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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

财产保险



  【经营指标】2001年,市人保公司实现保费收入4 901.6万元,比上年增长2.52%,剔除掉头业务和省公司划走业务等因素,比上年实际增长 15.06%;已决赔款3 124.4万元,综合赔付率63.74%。
  【保险业务】2001年,市人民保险公司拓展业务领域,狠抓任务落实。财务核算中心按月分解下达计划指标,对业务经营全过程进行监测和推进,各支公司落实计划到人,实行量化考核。科学调整险种结构,加大财产险的比重,全市财产险保费收入 2 246.6万元,占总保费收入的45.84%,同比上升3.74 个百分点。责任险大幅度上升,全年保费收入301.5万元,为省公司计划的109%。加大新险种开发力度,抓住省公司推出金锁家财险业务的契机,组织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实现保费收入99.8万元,弥补了农村综合险下滑的损失。加强营销队伍建设,调动营销人员的积极性,以汤原支公司为试点,运行的4 个月,营销保费收入16万元。
  【内部改革】2001年,市人民保险公司深化企业内部配套制度改革,实行万元保费含量工资,进一步改革劳动分配制度。 6月份实施以来,职工工资收入有了明显差别,体现了多劳多得,激励了员工拓展业务的积极性。为调动基层单位负责人抓业务经营的积极性,对基层公司经理实行趸薪制工资分配办法,按保费收入的不同档次实行不同的工资分配标准。同时制定下发《佳木斯分公司关于开展“等级业务员”评定工作的通知》,对全公司一线业务人员按年内保费收入多少划分为四个等级,对不同等级的业务员实行不同的待遇。加大用工制度改革,制定了《佳木斯分公司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工作实施办法》。对不适应竞争形势的职工放开出口。正式职工中的岗位富余人员和不适应岗位工作需要的人员,实行下岗分流、末位淘汰。
  【基础建设】2001年,市人民保险公司加强企业管理基础工作。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加强资金集中管理力度,实行资金的统一调配使用,应用收付费软件,使保费、费用、赔款实现收支两条线管理,堵塞了漏洞。进一步加强财务制度建设。建立《财务核算中心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开展财务大检查。对保费收入、银行存款、资金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跟踪问效。进一步加强业务管理。对车险业务实行责任目标管理,按照各支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的不同,重新核定和授予理赔权限。整顿理赔员队伍,严格理赔把关。并在市区实行集中定损,市区理赔案一律由市公司车险科参与定损,取消定点修理,实行修理招标。对 2 000元以下的赔案实行一次性定损、速结。积极推进网络建设。全市各支公司开通三级网, 实现了业务数据集中管理。 市公司派人参加全省95518系统安装与维护、 车险定损系统、财险微机出单、办公自动化等培训班,为下一步成立三个中心和实现办公自动化创造了必要的条件。在省公司举办的业务竞赛活动中,微机和统计分别取得第一名和第二名的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