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
国有资产管理
【国有资产调查】2001年,市国有资产局根据市政府部署,制定了《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机构改革中对市直撤销的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对机构改革中市直撤销、合并和改为经济实体的行政事业财产移交的具体实施意见》。组织力量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了认真清查,共清查出资产113 480万元,负债34 306万元,净资产79 174万元,固定资产75 387万元,汽车654辆。其中小汽车460辆,专用仪器7 332台。并将清查结果录入微机存档。建立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数据库。对 341家市直单位房屋及土地面积进行了调查,统计土地总面积3 497 705 平方米,摸清了 246个行政事业单位房屋面积及土地面积情况。对撤销、合并后有关单位的房屋资产提出了处理意见,为市政府在机构改革中合理利用闲置资产提供了依据。
【清产核资】2001年,市国有资产局对市直 271户预算单位开展了清产核资工作,并对全市预算单位清产核资汇总上报;对 243户市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进行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确认;对 4个单位进行了药品监督系统上划前的清产核资。市国有局与市财政局一起对归口管理的 506户企业2001年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进行了逐户考核,并进行了全市通报。还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下达了计划指标,对全市国有企业经济发展起到激励作用,为市领导起到了参谋作用。
【产权制度改革】2001年,市国有资产局积极参与和推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按照佳政发[9834]号《佳木斯市出售国有企业暂行规定》与有关部门一起,参与了粮油加工厂、大世界两户企业产权出售工作。抓住优化资本经济结构有利契机,加大企业破产力度,实现企业增资减债。先后参与佳纺、友谊糖厂两户破产企业预案及清算工作。对破产企业重组实行连动服务,划拨资产后办理重组开办登记,并按《破产法》对破产行为进行规范和指导,为推进全市扭亏工程做出了贡献。为推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搞好服务,盘活国有存量资产,先后参与市东风造纸厂、益康米业公司、金龙集团、大世界公司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同时完成国有资产效益收缴工作,截止2001年12月份,共催缴国有资产收益46万元,其中国有设利41万元,租赁收入5万元。
【资产运营管】2001年,市国有资产局加强了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起草了《佳木斯市关于企业国有资产产权变动办理资产划转手续的暂行规定》、《关于成立佳木斯市产权交易市场管理办公室意见》和《关于市资本运营机构的意见》的意见。从制度上对国有资产管理加以规范,为筹建佳市资本运营机构和进行资本运营奠定了基础。进一步加强资产评估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资产评估操作程序,进行资产评估和审查确认。在审批立项中严把立项关、确认关。市国有局对重大评估项目,随同评估机构深入现场跟踪检查,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公允。全市资产评估共批准立项192项,确认165项。通过资产评估,有效地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维护了资产所有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