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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震减灾

防震减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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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震减灾规划】2001年,市地震局按照全省防震减灾工作总的要求,组织编制了“十五”规划,申报了 3项“十五”计划项目。防震减灾工作“十五”规划列入了佳木斯市国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计划,使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登上了新台阶。进一步确定了全市防震减灾的总体思路、工作任务及工作重点,并与市政府签定了目标责任状。围绕建立健全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地震应急三大体系,依靠科技和法制,强化行政管理职能,加强队伍建设,走综合防震减灾道路,为保障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加强台站建设,整治台站卫生环境,制作宣传挂版,树立了地震台形象。维修发电设备,安装观测洞体防爆电灯,改善了观测条件。加强了技术管理,按照《观测规范要求》,对测震仪器分段检查,重新标定,保证测震仪器精度,达到连续、准确、迅速测报地震要求。建立了测震目标管理及岗位责任制度,提高了测震管理水平。
  【地震监测预报】2001年,市地震局加快实施地震前兆手段数字化改造工作的步伐,争取省资金 5.4万元,完成了水管倾斜仪设备改造任务。按照省地震趋势(2001年)会商报告,佳市为地震重点防御地区。加强依一舒断裂带北段地震监测预报跟踪工作,制订短临跟踪工作方案,密切监测市区及周边地区地震频度情况。及时掌握地震仪记录的地震情况,分析跟踪水管倾斜仪异常现象,并与邻区地震台及时交换信息。首次采用计算机分析软件处理地震时空分布和地倾斜前兆数据。加强对市属6县(市),乡地震灾情速报体系的工作指导,增强了基层震情观念。
  【设防管理】2001年,市地震局下大气力抓好全市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施管理工作。积极宣传贯彻国家、省的法律、法规,制定下发了佳木斯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管理办法》、《佳木斯市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实施细则》及《关于将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管理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的通知》,奠定了全市开展工程抗震设施管理的基础。年内共为20多个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了抗震设防标准审核确定工作,为 1项工程项目进行了地震安全性评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加强抗震设施管理队伍和技术服务队伍建设,初步建立了防震减灾技术服务管理队伍,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抗震设防标准提出了要求。技术服务队伍以市工程地震研究工作站为主,吸收地震台专业人员参加,聘请建设部门、设计部门专业人员共同做好技术服务工作。对需要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项目,委托省地震工程研究所,经省裂度评审后确定抗震设施标准,由市地震局审核确定后下达给项目单位。保证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抓好抗震设防工作,增强城市抗震能力,改变了地震工作单一监测预报的形式,找到了一条防震减灾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新路子。
  【地震应急工作】2001年,市地震局进一步强化地震应急工作,把地震应急工作作为预防和减轻地震灾害的有效措施。根据省政府下发的《黑龙江省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对佳市应急预案进行了修改。新预案对防震减灾领导机构职责做了进一步明确规定,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年内有17个行业上报了各自行业的地震应急预案,全市地震应急系统逐步形成体系。同时,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开展《防震减灾法》颁布三周年纪念日、7.28唐山地震纪念日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对防震减灾法律法规、抗震设防管理和地震应急知识进行了广泛深入地宣传。召开了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全省防震减灾工作重要指示,提高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防震减灾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