。组织业务人员逐户审核企业离退休人员名单、待遇项目、支付标准,并全部录入微机,对养老金发放实行动态管理。为保证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调整了财政结算办法。财政部门由地税收缴先进财政专户改为直接进社保局支出户,缩减了基金运营手续。每月将硬缺口在10日前拨到市社保局,市地税局每月分四次将征缴额及时划拨到社保局帐户,从而使离退休人员能按月及时领取养老金。抽调10名业务科的正副科长,配合地税机关深入企业征缴养老保险费,加强单位缴费基数与年报工资总额核对,使企业明确了缴费的范围和要求,增强了缴费的主动性。利用现代化办公手段,进行集中录入统一管理。完成了对2000年参保职工缴费情况个人帐户的录入,对以前没有录入的个人帐户进行了清底。全市个人帐户录入 148 675人,占全部参保职工的96%,其中市本级录入率100%。
【稳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2001年,市社保局为做好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工作,保证企业减员参保人员不减。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凡属正常迁移、流动,需要划转养老保险关系的企业,积极为其办理有关手续;对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的,为他们接续社会关系,不使其断保;对自谋职业的人员,帮助他们建立连续稳定的养老保险关系。年内已为 2 300多名下岗职工接续了养老保险关系,7 979自谋职业的人员按个体劳动者的身份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
【核准离退休人员待遇】2001年,市社保局贯彻落实省劳动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对照省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统筹项目,核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组织 5个业务科室、20多名业务人员对市区所属企业离退休人员分别进行审核。查清离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及时准确地将离退休人员及基本养老金的增减情况调整好,保证离退休人员享受应享受的待遇。主动与民政部门、公安部门沟通,准确掌握离退休人员的生存状况,有效地防止冒领养老金现象的发生。同时,搞好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建设。建立起离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参保、缴费情况数据库,录入微机,统一管理。加强统计分析工作,严格执行基本养老保险报表制度,规范统计口径,严把数字关。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理顺业务流程,简化中间环节,为参保单位和离退休人员提供高效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