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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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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卫生改革】2001年,市医疗卫生系统进一步深化改革,改革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实行领导干部选拔制,中层干部竞聘制,人事科长轮换制,财务会计委派制和人事管理代理制,建立人才市场,进行全员竞聘。突破了封闭式管理旧模式,利用公开选拔的方式,面向社会招考了传染病院、结核病院、精神病院 3所医院院长及中医院副院长。各医疗机构采用直接聘任、招考聘任、推选聘任等多种形式,共选拔中层干部229 名。并有20名委派制财务人员进入相关岗位。成立了“市卫生人才市场”, 230名新接收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关系和市直卫生系统 3 253名职工的人事档案已全部交由卫生人才市场代理。对全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职称评聘分开原则,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和岗位考核制度。对落聘和待聘的 317人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各医疗单位改革分配制度,普遍实行绩效挂钩,工作业绩与个人收入挂钩的分配制度。改革医药购销管理体制,并制定出台了《佳木斯市纠正医疗机构药品购销不正之风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稳步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先后组织了 6次招标,中标药品212种,平均降价幅度为33.6%,部分药品品种降价幅度高达72%,让利给患者681万元。在全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会议上,市卫生局做了经验介绍。中央电视台、新华社等30多家新闻媒体对佳市的做法进行了专题报道和宣传报道。先后接待了上海、湖南等省内外36个市(地)县有关部门的来访考察。改革医院办院模式,通过引智引资联合办院,扩大经营范围,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使市民足不出市即可得到国内一流水平的诊疗服务。市内 5家医院与北京佑安、天津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等知名医院建立了 8个联办分院和治疗中心。定期邀请主体医院的专家教授出诊、讲学,诊治各类疾病患者9 883人次,开展了 9种293例疑难杂症手术。在专家的指导下,共开展新技术27项,其中有1项填补国家空白,3项处于国内领先地位,13项填补佳市空白,有9项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促进了市直各医院诊断和治疗水平的提高。 实现了“资源共享、人才共享、培养人才、学术交流、联袂生辉、造福人民”的目的。同时,拓宽渠道,积极引资,2001年引进资金1 180万元;引进大型医疗设备14台和车辆 7台,价值387.5万元。还与哈尔滨的一家公司签订合同,该公司每年上缴7万元租赁承包市皮肤病性病防治所,并一次性交纳3年的承包费用。
  【医疗服务】2001年,市卫生医疗系统确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建立新型的医疗服务模式。以佳大附院和中心医院为龙头,全市二级以上医院41个临床科室建立护理工作协作网,全面开展整体护理工作,实施护理质量监控,效果评价。结核医院等一些医疗机构相继实行“首诊负责制”、“首问负责制”和患者选医生制度。1—11月份,全市各医院门诊量达612 569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56.10%,床位使用率增长 49.36%。市直各医院共投资4 000余万元改变院容院貌、医疗设施和医疗设备,进行了宾馆式规范化的医院建设,为患者营造了舒适的就医环境。加强急诊急救工作,院前医疗、血源、120急救中心和各医疗机构的急诊.科室的管理。规范和提高急诊急救水平和效率,接收呼救信息率达 100%、急诊急救诊率达95%、抢救有效率达 95%。1—11月份急诊出诊6 088次,其中无偿服务911次、抢救危重症患者3 042人次。佳市急诊急救工作被省卫生厅确定为全省院前急诊急救唯一免检单位。市 120急救中心被团市委授予 “青年文明号” 光荣称号。无偿献血工作有新突破,市红十字中心血站提出三个100%承诺,全市无偿献血蔚然成风,佳市再一次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工作先进城市”的光荣称号。
  【预防保健】2001年,市医疗卫生系统加大疾病预防保健的宣传力度,强化人民群众的防病意识,提高预防保健门诊的技术水平。重点传染病发病率比前五年平均发病率下降 47%,确保没有大的疫情发生。完成了两次脊髓灰质炎的强化免疫工作,投服率达100%,巩固了佳市连续十年无脊灰病例发生的好成果。完成了消灭脊髓灰质炎证实准备工作,通过了省卫生厅计划免疫和消灭脊灰督导检查组对市中心医院、防疫站、桦南、桦川、郊区等单位的检查和验收。消除碘缺乏病,重点病区甲状腺肿大率始终控制在 10%以下。妇幼保健工作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和《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开展了婚前、孕期、产时、产后、以及。0—7岁儿童一条龙的保健服务,提高了妇女和儿童的健康水平,加强了育龄妇女的婚前检查工作,为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做出了贡献。
  【县(市)区卫生工作】2001年,市卫生局加强对县(市)区卫生工作的指导,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卫生工作,将其纳入领导责任制,促进了各项卫生工作任务的完成。郊区卫生局通过对村卫生所办所条件进行综合审评,对从业人员行医资格进行认定,使 98%的诊所达到标准。富锦加大卫生投入,购置新型医疗器械,增强医院在医疗市场中的竞争能力,全市医疗机构无一亏损。同江、抚远等地积极引进资金扩大医院规模,加强了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了医院服务水平。桦南县利用国家贫困县医院建设项目,争取资金90万元,新建了县医院门诊综合楼。桦川、汤原全部实行乡村卫生所一体化管理,保障了农民的基本医疗。各城区卫生工作因地制宜,采取多种途径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在探索社区卫生服务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
  【中医药事业】2001年,市医疗卫生系统全面贯彻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弘扬祖国医学,振兴中医药事业。加强了中医院建设,制定了全市中医医院医护质量考核标准。选派人员参加了全省中医经济管理学习班和东北三省中医病案书写学习班,提高了中医队伍的素质。经过严格的考试和考核评选出了全市首批十大名中医和十佳优秀中医。加强了中医医疗合作建设,逐步实现了中医机构紧密型合作,达到中医人才共享、资源共用。发挥佳木斯市中医院人才技术优势,在富锦、同江市成立分院,推动了中医事业向集团化发展。开展了名医义诊活动,取得良好成效。
  【医学科研】2001年,市医疗卫生系统组织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开展医学科研学术活动,努力为医学临床开展科研服务。共有I6项成果通过市级科研成果鉴定。实施医学继续教育“学分制”管理。申报并获得省卫生厅批准的省级医学继续教育项目13项,召开了全市科教及医学继续教育大会,建立了市卫生中专、中心医院和防疫站 3个医学继续教育培训基地,举办省级继续教育培训班 5期22个班次,2 086人参加继续教育,全市继续教育覆盖面达85.5%。佳市医学继续教育工作受到省卫生厅的充分肯定。
  【卫生执法】2001年,市医疗卫生系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要求。不断加大卫生综合执法力度,对食品卫生市场和医疗市场进行严格的执法检查。1—11月份共没收黑加工食品、假冒伪劣食品、不合格食品5万余公斤,价值人民币50多万元。 3次公开销毁假冒伪劣食品。整顿治理医疗卫生市场,先后检查厂企、区医院、卫生所48家,个体诊所146家,处罚11家,对不符合执业条件和标准的厂企医院降为卫生所4家,清理无“行医证”外聘人员24名。停播医疗广告9 家,查处保健商店12家,取缔无证行医52人次,非法牙医、游散医、坐堂医38人次,没收非法所得及罚款4.2万元。
  【行风建设】2001年,市医疗卫生系统加大行风建设工作力度。全市各医疗机构都建立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和常设办事机构。各单位一把手为行风建设第一责任人,将行风建设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把群众对医院服务满意率和综合行风问题发生率进行分解量化,逐项考核评分。并通过建立加强职业纪律和规范职业行为的规章制度,开展医德医风教育月活动。采取医生与患者签订《行风责任状》或《医患协议书》,出院随访,行风监督员座谈会,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建立院领导、职能科、科主任三级考核制度,建立24小时总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及实行“一口清单”、“双处方”等多种工作方式,对医疗服务、医德医风进行全方位的全程监控。还通过实行药品统一招标,集中采购,狠刹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降低了药价。在全市卫生系统取消一切开单费、促销费、医技检查给回扣、接受“红包”等损害患者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违纪人员。并控制不必要的检查和贵重药品的使用,缩短平均住院日,减轻了患者负担。市直各医院广泛开展“一个微笑、一声问候、一份责任、一份爱心、一个目标”的“五个一”优质服务。树立了医疗单位的文明窗口形象。在市直25个行业和部门的行风测评中,医疗卫生系统名列第 7位,创历史好水平。市卫生局被评为全市精神文明标兵单位,卫生系统被评为精神文明系统。全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抓改革治贫,抓管理致富,有力地提高了医疗机构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市直 7家医院1—11月份业务总收入13 670万元,比上年增加1 063万元,增长8.43个百分点。市5家专科医院全部实现扭亏增盈。