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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收支】2001年,全市一般预算收入完成53 1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6.4%,同比增长12.3%;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75 8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1.8%,同比增长30.9%。
  【财源建设工程】2001年,市财政局实施“财源建设工程”,积极支持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努力加强县、乡两级财源建设。组建了财源建设办公室,将财政收入指标及财源建设重点项目分解落实到有关责任部门和各县(市)区,分别与32家收入增收单位签定了责任状。制定了《2001年至2005年财源建设规划》和《2001年财源建设实施方案》,建立了财源建设项目储备库。帮助所属县(市)区争取省财源建设资金,并自筹资金用于财源建设项目的短期周转。全年各级财政共投入3 542万元,吸引银行信贷资金5 2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22 657万元、招商引资资金 5 180万元,用于50个财源建设项目。其中郊区卧佛山滑雪场、汤原地热、桦南水泥厂等16个短平快项目当年建设投产见效,可实现主管业务收入5 666万元、增值税587万元、利润 1 068万元。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龙江大豆、龙拱集团、桦南白瓜子、鲁班木业、天时铝型材等股份制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发展。实施财源建设项目形成的新的财政经济增长点,牵动了全市的经济增长。
  【财政社会保障】2001年,市财政局为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促进和加强社会保障建设,采取理顺财政对社保资金的管理机制、建立扶贫解困资金专户等措施,切实加强财政社会保障工作。在元旦和春节期间为全市15 000多名特困职工发放了“两节”慰问金。为了在全市实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做好医疗保险基金的财政统筹、预算及拨付工作。并就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救助、离休人员医药费、军烈属二等乙级革命军人医药费等事宜制定了具体管理办法。面对财政资金紧张、供需矛盾突出的严峻情况,采取加强财政资金调度、实行工资专户并向省财政借款等项措施,确保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的正常发放,兑现了国家的调资政策。积极筹措资金,增加政法办案经费,为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特别是为严打整治工作提供财政资金保障。年内,市直投入严打经费172万元,争取省政法经费近600万元,增加打击“法轮功”方面专项支出51万元。
  【争取资金】2001年,市财政局把资金筹集工作做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派员驻守等多种形式跑省进京,向国家和省财政汇报佳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关情况,征得国家、省的理解和支持。全年共争取调整工资和增加离退休费转移支付11 903万元、困难补助 5 371万元、年终奖补助2 977万元、下岗分流补助1 349万元、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补助等项资金 1.5亿元,向省争取超划资金 2.1亿元,争取支农专项资金6 494万元。争取离退休老干部“两费”资金3 614万元,使老干部“两费”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在国家和省贷款及专项资金没有到位的情况下,投入 950万元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了城市面貌的改观。
  【财政改革】2001年,市财政局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管理。扎实稳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抽调20多名干部深入各县(市)和郊区指导工作。利用广播、电视、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广泛宣传税费改革,共发放宣传材料 124次,上万份。并且分层次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农场税费改革工作。举办各种农村税费改革培训班87次,参加人员达 5 760人。在全市广大农村开展农村税费改革的统计测算工作,组织2 126人深入农户,逐户进行为期3个月的调查测算,经过汇总上报,顺利通过省财政厅审核。为控制会议费、招待费的支出,实行五大委秘书长包干“两费”的办法,核定一定“两费”基数,超支不补,节支留用。对有一定收入能力、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在保证其离退休费的前提下,以上年支出为基数,经费削减 30%,为差额预算单位面向市场奠定了基础。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开展《会计法》执行情况大检查,加强财政监督,整顿财经秩序,为全市经济跨越式发展提供了财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